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志在出位
第83章 志在出位
三天後,最高法院。
缽蘭街的那場衝突,陳彥祖並沒對嚴少筠說,只說是去找朋友喝酒。
畢竟她不是江湖人也不懂江湖事,搞不清這裡面的門道,也不會明白自己為什麼那麼做。
還牽扯到凌勝男以及阿玲、阿琪她們,格外需要保密。
嚴少筠最大的好處,就是不會刨根問底。自己說是去喝酒,她就不再問,安心接受最後的訓練。
今天,就是檢驗訓練成果的時候。
和杜志輝那次不一樣,陳家人和凡妮莎都沒來,只有陳彥祖、嚴少筠、羅樂兒到場。
畢竟正常情況下,每一宗官司的周期都很漫長,不可能每一堂都帶親友團助威。
路上由於有嚴少筠在,阿琪倒是也沒說什麼在一起之類的話,只是晃著爆炸頭不停地笑。
笑得嚴少筠不明所以,羅樂兒則面沉似水一語不發。
她在和陳彥祖冷戰。
事情的起因,還是嚴少筠的特訓。
最初陳彥祖告知羅樂兒不用來,最後的訓練需要保密,羅樂兒還以為是開玩笑。
直到被拒絕旁觀,才知道陳彥祖是認真的。
雖然沒有當場翻臉,但是整個人的態度變化,表現得很清楚。
畢竟從小玩到大,羅樂兒是開心還是發脾氣,瞞不過陳彥祖。
嚴少筠還想過把人請回來,就算讓她看也無所謂,但陳彥祖還是堅決拒絕。
從那之後,雙方再沒聯繫過,現在同處一部車內,也是態度冷漠如同路人。
法院門前,凌勝男和阿玲等候多時。
整個進興,也只有她們兩人前來。
江湖人有江湖人的忌諱,做偏門生意的,對於法院、警局這種地方都是能避則避。
相比之下,凌勝男還算是膽量比較大的。
雖然不像羅樂兒那樣把陳彥祖當仇人,但是看向陳彥祖的眼神里也有幾分幽怨,顯然還是責怪男人膽子太小,從缽蘭街出來那個晚上,不敢帶她去玩通宵。
對於兩個女人的狀態,陳彥祖顧不上理會。
只是點頭示意,跟著快步入內。
對他來說,上庭就像上戰場。
精神亢奮的同時,注意力也集中在案件本身,其他的並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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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里旁聽的人不多,坐席空了三分之二。
看著人少,嚴少筠精神稍微放鬆了一些,在陳彥祖耳邊小聲說道:「人越少越好,輸了也不會太沒面子。」
「第一次開庭,誰也決定不了輸贏。不管場面如何,都影響不到最後的結果。只要按我們訓練的那樣發揮就夠了。」
距離開庭還有五分鐘,控方終於出現。
一個六十幾歲的老人,在幾個年輕人簇擁下走進來。
嚴少筠趴在陳彥祖耳邊說道:「師父啊————那幾個一定是師弟、師妹。」
林棟樑今年六十三歲,身高一米六五左右。面色紅潤精神飽滿,走路沉穩有力,腳下生風。
他的面相比較有親和力,配上一副銀色邊框眼鏡,給人一種學者的感覺。如果他多笑笑,應該是那種和藹可親的老爺爺,很受小朋友歡迎那種。
但是林棟樑不但不笑,相反緊繃著臉。
並不是跟誰發脾氣,而是刻意維持這種狀態。
據嚴少筠介紹,林棟樑其實不難相處。但是在法庭上,他始終板著一張臉。這是他的戰術,藉此增加自身的威嚴,給對手壓力。
隨著林棟樑走動,絲製律師袍輕輕飄動,更增幾分威儀。
和一般的大律師相比,御用大律師在裝束上享有優待,可以穿絲綢製成的大律師袍。
