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活捉馬鹿的損招
「大力哥,我發現大傢伙了,你快跟我走,呀,槍!!!」
龐大春一驚一乍地朝這邊跑。
即將靠近李大力之際,龐大春一眼看到了李大力手裡步槍。
「大力哥,這是啥槍啊,咋這麼怪呢?」
龐大春前言不搭後語,一雙眼睛直勾勾盯著李大力肩膀的步騎槍。
「不是,你說你發現了大傢伙,啥玩意啊?」
李大力納悶道。
「鹿,賊老大的鹿。」
被李大力這麼一問,龐大春張開雙臂,誇張形容他在山裡看到的大傢伙。
這兩天,李大力一直留在老宅。
沒人陪著玩了。
百無聊賴的龐大春一個人進山打些家雀,山雞填肚子。
今個一早,龐大春看到了一頭龐然大物。
長得可大可大了。
「這玩意頭上是不是老多角了?」
李大力心頭一動。
「大力哥,你咋知道?我懂了,你肯定會算命。」
龐大春自問自答道。
「算個六的命,你看的大鹿叫作八叉鹿,頭上的角分八個叉,大名叫馬鹿。」
「別磨嘰了,趕緊帶我去瞅瞅。」
正想著找點東西試試槍,沒想到傻兄弟運氣這麼好,竟然看到了馬鹿的蹤跡。
而且還是落單的馬鹿。
這下算是掏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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龐大春連忙點頭,跑到前面主動帶路。
剛一進山,李大力便哭笑不得。
傻兄弟還是那個傻兄弟。
永遠不會將注意力放到一件事情上面。
進山沒多久。
龐大春掏出彈弓子,說要和李大力比比槍法。
一隻五彩斑斕的花尾榛雞,成了傻狍子的「槍下亡魂」。
一發石子打出去。
花尾榛雞連翅膀都沒來得及撲棱,就被石子擊中了腦瓜子。
與此同時。
草叢裡跑出一隻野兔。
「大力哥,這是我新練的本事,你瞅,閉著眼睛射兔子。」
也不管李大力想不想看,龐大春瞥了一眼兔子的逃跑位置,隨即閉上眼睛拉動彈弓射擊。
「咻……」
石頭子跟長了眼睛似的,準確無誤地擊中兔腰。
「嘶!」
李大力倒吸一口涼氣,這上哪說理去。
傻兄弟竟然誤打誤撞,搞懂了射擊提前量。
自己槍法好。
是因為兩世為人,前輩子沒少玩槍。
龐大春打的射擊提前量,完全就是自己琢磨出來。
「大力哥,咋樣,我彈弓子准吧?」
龐大春樂得鼻涕泡都快出來了。
「准,比槍還准,大春聽話,大力哥服了,咱們趕緊去找大鹿吧。」
李大力哄著龐大春,稱讚傻兄弟彈弓子天下無敵。
好說歹說,龐大春總算不再三心二意。
領著李大力走到一處背陰的山坳,龐大春忽然停下腳步,一臉懊惱地說道:「大力哥,咱們來晚了,我剛才還看到那傢伙在這裡吃草。」
「沒事,它沒走遠。」
眼前的地面雜草被踩得東倒西歪,並且留著大量的蹄印。
足以說明。
馬鹿確實在這裡覓食。
而且通過痕跡判斷,馬鹿離開的時間並不久。
深深淺淺地腳印連成一串,一直往林子深處延伸。
馬鹿這玩意在東北老林子裡,那就是行走的金山。
一頭成年公馬鹿,肩高足有一米四五。
體長兩米開外,體重少說也有三四百斤。
渾身腱子肉,跑起來跟牛犢子似的。
鹿角值錢。
鹿茸血更是滋補聖品。
供銷社和黑市都搶著收。
更別說鹿鞭,鹿心這些稀罕東西了。
隨便一樣都能賣不少錢。
一頭成年公馬鹿,頂得上十隻狍子。
「真的假的?大力哥,咱們趕緊追吧,別讓它跑了。」
聽說馬鹿沒跑遠,龐大春重新燃起了希望。
「別出聲,跟我來。」
李大力做了個噤聲的手勢,順著蹄印往前摸。
走了大概一百多米。
兩人越過一片茂密的小樹林,終於看到了那頭馬鹿。
那是一頭體型極其壯碩的公馬鹿。
肩高差不多到李大力的胸口,頭上長著一對分叉的大角。
枝杈分明,看起來威風凜凜。
此刻,馬鹿悠閒地啃食著地上的青草,絲毫沒有察覺到危險的臨近。
