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五章 RamBand樂隊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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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坐到了這個位置,才懂什麼叫身不由己。

  元虎本打算踏踏實實在家陪陳蘭待產,可公司的事一樁接一樁找上門,簽藝人、盯後期、排檔期,哪樁都得他拍板。

  好不容易忙完手頭的事想歇口氣,唐龍的電話又打了過來,約他去彌敦道的錄音棚碰面。

  「去吧,正事要緊。」

  陳蘭挺著肚子走過來,在他臉頰上輕輕印了個吻,「我在家等你,不用急著回。」

  元虎抱著她,低頭回了個吻:「行,忙完我再來陪你!」

  嘉利大廈的錄音棚還飄著淡淡的香味,RamBand 的成員悉數到齊,羅大右也坐在角落的沙發上,指尖轉著支鋼筆,氣氛比往常沉了幾分。

  元虎推門進去時還帶著笑:「怎麼湊這麼齊?又有新歌要錄?」

  隊長吳仕明站起身,神色有點複雜,斟酌著開了口:「虎哥,有件事想跟你說 —— 我們幾個商量過了,樂隊打算解散了。」

  「解散?」

  元虎愣了愣,眉頭瞬間皺起來,「好好的為什麼要散?《天若有情》的迷你專輯東南亞賣了幾百萬張,《Jun》在港台也賣了十幾萬,錢沒少賺,怎麼突然要走?」

  「不是錢的事。」

  唐龍嘆了口氣,上前拍了拍他的胳膊,「虎哥,你心思全在拍戲上,樂隊的事根本抽不出身。我們沒了固定主唱,商演接不了,新歌也沒法錄,總不能一直靠著舊專輯吃老本吧?」

  元虎張了張嘴,半句反駁的話都說不出來。

  事實確實如此。

  比起唱歌,他終究更愛電影。

  羅大右邀他唱《童年》他都擠不出時間,更別說跟著樂隊跑巡演、趕商演了。

  他這個主唱,更像是個掛名的靈魂人物,從來沒真正陪他們走過完整的路。

  「是我對不住兄弟們。」

  他坦然認了,語氣裡帶著幾分愧疚,「占著主唱的位置,卻沒盡過責。」

  「說這話就見外了!」

  唐龍捶了他一拳,笑得爽朗,「沒有你,我們還在地下室啃泡麵呢。《Jun》專輯做出來了,我們的歌有人聽了,這輩子的搖滾夢也算圓了。哪能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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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成員也紛紛湊上來拍他的肩,沒人有半句怨言。

  元虎深吸一口氣,點頭道:「行,我尊重你們的選擇。以後要是想重組樂隊、想起唱片,英皇娛樂的大門永遠為你們開著。資源、渠道,我全包了。」

  幾人笑著相擁,手臂緊緊撞在一起。

  RamBand,正式解散。

  元虎的出現,終究只是延緩了散場的時間,沒能改寫這個結局。

  「走!今晚我做東,吃散夥飯去!」

  元虎一揮手,一群人浩浩蕩蕩去了老字號酒樓,啤酒開了一箱又一箱,從樂隊剛組建的糗事聊到錄專輯的波折,笑一陣、嘆一陣,喝到最後個個都帶了醉意。

  吃完飯還不盡興,又轉場去了歌舞廳,拿著麥克風吼了半宿的搖滾,吵得隔壁包廂都過來探頭。

  出來時已是夜裡十一點多,彌敦道的霓虹招牌亮得晃眼,晚風卷著街邊小吃的香氣吹過來,帶著點醺醺然的熱意。

  唐龍幾個徹底喝嗨了,勾肩搭背地在街上晃,一會兒扯著嗓子嚎《灰色軌跡》,一會兒又蹲在路邊笑,笑著笑著眼眶就紅了,瘋瘋癲癲的,路人見了都遠遠繞開。

  唐龍勾著貝斯手的肩膀,走兩步就嚎一句《未曾後悔》的副歌,跑調跑得十萬八千里,剩下幾個隊員跟著瞎起鬨,一會兒哭一會兒笑,路人都遠遠繞著走。

  元虎扶著快站不穩的吉他手,又好氣又好笑 —— 這群玩搖滾的,台上看著一個比一個酷,喝多了全是沒長大的孩子。

  羅大右走在最邊上,扶了扶黑框眼鏡,儘量往旁側挪,活像個誤入狼群的教書先生,安安靜靜的,跟周遭的瘋鬧格格不入。

  幾人晃晃悠悠拐過街角,迎面走來個穿亮片小禮服的姑娘,外頭罩了件洗得發白的針織開衫,手裡拎著化妝包,高跟鞋踩在石板路上噠噠作響,走得又快又穩。

  正是趕場的梅燕芳。

  她剛唱完隔壁歌廳的夜場,要趕去下一個場子。

  這條路她走了幾百遍,閉著眼都能摸到。

  街邊耍酒瘋的醉鬼她見得多了,眼皮都沒抬一下,側身就想繞過去 —— 不搭理,是跑場人自保的規矩。

  誰料唐龍腳下一滑,整個人往前踉蹌,直衝著姑娘就撞過去。

  「小心!」

  元虎眼疾手快,一把薅住他後領,硬生生把人拽了回來,力道大得唐龍嗷了一聲。

  他順勢往前半步擋在姑娘身前,語氣帶著歉意:「對不住,朋友喝多了,沒碰著你吧?」

  梅燕芳停下腳步,抬眼打量了一下對面的光頭男人,愣了愣。

  她在歌廳天天唱《追夢人》,又怎麼會不認識這個眼前人呢?

  最近全香港最風頭無兩的人,演電影破票房紀錄,唱歌也能賣到斷貨,連帶著《灰色軌跡》大街小巷都在循環。

  她沒想到會在深夜的彌敦道街頭,撞見這位大明星,還帶著一群耍酒瘋的樂隊成員。

  「沒事。」

  她搖了搖頭,聲音帶著點唱歌后的微啞,卻清亮得很,不卑不亢,「看好你們朋友就行。」

  說完她就想走。

  趕場不等人,遲到了要被老闆扣錢,犯不上跟醉鬼多糾纏。


  元虎開口叫住了她。

  他剛才一眼就認出來了,這人是梅燕芳。

  上輩子的 「香港的女兒」,舞台上的百變天后,一把中低音嗓子唱盡世間悲歡,紅透了整個華語樂壇。

  可現在的她,還沒參加新秀歌唱大賽,還在歌廳跑場趕夜場,明珠蒙塵,偏偏就這麼撞在了他眼前。

  梅燕芳疑惑地回頭,就見對方從口袋裡摸出一張燙金名片,遞了過來。

  「我是元虎,虎威影業的老闆。」

  他語氣平和,沒有半分居高臨下的傲氣,「聽圈裡朋友提過,彌敦道這邊有個唱歌極有天分的小姑娘叫梅燕芳,想來就是你了。

  有沒有興趣來我們公司試個音?正經出唱片,總比你天天跑夜場趕場子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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