而一般的大狀,只能穿布袍。
絲袍成了御用大律師身份象徵之一,在內部,還會根據絲袍的陳舊程度論資排輩。一個人的絲袍越是老舊,越是證明資格老。
有的御用大律師律師袍已經破舊不堪,被風一吹好像拖把成精,依舊不肯更換,就是為了彰顯資歷。
林棟樑倒是沒這麼誇張,對於衣服的保養也做得不錯,那件絲製律師袍還有八成新。
嚴少筠在陳彥祖耳邊小聲嘀咕:「師父特別注重儀表,每次上庭都好像參加宴會一樣。衣服要光鮮,人要沉穩。師父說大律師一定要這樣,客戶才能滿意。我現在還記得師父說這些的時候,我站在哪裡,其他師兄師姐又在哪。一切好像昨天一樣,沒想到現在就要和師父打對台。說真的,一想到和師父打,我比上次還緊張,不知道會不會又暈倒。」
「我帶了飲料的。其實應該緊張的是林大狀才對。他打贏徒弟,外面會說是叫理所應當,萬一輸給徒弟,就顏面掃地。這種比試我們怎麼都是占優勢,用不著怕。跟著我做,深呼吸————」
看著兩人的樣子,羅樂兒粉面生寒一語不發。
法庭書記一聲高喊:「COURT!」
兩名庭警把一身西裝的康子健帶到被告席,這次的主審法官洪官,也宣布庭審正式開始。
開庭之前已經了解過,這個洪官和嚴守正、林棟樑關係都不錯,算是很談得來的好朋友。
不過港島的人情世故如此,死人很難爭得過活人。如果說情感傾向的話,洪官大概率是更偏向於林棟樑。
林棟樑雖然已經六十幾歲,但是嗓音依舊洪亮,吐字清晰,語速不疾不徐。
「被告於本年度三月十七日凌晨,在灣仔快樂酒吧前,持棒球棍擊打被害人司徒笑頭部,致被害人當場死亡。控方請求出示證據P6,被告在警局所做的口供。」
複印好的口供被送到陪審團以及嚴少筠、康子健手中。
林棟樑繼續介紹:「在這份口供中,被告已經承認用球棍擊打司徒笑致其死亡的事實,可以說案情已經非常明朗。另外,請注意,口供中被告明確表示案發時理智清醒,可
以清晰記得案發時間、地點以及自己動手的整個過程。在此,請求法官允許控方出示證據P7,警方的化驗結果。」
「化驗結果表明,被告血液中酒精含量雖然達到了醉酒的標準,但是並不影響對基礎事實的判斷。這一點,稍後我也會通過旁證向各位證明。下面,控方請求傳召三號證人,當晚的值班警員。」
這名警員年紀不算太大,在灣仔區重案組工作。
看得出來,他沒怎麼上過法庭,人有點緊張。
林棟樑問道:「請問,當晚你是否在案發現場?」
「在。」
「做什麼?」
「幫助劇組維護秩序,避免突發情況。」
「能否向我們描述一下,當時發生了什麼?」
「當時我們在維護秩序,就聽到有人尖叫,開始還以為是拍戲,但是發現情況不對,司徒笑已經倒了下去。一個人拿著球棍站在那,我和我的搭檔立刻衝上去撲倒了那個拿球棍的人,把他帶回警署接受調查。」
「請問,那個拿球棍的人在不在法庭上?」
「在,就是被告。」
「在你和搭檔控制被告的時候,是否表明了身份?」
「是的,我們表明了身份,高喊我們是警察。」
「被告有什麼反應?」
「被告非常配合,還讓他的司機不要亂來,不可以阻差辦公。」
「被告是否明確說了不可以阻差辦公?」
「是的。被告的司機和保鏢很兇也很強壯,當時如果不是被告控制,場面可能變得失去控制。」
「你認為被告被控制時,神智是否清醒?」
「非常清醒。他表現得很有分寸,也知道怎麼配合警方工作。」
「法官閣下,我沒有問題了。」
洪官點點頭:「辯方盤問證人。」
嚴少筠看了一眼陳彥祖。