李大力心頭狂喜,手指都開始發抖。
三四百斤的大傢伙,全身上下就沒有不值錢的地方。
打一頭下來,比賣十張狍子皮都賺。
緊接著,李大力眼珠子轉得飛快。
心裡撥拉著算盤珠子。
馬鹿值錢是值錢,但是體型太大了。
一槍崩不死,它要是發了狂衝撞過來。
頭上的鹿角和刀子一樣鋒利。
挨上一下。
別說李大力要被捅破肚子,人高馬大的龐大春也得腸穿肚爛。
至於說用槍打。
打身子,鹿皮可就毀了。
53步騎槍用的是全威力彈。
顧名思義,威力賊大。
而且這鹿要是死了,血也就不新鮮了。
鹿血可是最值錢的東西之一。
「不能打死,必須活捉。」
李大力猶豫再三,目光從馬鹿的頭頂,一直看到腳下。
「嘿嘿嘿,有招了。」
「大春,瞅見馬鹿肚子底下的蛋蛋沒有?就是兩條後腿中間,那個滴了噹啷的玩意。」
「用彈弓子瞄準給打那地方。」
李大力滿臉壞笑。
既然要活抓,就不能有任何破損。
而馬鹿又不同用於梅花鹿。
幾百斤的分量,近身肉搏根本撕扯不過它。
這個時候,只有用下三爛的陰招了。
「大力哥,要是把它蛋蛋打碎了咋辦啊?我爹說野獸的蛋蛋可補了,賊好吃。」
龐大春一臉不情願。
這麼大的蛋,肯定好吃。
「活爹啊,這個時候就別想著吃了。」
李大力哭笑不得道:「這玩意再好吃,還能有紅燒肉,鍋包肉,熘肉段,尖椒干豆腐好吃?聽我的,事成之後,哥領你吃大餐。」
襠部不但是人類神經最敏感的地方。
對於野獸而言,也怕猴子偷桃。
只要命中這裡,任你馬鹿健壯如牛。
短時間內也會的疼得全身無力。
跑不動,二人就有機會撲上去活捉。
「大力哥,我聽你的,你讓我打那,我就打那。」
被李大龍一番洗腦,龐大春點頭如啄米。
撿起一塊不大不小的石頭,拿著手裡比畫著前頭的馬鹿。
感覺大小合適。
龐大春拉動彈弓,瞄準馬鹿的襠部。
李大力則是端著槍。
機會只有一次。
一旦龐大春失手,沒能擊中馬鹿的蛋蛋,李大力會立刻補槍。
龐大春一驚一乍地朝這邊跑。
即將靠近李大力之際,龐大春一眼看到了李大力手裡步槍。
「大力哥,這是啥槍啊,咋這麼怪呢?」
龐大春前言不搭後語,一雙眼睛直勾勾盯著李大力肩膀的步騎槍。
「不是,你說你發現了大傢伙,啥玩意啊?」
李大力納悶道。
「鹿,賊老大的鹿。」
被李大力這麼一問,龐大春張開雙臂,誇張形容他在山裡看到的大傢伙。
這兩天,李大力一直留在老宅。
沒人陪著玩了。
百無聊賴的龐大春一個人進山打些家雀,山雞填肚子。
今個一早,龐大春看到了一頭龐然大物。
長得可大可大了。
「這玩意頭上是不是老多角了?」
李大力心頭一動。
「大力哥,你咋知道?我懂了,你肯定會算命。」
龐大春自問自答道。
「算個六的命,你看的大鹿叫作八叉鹿,頭上的角分八個叉,大名叫馬鹿。」
「別磨嘰了,趕緊帶我去瞅瞅。」
正想著找點東西試試槍,沒想到傻兄弟運氣這麼好,竟然看到了馬鹿的蹤跡。
而且還是落單的馬鹿。
這下算是掏上了。
𝕋𝕎看書📕𝕤𝕙𝕦.𝕥𝕨
龐大春連忙點頭,跑到前面主動帶路。
剛一進山,李大力便哭笑不得。
傻兄弟還是那個傻兄弟。
永遠不會將注意力放到一件事情上面。
進山沒多久。
龐大春掏出彈弓子,說要和李大力比比槍法。
一隻五彩斑斕的花尾榛雞,成了傻狍子的「槍下亡魂」。
一發石子打出去。
花尾榛雞連翅膀都沒來得及撲棱,就被石子擊中了腦瓜子。
與此同時。
草叢裡跑出一隻野兔。
「大力哥,這是我新練的本事,你瞅,閉著眼睛射兔子。」
也不管李大力想不想看,龐大春瞥了一眼兔子的逃跑位置,隨即閉上眼睛拉動彈弓射擊。
「咻……」
石頭子跟長了眼睛似的,準確無誤地擊中兔腰。
「嘶!」
李大力倒吸一口涼氣,這上哪說理去。
傻兄弟竟然誤打誤撞,搞懂了射擊提前量。
自己槍法好。
是因為兩世為人,前輩子沒少玩槍。
龐大春打的射擊提前量,完全就是自己琢磨出來。
