第47章 竹山裸屍案(二十七)
宋星耀走進審訊室的時候,看著李剛正低著頭,看著手上的銀手鐲,不知在想些什麼。
喝了一口水,看著吳燕已經準備好了。
「姓名?」
李剛這時緩緩抬起來頭,眼神也從手鐲上轉移到了宋星耀和吳燕臉上,對他們露出一個欠揍的表情。
「兩位警官,你們兩個不是要結婚了嗎?還要租房子嗎?」
宋星耀則面無表情,盯著他十來秒,繼續問道。
「姓名?」
李剛頓感無趣,也是收斂了一些。
「李剛。」
在觀察室看著審訊過程的齊名和許重,輕輕點了點頭。
這樣的街頭混子,沒少和警察打交道,在審訊時,他們常常顧左右而言它,有時以反問的形式,擾亂警察的審訊步驟,你如果回答他們,或者生氣了,就正中他們的圈套,他們就能牽著你的思路走。
也許他們不懂什麼大道理,但這些都是他們經驗總結出來的,這是他們的生存智慧。
許重還真怕宋星耀不了解,被他打亂了思路。
其實宋星耀前世對這樣的人太了解了,他們很多對抗審訊的方法,也是相互交流得到的。
「年齡?」
「二十五。」
「籍貫?」
「南河省商河縣人。」
李剛以前也是沒少經歷這樣的場景,也就是開頭整了一下么蛾子,後面配合起來,整個一套流程很快問完。
「認識劉春香嗎?」
「不認識,沒有聽說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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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剛沒有任何猶豫,很果斷的就回答。
「是李剛不認識她,還是小鵬,鵬哥不認識她?」
聽了這話,李剛略一猶豫,就無所謂的語氣說道。
「是她啊,想起來了,去年見過幾次,一起玩過。」
「你們只是見過幾次嗎?」
「不然呢,玩玩唄,不合適就分手,這不犯法吧?」
李剛又是一副欠揍的微笑。
「你們什麼時候分的?」
「記不清了,大概是七八月份吧。」
李剛說著還嘆了一口氣。
「像這種露水情緣,各取所需,膩了也就分了。」
宋星耀拿出了一份材料,對他晃了幾下。
「不認真想想嗎?去年中秋節,也就是9月11號,中午還有人見到你們打電話,那一通電話打了有十幾分鐘吧,你真以為你們的關係那麼隱秘嗎?」
李剛這會身體坐直了一點,也沒有吊兒郎當的姿態了。
「可能我忘記時間了,畢竟那麼久了,後來肯定是沒有再聯繫了。」
「那天都說了些什麼?畢竟是中秋節,不會還說忘記了吧?」
這時李剛謹慎多了,仔細想了一會才說。
「都是一些節日祝福的話,畢竟過節了,關心一類的話也沒啥吧。」
聽他這樣說,宋星耀心中一動,他已經露出來破綻,另外一張以劉春香名字辦的電話號,一直尋找不到是誰在用。
但宋星耀沒有接著往下問,而是從桌子下面拿出一個證物袋,裡面是兩套警服和警帽。
「這套警服不陌生吧?這是在藏身的房間找到的,說說吧。」
「我犯錯了,我從小就想當警察,所有就收藏了兩套警服來滿足自己的心裡,我認罰。」
看著物證擺在了面前,他也沒有推脫。
「只是收藏嗎?沒有穿出去演過戲,騙過人?」
想了一會,李剛感覺到大頭可能已經交代,但準備再掙扎一下。
「當時劉春香想看我穿警服的樣子,所以穿穿過這套警服出去,別的什麼都沒有做。」
宋星耀,『嘭』,拍了一下桌子,說話像炮竹似的,接連大聲吼道。
「500元,找的大頭幫著演戲,對劉春香說自己是警察,還送人家回家,那時候你還不認識她的吧?」
「後來第二次,還讓他在派出所門口,假裝和你打招呼,迷惑劉春香,這是穿一次的事情?」
「冒充人民警察是刑事犯罪。」
李剛這會腦袋上已經有點冒汗了,他挪了挪屁股。
「我不知道這麼嚴重,我認罰。」
這會他企圖以認了這個罪,來逃避警察的繼續追查,屬實有點想多了。
「那為什麼隱藏自己的身份,不讓別人知道你和她在交往?」