雖然今天旁聽的人少,自己也經過一次庭審,但是一切還是沒有改變。
從法庭書記宣布開庭之後,大腦再一次陷入空白,手中提示板上的字只能零星認識幾個,大部分在眼裡都變成了詭異的符號。
零星的幾個字組不成句子,對於自己毫無幫助。更別說自己都沒法確定,那些字是真的還是幻覺。
好在,早有準備。
陳彥祖的筆在嚴少筠大腿上戳了一下,嚴少筠咳嗽一聲站起。穴位的刺痛,帶來了腦海里信息反饋:A—6策略。
嚴少筠:「請問,案發當晚,你和你的搭檔是以什麼身份維持秩序?是否得到了官方的授權?」
那名灣仔的CID變得更緊張,左顧右盼,不住擦汗。
直到法官催促,才不得不回答:「沒有————我們是以私人的身份去做這件事。」
「也就是說,你當時並沒有穿制服,也沒有出示證件是不是?」
「是————」CID語氣里透著心虛。
「你在控制當事人的時候,是否使用了警械。比如手槍、警棍或者手銬?」
「我們用了手銬,但絕沒有拿槍!我可以對天發誓!」
在港島,警員休息的時候做兼差,只要沒有妨礙司法,也不算什麼大事。但如果這份兼差和警察工作有關,就比較敏感。一旦被內部調查,或者被廉署盯上,就可能影響前途甚至是工作。
這名CID看年紀也就三十上下,剛當便衣沒多久,這份工作對他十分重要。
聽到嚴少筠這個問題,他第一反應就是必須把自己責任降到最低。
當警察幫劇組維持秩序,已經很容易惹來麻煩,如果再被證實違規使用槍械,很可能被解僱甚至追究責任。
因此他說話聲音格外大,人也緊張到了極處。
嚴少筠其實比他也沒好多少,不過是強撐著不表現出來:「那你是在什麼時候拿出手銬?當事人得到控制之前還是之後?」
「之後。在把他控制住之前,拿手銬出來有什麼用?」
「那我是不是可以這麼理解。你所謂的亮明身份,只不過是和你的搭檔一起衝過去,邊沖邊喊我們是警察,站著別動!並沒有出示任何有效證件,也沒有宣讀警戒詞,就把我的當事人控制倒地,跟著拿出了手銬。我當事人的司機和保鏢感覺情況不對試圖阻止,當事人讓他們不要阻差辦公,是不是?」
「是————」
「也就是說,現場並不是所有人都相信你們是警察是不是?至少有人認為你們只是自稱警察,並不是真正的警務人員是不是?」
「是————」
「那些認為你們不是警察的人,神智同樣清醒是不是?」
林棟樑:「反對!證人無法判斷其他人神智是否清醒!」
嚴少筠幾乎是照本宣科式地背出腦海里最後一句話:「證人同樣無法判斷,我的當事人神智是否清醒!」
「反對有效,證人無需回答問題。」
「我沒有問題了————」
嚴少筠向辯護席走去,陳彥祖朝她笑了笑,又挑起了拇指。
羅樂兒則緊緊盯著嚴少筠。
不對勁!
和上次一樣不對勁。
她不是在打,她是在表演劇本!
看過前段時間訓練的羅樂兒第一時間就明白過來,怪不得臭小子把她像演員一樣栽培,原來就是讓她演戲。
可是港島會演戲的人那麼多,憑什麼她就可以出來。肯定是最後那幾天的特訓才是關鍵。
怪不得他不讓自己看。
他們一定有什麼獨特的方法,可以把所有演員都培訓成大律師,上庭打官司。
雖然這門技術對大多數人沒用,但是對那些剛畢業的法學生來說,還是有著巨大吸引力。
想想看,如果自己學會這麼技術,再從電視台找個教表演的老師合作,在中環開一個大律師培訓中心。
四周一個學期。
每期每人收五千。
還不是財源滾滾?
到手的錢,就這麼溜走。
他自己不賺這個錢就算了,居然還不讓我賺?
這算什麼男————男性朋友!
簡直是越想越氣。
不看就不看,我很稀罕麼?
