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一三章 偶遇熟人!
「什麼角色?」
年輕人眼裡瞬間亮起光,剛才被拽住時的警惕與茫然一掃而空,連聲音都帶著點不易察覺的急切。
在好萊塢跑龍套的日子裡,他最缺的就是一句有台詞的戲份。
「一個配角,人設是個話癆,台詞量不小。」
元虎鬆開手,靠在椅背上,語氣隨意卻篤定,「想試試的話,給我留個聯繫方式,試鏡時間定了通知你。」
「我願意!麻煩您稍等!」
他幾乎是小跑著沖回前台,抓過紙筆飛快寫下信息,折好遞過來時,指尖都帶著點不易察覺的顫抖。
元虎接過紙條低頭掃了一眼。
Tom Cruise。
下面是一串住址和聯繫電話,字跡工整有力。
他點點頭,把紙條揣進兜里,沒再多說,低頭繼續吃漢堡。
沒人會想到,眼前這個在快餐店端盤子、為一句台詞欣喜不已的年輕人,日後會成為全球頂級的動作巨星。
更沒人知道,多年後他功成名就接受採訪時,會特意提起這一天 —— 他說自己走上動作演員這條路,最初的引路人是元虎。
若不是當年這突如其來的邀約,他的人生或許會是另一番模樣。
當然,這些都是後話了。
元虎慢條斯理地吃完最後一口漢堡,心裡別提多暢快。
本是出來散心隨便吃頓飯,居然撿了個未來的好萊塢巨星。
這趟美國,來得值。
他起身跟湯姆・克魯斯點頭打了個招呼,轉身回了公司,重新紮進演員工會的厚名冊里。
一直翻到傍晚,窗外的天色都暗了下來,元虎指尖忽然一頓。
資料頁上貼著張黑白照片,男人輪廓硬朗,眼神沉穩,名字欄寫著:Denzel Washing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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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很薄,只寫著他 77 年、79 年各參與過一部小成本電視劇,從未演過院線電影,人目前常駐紐約,不在洛杉磯。
元虎盯著照片看了幾秒,心裡已經有了主意。
丹澤爾・華盛頓,日後的奧斯卡影帝,演技、氣場、觀眾緣樣樣頂尖。
無論是演沉穩的精英隊長,還是演接地氣的黑人司機,他都能撐得起來。
哪怕現在只是個新人,底子也早已藏不住。
把他拉進組,等日後眾人功成名就,再回頭看這部電影,只怕會驚呼這是 「神級卡司」—— 連配角、龍套都是未來的影帝級人物,也算是他給影迷留下的一個隱藏彩蛋。
沒什麼可猶豫的。
元虎當場就讓助理訂了最快一班飛往紐約的機票。
等飛機落地甘迺迪機場時,已是次日凌晨。
夜色裹著紐約的喧囂撲面而來,他沒折騰,就近找了家酒店入住,打算補完覺再去尋人。
一覺睡到上午十點多,他簡單洗漱後在酒店餐廳吃了份午餐,便打車直奔曼哈頓下城的格林威治村。
丹澤爾・華盛頓沒在百老匯主街的劇場,而是在阿斯特廣場附近的小劇團駐演。
地方不算起眼,藏在街巷深處,卻自有一番文藝氣息。
元虎買了張票進場。
劇場不大,兩百多個座位,上座率倒有七成多,暖黃的舞檯燈打在幕布上,台下安安靜靜的。
他找了個靠後的位置坐下,本是衝著丹澤爾來的,可當男主角一出場,他直接愣住了。
台上正在演的話劇叫《F.O.B》,講的是新移民在美國的掙扎與融入。
而舞台中央那個身形挺拔、眉眼清俊的男主角,不是別人,正是遵龍。
元虎心裡說不出的意外。
他是來找丹澤爾的,怎麼也沒想到,會在紐約的小劇場裡撞見這位舊相識。
兩人從小就認識,他在于占元的戲班裡,遵龍在粉菊花的戲班裡,兩個戲班經常一起排練演出。
那時候他還不叫「遵龍」,大家都喊他 「Johnny 仔」。
他在嬰兒時期,就被人拋棄,沒有原生名字,養母平時就叫他 「小鬼頭」,沒有正式大名。
進了戲班才取了這麼個洋化的小名。
後來聽說他 17 歲辦了移民,拿著 「吳國良」 的戶籍名飛去了美國,之後便斷了聯繫。
再後來,他給自己取了藝名 John Lone。
John 來自當年的 Johnny,Lone 既是 「龍」 的諧音,也暗合他孤兒的身世,音譯成中文,便是遵龍。
元虎靜靜坐在台下看戲。
一個多小時的演出,遵龍演得極投入,台詞功底紮實,情緒收放自如。
戲裡他扮演的關公,從演出時的手眼身法步,也能夠看出他的功底深厚,基本功沒丟!