「我沒有隱藏,是她不說的,她不說的原因,我也不知道。」
李剛也是沒有多想的,就把原因推到了劉春香身上,也是死無對證的事。
「劉春香另外一張電話卡呢?」
宋星耀又接著問回了剛才的問題。
「什麼電話卡?我只有一個手機,已經被你們收走了。」
「去年中秋節,你不是和劉春香聯繫了嘛,那個卡呢?」
李剛這會,腦袋已經有點懵了,想起剛才好像確實說過中秋節打電話的事,這會感覺自己當時好像說多了。
「那個卡我還給她了,分手後就還了。」
現在他想找補回來了。
「什麼時候分的手,什麼時候還的?」
「大概九月底吧,記不清了。」
現在李剛又想用記不清來回答問題了。
但是他和劉春香分手時間線,被他說到了九月底。
宋星耀這會又緩和了語氣。
「那就再說說吧,當時接近劉春香的目的是什麼?以前怎麼認識的劉春香?」
「我就是一次逛街的時候,看到她長的漂亮,就想和她處對象,怕她不同意,就想著給自己一個身份,能更方便接近她。」
李剛又是沒有猶豫,脫口而出的說著。
「那第二次又是為什麼在派出所門口演戲呢?」
「她在交往過程,看她對我的身份有點懷疑,所以我就繼續找大頭幫忙。」
李剛這會看著手銬,機械性的回答著。
這聽似毫無破綻的回答,但給宋星耀的感覺,就像是背了很多遍一樣,針對這樣的問題,都是沒有思考就說。
時間過了那麼長了,還能記憶深刻,有這記憶都能考大學了。
「再說說你們分手的原因是什麼?什麼時候分的手?」
宋星耀知道很多問題,他都是經過多次預演的,想要突破防線沒有那麼簡單。
又一次聽到這個問題,他仔細思考了一會前面自己的回答。
「因為玩膩了,就分手了,九月底分的。」
「你去過竹山嗎?」
「沒有。」
「別急著回答,你父親年輕時插隊的地方,你小時候去那裡待了一兩個月,由於調皮經常爬山,為此還被你父親狠狠教訓過。」
「竹山後村旁邊那個池塘,也有印象吧,你小時候沒少在那裡摸魚。」
這又是一個超出李剛排練之外的信息,他沒有想到警察,連他父親幾十年前插隊的事情,都調查清楚了。
喝了一口水,看著吳燕已經準備好了。
「姓名?」
李剛這時緩緩抬起來頭,眼神也從手鐲上轉移到了宋星耀和吳燕臉上,對他們露出一個欠揍的表情。
「兩位警官,你們兩個不是要結婚了嗎?還要租房子嗎?」
宋星耀則面無表情,盯著他十來秒,繼續問道。
「姓名?」
李剛頓感無趣,也是收斂了一些。
「李剛。」
在觀察室看著審訊過程的齊名和許重,輕輕點了點頭。
這樣的街頭混子,沒少和警察打交道,在審訊時,他們常常顧左右而言它,有時以反問的形式,擾亂警察的審訊步驟,你如果回答他們,或者生氣了,就正中他們的圈套,他們就能牽著你的思路走。
也許他們不懂什麼大道理,但這些都是他們經驗總結出來的,這是他們的生存智慧。
許重還真怕宋星耀不了解,被他打亂了思路。
其實宋星耀前世對這樣的人太了解了,他們很多對抗審訊的方法,也是相互交流得到的。
「年齡?」
「二十五。」
「籍貫?」
「南河省商河縣人。」
李剛以前也是沒少經歷這樣的場景,也就是開頭整了一下么蛾子,後面配合起來,整個一套流程很快問完。
「認識劉春香嗎?」
「不認識,沒有聽說過?」
(由於緩存原因,請用戶直接瀏覽器訪問 看書就上 TW 看書網,𝐬𝐡𝐮.𝐭𝐰超實用 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李剛沒有任何猶豫,很果斷的就回答。
「是李剛不認識她,還是小鵬,鵬哥不認識她?」
聽了這話,李剛略一猶豫,就無所謂的語氣說道。
「是她啊,想起來了,去年見過幾次,一起玩過。」
「你們只是見過幾次嗎?」
「不然呢,玩玩唄,不合適就分手,這不犯法吧?」
李剛又是一副欠揍的微笑。
「你們什麼時候分的?」
「記不清了,大概是七八月份吧。」
李剛說著還嘆了一口氣。
「像這種露水情緣,各取所需,膩了也就分了。」