雖然如此想著,但是羅樂兒的眼睛已經盯著嚴少筠不放,捨不得移開。
不稀罕也要看清楚,你們不教我就偷師。靠偷師練成,讓臭小子對我佩服的五體投地,這樣才算是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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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後,最高法院。
缽蘭街的那場衝突,陳彥祖並沒對嚴少筠說,只說是去找朋友喝酒。
畢竟她不是江湖人也不懂江湖事,搞不清這裡面的門道,也不會明白自己為什麼那麼做。
還牽扯到凌勝男以及阿玲、阿琪她們,格外需要保密。
嚴少筠最大的好處,就是不會刨根問底。自己說是去喝酒,她就不再問,安心接受最後的訓練。
今天,就是檢驗訓練成果的時候。
和杜志輝那次不一樣,陳家人和凡妮莎都沒來,只有陳彥祖、嚴少筠、羅樂兒到場。
畢竟正常情況下,每一宗官司的周期都很漫長,不可能每一堂都帶親友團助威。
路上由於有嚴少筠在,阿琪倒是也沒說什麼在一起之類的話,只是晃著爆炸頭不停地笑。
笑得嚴少筠不明所以,羅樂兒則面沉似水一語不發。
她在和陳彥祖冷戰。
事情的起因,還是嚴少筠的特訓。
最初陳彥祖告知羅樂兒不用來,最後的訓練需要保密,羅樂兒還以為是開玩笑。
直到被拒絕旁觀,才知道陳彥祖是認真的。
雖然沒有當場翻臉,但是整個人的態度變化,表現得很清楚。
畢竟從小玩到大,羅樂兒是開心還是發脾氣,瞞不過陳彥祖。
嚴少筠還想過把人請回來,就算讓她看也無所謂,但陳彥祖還是堅決拒絕。
從那之後,雙方再沒聯繫過,現在同處一部車內,也是態度冷漠如同路人。
法院門前,凌勝男和阿玲等候多時。
整個進興,也只有她們兩人前來。
江湖人有江湖人的忌諱,做偏門生意的,對於法院、警局這種地方都是能避則避。
相比之下,凌勝男還算是膽量比較大的。
雖然不像羅樂兒那樣把陳彥祖當仇人,但是看向陳彥祖的眼神里也有幾分幽怨,顯然還是責怪男人膽子太小,從缽蘭街出來那個晚上,不敢帶她去玩通宵。
對於兩個女人的狀態,陳彥祖顧不上理會。
只是點頭示意,跟著快步入內。
對他來說,上庭就像上戰場。
精神亢奮的同時,注意力也集中在案件本身,其他的並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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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里旁聽的人不多,坐席空了三分之二。
看著人少,嚴少筠精神稍微放鬆了一些,在陳彥祖耳邊小聲說道:「人越少越好,輸了也不會太沒面子。」
「第一次開庭,誰也決定不了輸贏。不管場面如何,都影響不到最後的結果。只要按我們訓練的那樣發揮就夠了。」
距離開庭還有五分鐘,控方終於出現。
一個六十幾歲的老人,在幾個年輕人簇擁下走進來。
嚴少筠趴在陳彥祖耳邊說道:「師父啊————那幾個一定是師弟、師妹。」
林棟樑今年六十三歲,身高一米六五左右。面色紅潤精神飽滿,走路沉穩有力,腳下生風。
他的面相比較有親和力,配上一副銀色邊框眼鏡,給人一種學者的感覺。如果他多笑笑,應該是那種和藹可親的老爺爺,很受小朋友歡迎那種。
但是林棟樑不但不笑,相反緊繃著臉。
並不是跟誰發脾氣,而是刻意維持這種狀態。
據嚴少筠介紹,林棟樑其實不難相處。但是在法庭上,他始終板著一張臉。這是他的戰術,藉此增加自身的威嚴,給對手壓力。