演出散場,元虎繞到劇場側面的演員出入口。
街邊已經等了不少年輕姑娘,手裡捧著花,眼裡滿是憧憬 —— 都是衝著遵龍的顏值來的。
沒過多久,遵龍換了常服走出來,一身簡單的襯衫長褲,依舊難掩清俊氣質。
姑娘們立刻圍上去,遞花、求籤名,他都溫和地一一應下,耐心又禮貌。
元虎靠在街對面的路燈下看著,心裡忍不住吐槽:
媽的,長得帥,真的可以為所欲為啊!
等粉絲漸漸散了,他才往前走了兩步,用熟悉的粵語揚聲喊了一句: 「Johnny 仔!」
遵龍正低頭整理簽名筆的手猛地一頓。
這個稱呼太遙遠了,遠得像是上輩子的事。
在美國這麼多年,沒人這麼叫過他。
他緩緩抬頭,看向街對面的男人,先是茫然,隨即瞳孔微微收縮,臉上露出難以置信的神色。
「阿虎?」
「沒想到你還記得我!」
元虎笑著走了上去,兩人擁抱了一下。
「你怎麼在這裡?」
遵龍滿眼驚訝的問道。
「我正在籌備一部電影,想要找丹澤爾飾演一個角色,看他的資料,知道他在這裡演出,沒想到在這裡遇見你了!」
遵龍聽到元虎的話,這才恍然大悟,「他今天是晚上的那場,你吃飯了沒有,走,一起?」
兩人在一個劇場裡演出,經常在後台見面,打招呼。
而且丹澤爾演的確實很不錯,他也很欣賞。
「我吃過了!」
「那咱們去喝點!」
「好!」
遵龍帶他來到了附近的酒吧里,兩人坐下聊了起來。
這時一位調酒師過來問道:「龍,你喝點什麼?」
「老樣子!」
「好,你呢!」
元虎把頭看向了調酒師,瞳孔瞬間收縮,竟然是他?
年輕人眼裡瞬間亮起光,剛才被拽住時的警惕與茫然一掃而空,連聲音都帶著點不易察覺的急切。
在好萊塢跑龍套的日子裡,他最缺的就是一句有台詞的戲份。
「一個配角,人設是個話癆,台詞量不小。」
元虎鬆開手,靠在椅背上,語氣隨意卻篤定,「想試試的話,給我留個聯繫方式,試鏡時間定了通知你。」
「我願意!麻煩您稍等!」
他幾乎是小跑著沖回前台,抓過紙筆飛快寫下信息,折好遞過來時,指尖都帶著點不易察覺的顫抖。
元虎接過紙條低頭掃了一眼。
Tom Cruise。
下面是一串住址和聯繫電話,字跡工整有力。
他點點頭,把紙條揣進兜里,沒再多說,低頭繼續吃漢堡。
沒人會想到,眼前這個在快餐店端盤子、為一句台詞欣喜不已的年輕人,日後會成為全球頂級的動作巨星。
更沒人知道,多年後他功成名就接受採訪時,會特意提起這一天 —— 他說自己走上動作演員這條路,最初的引路人是元虎。
若不是當年這突如其來的邀約,他的人生或許會是另一番模樣。
當然,這些都是後話了。
元虎慢條斯理地吃完最後一口漢堡,心裡別提多暢快。
本是出來散心隨便吃頓飯,居然撿了個未來的好萊塢巨星。
這趟美國,來得值。
他起身跟湯姆・克魯斯點頭打了個招呼,轉身回了公司,重新紮進演員工會的厚名冊里。
一直翻到傍晚,窗外的天色都暗了下來,元虎指尖忽然一頓。
資料頁上貼著張黑白照片,男人輪廓硬朗,眼神沉穩,名字欄寫著:Denzel Washington。
本書首發 TW 看書網藏書廣,𝓼𝓱𝓾.𝓽𝔀超實用 ,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資料很薄,只寫著他 77 年、79 年各參與過一部小成本電視劇,從未演過院線電影,人目前常駐紐約,不在洛杉磯。
元虎盯著照片看了幾秒,心裡已經有了主意。
丹澤爾・華盛頓,日後的奧斯卡影帝,演技、氣場、觀眾緣樣樣頂尖。
無論是演沉穩的精英隊長,還是演接地氣的黑人司機,他都能撐得起來。
哪怕現在只是個新人,底子也早已藏不住。