宋星耀拿出了一份材料,對他晃了幾下。
「不認真想想嗎?去年中秋節,也就是9月11號,中午還有人見到你們打電話,那一通電話打了有十幾分鐘吧,你真以為你們的關係那麼隱秘嗎?」
李剛這會身體坐直了一點,也沒有吊兒郎當的姿態了。
「可能我忘記時間了,畢竟那麼久了,後來肯定是沒有再聯繫了。」
「那天都說了些什麼?畢竟是中秋節,不會還說忘記了吧?」
這時李剛謹慎多了,仔細想了一會才說。
「都是一些節日祝福的話,畢竟過節了,關心一類的話也沒啥吧。」
聽他這樣說,宋星耀心中一動,他已經露出來破綻,另外一張以劉春香名字辦的電話號,一直尋找不到是誰在用。
但宋星耀沒有接著往下問,而是從桌子下面拿出一個證物袋,裡面是兩套警服和警帽。
「這套警服不陌生吧?這是在藏身的房間找到的,說說吧。」
「我犯錯了,我從小就想當警察,所有就收藏了兩套警服來滿足自己的心裡,我認罰。」
看著物證擺在了面前,他也沒有推脫。
「只是收藏嗎?沒有穿出去演過戲,騙過人?」
想了一會,李剛感覺到大頭可能已經交代,但準備再掙扎一下。
「當時劉春香想看我穿警服的樣子,所以穿穿過這套警服出去,別的什麼都沒有做。」
宋星耀,『嘭』,拍了一下桌子,說話像炮竹似的,接連大聲吼道。
「500元,找的大頭幫著演戲,對劉春香說自己是警察,還送人家回家,那時候你還不認識她的吧?」
「後來第二次,還讓他在派出所門口,假裝和你打招呼,迷惑劉春香,這是穿一次的事情?」
「冒充人民警察是刑事犯罪。」
李剛這會腦袋上已經有點冒汗了,他挪了挪屁股。
「我不知道這麼嚴重,我認罰。」
這會他企圖以認了這個罪,來逃避警察的繼續追查,屬實有點想多了。
「那為什麼隱藏自己的身份,不讓別人知道你和她在交往?」
「我沒有隱藏,是她不說的,她不說的原因,我也不知道。」
李剛也是沒有多想的,就把原因推到了劉春香身上,也是死無對證的事。
「劉春香另外一張電話卡呢?」
宋星耀又接著問回了剛才的問題。
「什麼電話卡?我只有一個手機,已經被你們收走了。」
「去年中秋節,你不是和劉春香聯繫了嘛,那個卡呢?」
李剛這會,腦袋已經有點懵了,想起剛才好像確實說過中秋節打電話的事,這會感覺自己當時好像說多了。
「那個卡我還給她了,分手後就還了。」
現在他想找補回來了。
「什麼時候分的手,什麼時候還的?」
「大概九月底吧,記不清了。」
現在李剛又想用記不清來回答問題了。
但是他和劉春香分手時間線,被他說到了九月底。
宋星耀這會又緩和了語氣。
「那就再說說吧,當時接近劉春香的目的是什麼?以前怎麼認識的劉春香?」
「我就是一次逛街的時候,看到她長的漂亮,就想和她處對象,怕她不同意,就想著給自己一個身份,能更方便接近她。」
李剛又是沒有猶豫,脫口而出的說著。
「那第二次又是為什麼在派出所門口演戲呢?」
「她在交往過程,看她對我的身份有點懷疑,所以我就繼續找大頭幫忙。」
李剛這會看著手銬,機械性的回答著。
這聽似毫無破綻的回答,但給宋星耀的感覺,就像是背了很多遍一樣,針對這樣的問題,都是沒有思考就說。
時間過了那麼長了,還能記憶深刻,有這記憶都能考大學了。
「再說說你們分手的原因是什麼?什麼時候分的手?」
宋星耀知道很多問題,他都是經過多次預演的,想要突破防線沒有那麼簡單。
又一次聽到這個問題,他仔細思考了一會前面自己的回答。
「因為玩膩了,就分手了,九月底分的。」
「你去過竹山嗎?」
「沒有。」
「別急著回答,你父親年輕時插隊的地方,你小時候去那裡待了一兩個月,由於調皮經常爬山,為此還被你父親狠狠教訓過。」
「竹山後村旁邊那個池塘,也有印象吧,你小時候沒少在那裡摸魚。」
這又是一個超出李剛排練之外的信息,他沒有想到警察,連他父親幾十年前插隊的事情,都調查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