隨著林棟樑走動,絲製律師袍輕輕飄動,更增幾分威儀。
和一般的大律師相比,御用大律師在裝束上享有優待,可以穿絲綢製成的大律師袍。
而一般的大狀,只能穿布袍。
絲袍成了御用大律師身份象徵之一,在內部,還會根據絲袍的陳舊程度論資排輩。一個人的絲袍越是老舊,越是證明資格老。
有的御用大律師律師袍已經破舊不堪,被風一吹好像拖把成精,依舊不肯更換,就是為了彰顯資歷。
林棟樑倒是沒這麼誇張,對於衣服的保養也做得不錯,那件絲製律師袍還有八成新。
嚴少筠在陳彥祖耳邊小聲嘀咕:「師父特別注重儀表,每次上庭都好像參加宴會一樣。衣服要光鮮,人要沉穩。師父說大律師一定要這樣,客戶才能滿意。我現在還記得師父說這些的時候,我站在哪裡,其他師兄師姐又在哪。一切好像昨天一樣,沒想到現在就要和師父打對台。說真的,一想到和師父打,我比上次還緊張,不知道會不會又暈倒。」
「我帶了飲料的。其實應該緊張的是林大狀才對。他打贏徒弟,外面會說是叫理所應當,萬一輸給徒弟,就顏面掃地。這種比試我們怎麼都是占優勢,用不著怕。跟著我做,深呼吸————」
看著兩人的樣子,羅樂兒粉面生寒一語不發。
法庭書記一聲高喊:「COURT!」
兩名庭警把一身西裝的康子健帶到被告席,這次的主審法官洪官,也宣布庭審正式開始。
開庭之前已經了解過,這個洪官和嚴守正、林棟樑關係都不錯,算是很談得來的好朋友。
不過港島的人情世故如此,死人很難爭得過活人。如果說情感傾向的話,洪官大概率是更偏向於林棟樑。
林棟樑雖然已經六十幾歲,但是嗓音依舊洪亮,吐字清晰,語速不疾不徐。
「被告於本年度三月十七日凌晨,在灣仔快樂酒吧前,持棒球棍擊打被害人司徒笑頭部,致被害人當場死亡。控方請求出示證據P6,被告在警局所做的口供。」
複印好的口供被送到陪審團以及嚴少筠、康子健手中。
林棟樑繼續介紹:「在這份口供中,被告已經承認用球棍擊打司徒笑致其死亡的事實,可以說案情已經非常明朗。另外,請注意,口供中被告明確表示案發時理智清醒,可
以清晰記得案發時間、地點以及自己動手的整個過程。在此,請求法官允許控方出示證據P7,警方的化驗結果。」
「化驗結果表明,被告血液中酒精含量雖然達到了醉酒的標準,但是並不影響對基礎事實的判斷。這一點,稍後我也會通過旁證向各位證明。下面,控方請求傳召三號證人,當晚的值班警員。」
這名警員年紀不算太大,在灣仔區重案組工作。
看得出來,他沒怎麼上過法庭,人有點緊張。
林棟樑問道:「請問,當晚你是否在案發現場?」
「在。」
「做什麼?」
「幫助劇組維護秩序,避免突發情況。」
「能否向我們描述一下,當時發生了什麼?」
「當時我們在維護秩序,就聽到有人尖叫,開始還以為是拍戲,但是發現情況不對,司徒笑已經倒了下去。一個人拿著球棍站在那,我和我的搭檔立刻衝上去撲倒了那個拿球棍的人,把他帶回警署接受調查。」
「請問,那個拿球棍的人在不在法庭上?」
「在,就是被告。」
「在你和搭檔控制被告的時候,是否表明了身份?」
「是的,我們表明了身份,高喊我們是警察。」
「被告有什麼反應?」
「被告非常配合,還讓他的司機不要亂來,不可以阻差辦公。」
「被告是否明確說了不可以阻差辦公?」
「是的。被告的司機和保鏢很兇也很強壯,當時如果不是被告控制,場面可能變得失去控制。」
「你認為被告被控制時,神智是否清醒?」
「非常清醒。他表現得很有分寸,也知道怎麼配合警方工作。」
「法官閣下,我沒有問題了。」
洪官點點頭:「辯方盤問證人。」
嚴少筠看了一眼陳彥祖。
雖然今天旁聽的人少,自己也經過一次庭審,但是一切還是沒有改變。
從法庭書記宣布開庭之後,大腦再一次陷入空白,手中提示板上的字只能零星認識幾個,大部分在眼裡都變成了詭異的符號。