「大力哥,咋樣,我彈弓子准吧?」
龐大春樂得鼻涕泡都快出來了。
「准,比槍還准,大春聽話,大力哥服了,咱們趕緊去找大鹿吧。」
李大力哄著龐大春,稱讚傻兄弟彈弓子天下無敵。
好說歹說,龐大春總算不再三心二意。
領著李大力走到一處背陰的山坳,龐大春忽然停下腳步,一臉懊惱地說道:「大力哥,咱們來晚了,我剛才還看到那傢伙在這裡吃草。」
「沒事,它沒走遠。」
眼前的地面雜草被踩得東倒西歪,並且留著大量的蹄印。
足以說明。
馬鹿確實在這裡覓食。
而且通過痕跡判斷,馬鹿離開的時間並不久。
深深淺淺地腳印連成一串,一直往林子深處延伸。
馬鹿這玩意在東北老林子裡,那就是行走的金山。
一頭成年公馬鹿,肩高足有一米四五。
體長兩米開外,體重少說也有三四百斤。
渾身腱子肉,跑起來跟牛犢子似的。
鹿角值錢。
鹿茸血更是滋補聖品。
供銷社和黑市都搶著收。
更別說鹿鞭,鹿心這些稀罕東西了。
隨便一樣都能賣不少錢。
一頭成年公馬鹿,頂得上十隻狍子。
「真的假的?大力哥,咱們趕緊追吧,別讓它跑了。」
聽說馬鹿沒跑遠,龐大春重新燃起了希望。
「別出聲,跟我來。」
李大力做了個噤聲的手勢,順著蹄印往前摸。
走了大概一百多米。
兩人越過一片茂密的小樹林,終於看到了那頭馬鹿。
那是一頭體型極其壯碩的公馬鹿。
肩高差不多到李大力的胸口,頭上長著一對分叉的大角。
枝杈分明,看起來威風凜凜。
此刻,馬鹿悠閒地啃食著地上的青草,絲毫沒有察覺到危險的臨近。
李大力心頭狂喜,手指都開始發抖。
三四百斤的大傢伙,全身上下就沒有不值錢的地方。
打一頭下來,比賣十張狍子皮都賺。
緊接著,李大力眼珠子轉得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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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槍崩不死,它要是發了狂衝撞過來。
頭上的鹿角和刀子一樣鋒利。
挨上一下。
別說李大力要被捅破肚子,人高馬大的龐大春也得腸穿肚爛。
至於說用槍打。
打身子,鹿皮可就毀了。
53步騎槍用的是全威力彈。
顧名思義,威力賊大。
而且這鹿要是死了,血也就不新鮮了。
鹿血可是最值錢的東西之一。
「不能打死,必須活捉。」
李大力猶豫再三,目光從馬鹿的頭頂,一直看到腳下。
「嘿嘿嘿,有招了。」
「大春,瞅見馬鹿肚子底下的蛋蛋沒有?就是兩條後腿中間,那個滴了噹啷的玩意。」
「用彈弓子瞄準給打那地方。」
李大力滿臉壞笑。
既然要活抓,就不能有任何破損。
而馬鹿又不同用於梅花鹿。
幾百斤的分量,近身肉搏根本撕扯不過它。
這個時候,只有用下三爛的陰招了。
「大力哥,要是把它蛋蛋打碎了咋辦啊?我爹說野獸的蛋蛋可補了,賊好吃。」
龐大春一臉不情願。
這麼大的蛋,肯定好吃。
「活爹啊,這個時候就別想著吃了。」
李大力哭笑不得道:「這玩意再好吃,還能有紅燒肉,鍋包肉,熘肉段,尖椒干豆腐好吃?聽我的,事成之後,哥領你吃大餐。」
襠部不但是人類神經最敏感的地方。
對於野獸而言,也怕猴子偷桃。
只要命中這裡,任你馬鹿健壯如牛。
短時間內也會的疼得全身無力。
跑不動,二人就有機會撲上去活捉。
「大力哥,我聽你的,你讓我打那,我就打那。」
被李大龍一番洗腦,龐大春點頭如啄米。
撿起一塊不大不小的石頭,拿著手裡比畫著前頭的馬鹿。
感覺大小合適。
龐大春拉動彈弓,瞄準馬鹿的襠部。
李大力則是端著槍。
機會只有一次。
一旦龐大春失手,沒能擊中馬鹿的蛋蛋,李大力會立刻補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