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2章 兩難絕境
而作為商品進口主體公司的負責人林冬得知此事後徹底慌了神!
第一時間聯繫金敏赫追責理賠,卻發現對方電話關機、海外通訊帳號等聯繫方式徹底失聯!
所有預留的工廠對接信息、辦公地址均為虛假信息!
林冬這時候才幡然醒悟,自己從始至終都是被精準圍獵的目標,全套合作都是精心設計的騙局!
雖然林冬按照正常的進出口流程採購的這批補水面膜,而金敏赫的致命陷阱,藏在實物與申報資料徹底割裂的細節中!
也是專門針對林冬這樣的沒有專業的質檢和法務的小外貿商的精準布局!
但批量海運的1萬盒大貨,是金敏赫聯合韓國地下作坊定製的摻假產品!
面膜核心精華液大幅稀釋,偷換廉價防腐原料,有效護膚成分含量不足正品20%,同時過量添加劣質香精!
一盒十片面膜中,靠前的兩片面膜為正品,其餘的八片面膜為假貨!
屬於典型的摻雜、摻假、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外包裝1:1復刻,無任何外觀差異!
假貨外包裝、防偽碼、批次編號、韓文說明完全復刻正品!
2009年國內尚無成熟的進口美妝溯源核驗系統,普通肉眼、基礎倉庫抽檢完全無法分辨真偽!
金敏赫利用當時海關大宗貨物抽檢概率低的規則,搭配全套真實合規的報關單據、原產地證明,讓整批貨物順利清關,無任何行政攔截,完美掩蓋假貨事實!
合同中刻意設置模糊條款,將「貨源品質責任」模糊歸屬為境外工廠,同時金敏赫使用臨時合作的境外對公帳戶收款,未綁定個人實名信息,為後續失聯脫責做好鋪墊!
貨物到港入庫後,陳峰僅做了常規外觀抽檢,未進行專業成分質檢,便按照正常流程向下游那個經銷商發貨,想要快速鋪開市場!
至此,所有外貿合同、報關單據、貨物收貨主體,全部是林冬的外貿公司!
根據2009年適用的《產品質量法》,進口商品國內銷售方為第一責任主體,需對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境外中間商的口頭承諾無任何法律效力!
林冬雖然舉證自己事前不知情、流程無過錯,是被人做局、並非主動制假售假!
但法律層面認定:其作為專業外貿經營主體,未盡進貨查驗、品質核驗的法定審慎義務,大批量銷售假冒偽劣進口美妝產品,客觀上構成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
並且林冬還有個致命漏洞,是他的這批面膜的採購成本比市場上的正常中間商採購價低了15%!
雖然這個進貨價並沒有遠低於市場合理價格,但結合金敏赫提供的資質證明文件部分為偽造,這也屬於進貨渠道異常!
就在本月月初,市場監管部門完成案件核查,結合當時法律法規,對案件責任與處罰作出明確認定,民事、行政、刑事三重風險全部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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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賠償方面,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陳峰公司作為進口銷售方,需承擔全部售後賠付責任!
一方面要全額退還下游經銷商的貨款(涉案貨值46萬餘元)!
另一方面因產品存在質量缺陷、造成消費者人身損害,需承擔醫療費、誤工費、商戶經營損失等賠償!
疊加此時對應的「退一賠一」的賠付政策標準核算,總計民事賠償金額124萬元!
行政處罰方面,依據2009年修正版《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監管部門依法沒收剩餘庫存偽劣產品、沒收本次全部違法所得22萬元,並處貨值金額50%—3倍罰款!
鑑於林冬公司是被人做局、沒有明顯的主觀意識上的主動制假售假行為!
本案件對於林冬的外貿公司進行貨值金額等額24萬元罰款!
而刑事方面,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規定,銷售偽劣產品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即達到刑事立案標準,20萬元以上即可升格為較重量刑檔次!
本案涉案貨值46萬元,遠超刑事立案標準與量刑升格門檻!
對應量刑標準為:銷售金額20萬以上不滿50萬,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件核查中,公安機關通過介入調查,雖然林冬是被人做局、並非主觀意識明顯的主動制假售假!
可若林冬無法按期支付百萬級賠償、無法完成全部受損方的賠付和解,案件將無法從輕處理,司法機關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簡單來說,賠錢可爭取從輕、緩刑甚至不予起訴,無力賠償則必然面臨牢獄之災!
本月林冬徹底陷入絕境,公司流動資金完全不足以覆蓋百萬賠償,上下游合作商紛紛終止合作、催討欠款,公司帳戶被凍結、經營徹底停擺!
一邊是無力承擔的巨額民事賠償,一邊是懸而未決的刑事立案追責,昔日穩步發展的外貿生意徹底崩盤!
個人也陷入「賠錢破產、不賠坐牢」的兩難死局!
而設局的韓籍中間商金敏赫早已銷聲匿跡,利用跨境身份、虛假信息、隔離式做局的方式規避所有追責!
對境外中間商跨境追責難度極大,受害者無法有效溯源維權!
林冬此時為了償還賠償和罰款,已經想盡了所有辦法,解散了公司團隊,把自己去年剛買的車都賣了,親戚朋友已經借了個遍!
依舊還有50萬的窟窿堵不上!
林冬的家庭也是普通家庭,能供兄妹兩個讀書已經盡了全力,就算把家裡那套80多平的小房子賣了也就不到二十萬塊錢!
林冬沒有工作也沒有房產等抵押物,銀行又因為他的這個經營案件根本不給他貸款!
林冬都想借高利貸,可就算是高利貸也不能借給他50萬,最多也就能貸出十萬八萬的!