零星的幾個字組不成句子,對於自己毫無幫助。更別說自己都沒法確定,那些字是真的還是幻覺。
好在,早有準備。
陳彥祖的筆在嚴少筠大腿上戳了一下,嚴少筠咳嗽一聲站起。穴位的刺痛,帶來了腦海里信息反饋:A—6策略。
嚴少筠:「請問,案發當晚,你和你的搭檔是以什麼身份維持秩序?是否得到了官方的授權?」
那名灣仔的CID變得更緊張,左顧右盼,不住擦汗。
直到法官催促,才不得不回答:「沒有————我們是以私人的身份去做這件事。」
「也就是說,你當時並沒有穿制服,也沒有出示證件是不是?」
「是————」CID語氣里透著心虛。
「你在控制當事人的時候,是否使用了警械。比如手槍、警棍或者手銬?」
「我們用了手銬,但絕沒有拿槍!我可以對天發誓!」
在港島,警員休息的時候做兼差,只要沒有妨礙司法,也不算什麼大事。但如果這份兼差和警察工作有關,就比較敏感。一旦被內部調查,或者被廉署盯上,就可能影響前途甚至是工作。
這名CID看年紀也就三十上下,剛當便衣沒多久,這份工作對他十分重要。
聽到嚴少筠這個問題,他第一反應就是必須把自己責任降到最低。
當警察幫劇組維持秩序,已經很容易惹來麻煩,如果再被證實違規使用槍械,很可能被解僱甚至追究責任。
因此他說話聲音格外大,人也緊張到了極處。
嚴少筠其實比他也沒好多少,不過是強撐著不表現出來:「那你是在什麼時候拿出手銬?當事人得到控制之前還是之後?」
「之後。在把他控制住之前,拿手銬出來有什麼用?」
「那我是不是可以這麼理解。你所謂的亮明身份,只不過是和你的搭檔一起衝過去,邊沖邊喊我們是警察,站著別動!並沒有出示任何有效證件,也沒有宣讀警戒詞,就把我的當事人控制倒地,跟著拿出了手銬。我當事人的司機和保鏢感覺情況不對試圖阻止,當事人讓他們不要阻差辦公,是不是?」
「是————」
「也就是說,現場並不是所有人都相信你們是警察是不是?至少有人認為你們只是自稱警察,並不是真正的警務人員是不是?」
「是————」
「那些認為你們不是警察的人,神智同樣清醒是不是?」
林棟樑:「反對!證人無法判斷其他人神智是否清醒!」
嚴少筠幾乎是照本宣科式地背出腦海里最後一句話:「證人同樣無法判斷,我的當事人神智是否清醒!」
「反對有效,證人無需回答問題。」
「我沒有問題了————」
嚴少筠向辯護席走去,陳彥祖朝她笑了笑,又挑起了拇指。
羅樂兒則緊緊盯著嚴少筠。
不對勁!
和上次一樣不對勁。
她不是在打,她是在表演劇本!
看過前段時間訓練的羅樂兒第一時間就明白過來,怪不得臭小子把她像演員一樣栽培,原來就是讓她演戲。
可是港島會演戲的人那麼多,憑什麼她就可以出來。肯定是最後那幾天的特訓才是關鍵。
怪不得他不讓自己看。
他們一定有什麼獨特的方法,可以把所有演員都培訓成大律師,上庭打官司。
雖然這門技術對大多數人沒用,但是對那些剛畢業的法學生來說,還是有著巨大吸引力。
想想看,如果自己學會這麼技術,再從電視台找個教表演的老師合作,在中環開一個大律師培訓中心。
四周一個學期。
每期每人收五千。
還不是財源滾滾?
到手的錢,就這麼溜走。
他自己不賺這個錢就算了,居然還不讓我賺?
這算什麼男————男性朋友!
簡直是越想越氣。
不看就不看,我很稀罕麼?
雖然如此想著,但是羅樂兒的眼睛已經盯著嚴少筠不放,捨不得移開。
不稀罕也要看清楚,你們不教我就偷師。靠偷師練成,讓臭小子對我佩服的五體投地,這樣才算是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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