把他拉進組,等日後眾人功成名就,再回頭看這部電影,只怕會驚呼這是 「神級卡司」—— 連配角、龍套都是未來的影帝級人物,也算是他給影迷留下的一個隱藏彩蛋。
沒什麼可猶豫的。
元虎當場就讓助理訂了最快一班飛往紐約的機票。
等飛機落地甘迺迪機場時,已是次日凌晨。
夜色裹著紐約的喧囂撲面而來,他沒折騰,就近找了家酒店入住,打算補完覺再去尋人。
一覺睡到上午十點多,他簡單洗漱後在酒店餐廳吃了份午餐,便打車直奔曼哈頓下城的格林威治村。
丹澤爾・華盛頓沒在百老匯主街的劇場,而是在阿斯特廣場附近的小劇團駐演。
地方不算起眼,藏在街巷深處,卻自有一番文藝氣息。
元虎買了張票進場。
劇場不大,兩百多個座位,上座率倒有七成多,暖黃的舞檯燈打在幕布上,台下安安靜靜的。
他找了個靠後的位置坐下,本是衝著丹澤爾來的,可當男主角一出場,他直接愣住了。
台上正在演的話劇叫《F.O.B》,講的是新移民在美國的掙扎與融入。
而舞台中央那個身形挺拔、眉眼清俊的男主角,不是別人,正是遵龍。
元虎心裡說不出的意外。
他是來找丹澤爾的,怎麼也沒想到,會在紐約的小劇場裡撞見這位舊相識。
兩人從小就認識,他在于占元的戲班裡,遵龍在粉菊花的戲班裡,兩個戲班經常一起排練演出。
那時候他還不叫「遵龍」,大家都喊他 「Johnny 仔」。
他在嬰兒時期,就被人拋棄,沒有原生名字,養母平時就叫他 「小鬼頭」,沒有正式大名。
進了戲班才取了這麼個洋化的小名。
後來聽說他 17 歲辦了移民,拿著 「吳國良」 的戶籍名飛去了美國,之後便斷了聯繫。
再後來,他給自己取了藝名 John Lone。
John 來自當年的 Johnny,Lone 既是 「龍」 的諧音,也暗合他孤兒的身世,音譯成中文,便是遵龍。
元虎靜靜坐在台下看戲。
一個多小時的演出,遵龍演得極投入,台詞功底紮實,情緒收放自如。
戲裡他扮演的關公,從演出時的手眼身法步,也能夠看出他的功底深厚,基本功沒丟!
演出散場,元虎繞到劇場側面的演員出入口。
街邊已經等了不少年輕姑娘,手裡捧著花,眼裡滿是憧憬 —— 都是衝著遵龍的顏值來的。
沒過多久,遵龍換了常服走出來,一身簡單的襯衫長褲,依舊難掩清俊氣質。
姑娘們立刻圍上去,遞花、求籤名,他都溫和地一一應下,耐心又禮貌。
元虎靠在街對面的路燈下看著,心裡忍不住吐槽:
媽的,長得帥,真的可以為所欲為啊!
等粉絲漸漸散了,他才往前走了兩步,用熟悉的粵語揚聲喊了一句: 「Johnny 仔!」
遵龍正低頭整理簽名筆的手猛地一頓。
這個稱呼太遙遠了,遠得像是上輩子的事。
在美國這麼多年,沒人這麼叫過他。
他緩緩抬頭,看向街對面的男人,先是茫然,隨即瞳孔微微收縮,臉上露出難以置信的神色。
「阿虎?」
「沒想到你還記得我!」
元虎笑著走了上去,兩人擁抱了一下。
「你怎麼在這裡?」
遵龍滿眼驚訝的問道。
「我正在籌備一部電影,想要找丹澤爾飾演一個角色,看他的資料,知道他在這裡演出,沒想到在這裡遇見你了!」
遵龍聽到元虎的話,這才恍然大悟,「他今天是晚上的那場,你吃飯了沒有,走,一起?」
兩人在一個劇場裡演出,經常在後台見面,打招呼。
而且丹澤爾演的確實很不錯,他也很欣賞。
「我吃過了!」
「那咱們去喝點!」
「好!」
遵龍帶他來到了附近的酒吧里,兩人坐下聊了起來。
這時一位調酒師過來問道:「龍,你喝點什麼?」
「老樣子!」
「好,你呢!」
元虎把頭看向了調酒師,瞳孔瞬間收縮,竟然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