並且還有砍頭息,到手最多幾萬塊錢,根本就解決不了問題,甚至至此掉入高利貸的陷阱當中,連累家人為其還貸!
第一時間聯繫金敏赫追責理賠,卻發現對方電話關機、海外通訊帳號等聯繫方式徹底失聯!
所有預留的工廠對接信息、辦公地址均為虛假信息!
林冬這時候才幡然醒悟,自己從始至終都是被精準圍獵的目標,全套合作都是精心設計的騙局!
雖然林冬按照正常的進出口流程採購的這批補水面膜,而金敏赫的致命陷阱,藏在實物與申報資料徹底割裂的細節中!
也是專門針對林冬這樣的沒有專業的質檢和法務的小外貿商的精準布局!
但批量海運的1萬盒大貨,是金敏赫聯合韓國地下作坊定製的摻假產品!
面膜核心精華液大幅稀釋,偷換廉價防腐原料,有效護膚成分含量不足正品20%,同時過量添加劣質香精!
一盒十片面膜中,靠前的兩片面膜為正品,其餘的八片面膜為假貨!
屬於典型的摻雜、摻假、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
外包裝1:1復刻,無任何外觀差異!
假貨外包裝、防偽碼、批次編號、韓文說明完全復刻正品!
2009年國內尚無成熟的進口美妝溯源核驗系統,普通肉眼、基礎倉庫抽檢完全無法分辨真偽!
金敏赫利用當時海關大宗貨物抽檢概率低的規則,搭配全套真實合規的報關單據、原產地證明,讓整批貨物順利清關,無任何行政攔截,完美掩蓋假貨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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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到港入庫後,陳峰僅做了常規外觀抽檢,未進行專業成分質檢,便按照正常流程向下游那個經銷商發貨,想要快速鋪開市場!
至此,所有外貿合同、報關單據、貨物收貨主體,全部是林冬的外貿公司!
根據2009年適用的《產品質量法》,進口商品國內銷售方為第一責任主體,需對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境外中間商的口頭承諾無任何法律效力!
林冬雖然舉證自己事前不知情、流程無過錯,是被人做局、並非主動制假售假!
但法律層面認定:其作為專業外貿經營主體,未盡進貨查驗、品質核驗的法定審慎義務,大批量銷售假冒偽劣進口美妝產品,客觀上構成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
並且林冬還有個致命漏洞,是他的這批面膜的採購成本比市場上的正常中間商採購價低了15%!
雖然這個進貨價並沒有遠低於市場合理價格,但結合金敏赫提供的資質證明文件部分為偽造,這也屬於進貨渠道異常!
就在本月月初,市場監管部門完成案件核查,結合當時法律法規,對案件責任與處罰作出明確認定,民事、行政、刑事三重風險全部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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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賠償方面,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相關規定,陳峰公司作為進口銷售方,需承擔全部售後賠付責任!
一方面要全額退還下游經銷商的貨款(涉案貨值46萬餘元)!
另一方面因產品存在質量缺陷、造成消費者人身損害,需承擔醫療費、誤工費、商戶經營損失等賠償!
疊加此時對應的「退一賠一」的賠付政策標準核算,總計民事賠償金額124萬元!
行政處罰方面,依據2009年修正版《產品質量法》第五十條,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監管部門依法沒收剩餘庫存偽劣產品、沒收本次全部違法所得22萬元,並處貨值金額50%—3倍罰款!
鑑於林冬公司是被人做局、沒有明顯的主觀意識上的主動制假售假行為!
本案件對於林冬的外貿公司進行貨值金額等額24萬元罰款!
而刑事方面,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規定,銷售偽劣產品銷售金額5萬元以上即達到刑事立案標準,20萬元以上即可升格為較重量刑檔次!
本案涉案貨值46萬元,遠超刑事立案標準與量刑升格門檻!
對應量刑標準為:銷售金額20萬以上不滿50萬,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件核查中,公安機關通過介入調查,雖然林冬是被人做局、並非主觀意識明顯的主動制假售假!
可若林冬無法按期支付百萬級賠償、無法完成全部受損方的賠付和解,案件將無法從輕處理,司法機關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簡單來說,賠錢可爭取從輕、緩刑甚至不予起訴,無力賠償則必然面臨牢獄之災!
本月林冬徹底陷入絕境,公司流動資金完全不足以覆蓋百萬賠償,上下游合作商紛紛終止合作、催討欠款,公司帳戶被凍結、經營徹底停擺!
一邊是無力承擔的巨額民事賠償,一邊是懸而未決的刑事立案追責,昔日穩步發展的外貿生意徹底崩盤!
個人也陷入「賠錢破產、不賠坐牢」的兩難死局!
而設局的韓籍中間商金敏赫早已銷聲匿跡,利用跨境身份、虛假信息、隔離式做局的方式規避所有追責!
對境外中間商跨境追責難度極大,受害者無法有效溯源維權!
林冬此時為了償還賠償和罰款,已經想盡了所有辦法,解散了公司團隊,把自己去年剛買的車都賣了,親戚朋友已經借了個遍!
依舊還有50萬的窟窿堵不上!
林冬的家庭也是普通家庭,能供兄妹兩個讀書已經盡了全力,就算把家裡那套80多平的小房子賣了也就不到二十萬塊錢!
林冬沒有工作也沒有房產等抵押物,銀行又因為他的這個經營案件根本不給他貸款!
林冬都想借高利貸,可就算是高利貸也不能借給他50萬,最多也就能貸出十萬八萬的!
並且還有砍頭息,到手最多幾萬塊錢,根本就解決不了問題,甚至至此掉入高利貸的陷阱當中,連累家人為其還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