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5章 涵藝 蘇小洛 小畢姐的罪惡,罄竹難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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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到這些經紀團體在平行時空的操作,林若光臉色越難看。

  先說SuperAgent。

  這家公司最擅長的事情,從來不是幫選手找到最合適的隊伍。

  而是打包捆綁!

  明明俱樂部只缺一個位置,SuperAgent卻能硬生生給你湊出一套「豪華套餐」。

  你想要A選手?

  可以!

  那就把B選手、C教練,甚至連教練組的分析師一起簽了!

  不簽?

  那不好意思,A選手也不會去,他們是老搭檔,喜歡在一起打,希望新賽季能夠共同打出成績。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Kanavi與Homme。

  一個是LPL賽區最頂級的韓援打野之一,一個是擁有成熟體系、履歷極其豪華的冒牌冠軍教練(S4教練不上台BP,選手做的)。

  二者單獨拿出來,都是轉會市場上的熱門人選。。

  可當兩人的經紀約落到SuperAgent手中以後,事情就變味了。

  想簽Kanavi?

  先談Homme教練組!

  想要Homme?

  那就得給Kanavi留下位置!

  看起來,是選手與教練互相信任,希望繼續合作。

  實際上,卻等於經紀公司用一份頂級資源,強行繫結另一份合同。

  俱樂部原本只需要補強打野,最後卻可能連主教練、助理教練、分析師乃至陣容思路,都要一起推倒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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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在幫助俱樂部補強嗎?

  不!著分明是在藉著明星選手、教練的稀缺性,向俱樂部施壓!

  愛家心切的Scout事件,這家經紀公司同樣充當著推手的作用。

  在林若光看來,Scout想回大寒冥國打比賽,當然可能有選手自己的想法。

  可經紀人在其中有沒有推波助瀾?

  答案還用問嗎?

  如果經紀團隊真的足夠專業,就應該提前幫選手梳理合同,確認違約風險,尋找一條不會把職業生涯和全部身家都搭進去的道路。

  可最終呢?

  轉會沒有順利完成,老東家徹底翻臉,選手本人背上了天價糾紛。

  經紀公司嘴上說著「尊重選手意願」,真正承擔後果的卻不是經紀人!

  說白了。

  經紀人動動嘴巴,選手踩坑是自己的錯。

  要是成功了,拿就是經紀公司運作有方!

  當然,SuperAgent幹過的事,可不止這些。

  尤其是24年冬轉,SuperAgent更是把這種玩法發揮到了極致。

  Peyz加Scout,直接捆成一套雙C套餐,在LNG與JDG之間來回拉扯。

  這邊說陣容合適,那邊說報價更高。

  這邊已經談到合同細節,那邊又突然出現新的條件。

  兩家俱樂部被吊著胃口,其他選手也不敢輕易落位。

  畢竟中單和下路,是一支戰隊搭建陣容時最重要的兩個核心位置。

  雙C一天不確定,打野、輔助乃至教練組都不敢拍板。

  於是,一個經紀公司的拉扯,最後影響的就不只是兩名選手。

  而是兩家俱樂部、十幾名選手,以及整個轉會市場!

  相比之下,仰望體育反而顯得沒啥了。

  蘇小洛最讓人詬病的,無非就是圍繞介紹費、佣金和回扣的各種傳聞。

  這種行為當然噁心。

  可仔細想想,他對LPL賽區造成的危害反而可能是最小的!

  為什麼?

  因為回扣吃得再多,損失的大多也是俱樂部老闆的錢。

  老闆多花幾百萬,頂多心疼一陣,可SuperAgent的捆綁銷售,會直接改變一支隊伍的建隊邏輯!

  ……

  至於小畢姐和涵藝的操作,比起SuperAgent對於LPL聯賽的危害性,同樣巨大。

  小畢姐真正厲害的地方,從來不是她手下每一名選手都有多強。

  而是她這些年經營出來的關係網。

  俱樂部管理層、賽事媒體、解說主持、前職業選手、論壇大V……

  可以說,她一個灣灣,已經打通了LPL的關係網。

  這也使得......

  一名狀態下滑的選手,能被包裝成「經驗豐富」。

  一名英雄池僵硬的選手,也能被美化成「風格鮮明」。

  一名已經被賽場反覆檢驗過上限的老將,也能搖身一變,成為「最適合某支隊伍的最後一塊拼圖」!

  而那些從LDL打上來、韓服千分、操作拉滿的新人?

  沒人替他們說話!

  也沒人替他們製造輿論!

  兩相對比下,在LPL出現了一個奇怪的現象。

  俱樂部簽一個新人,打好了是應該的,打差了管理層就要背鍋。

  可簽一個有名氣的老選手,哪怕最後成績一塌糊塗,也能用「磨合問題」「版本不適合」「隊伍化學反應不好」來解釋。

  如此一來,TES、IG、NIP、FPX這些隊伍,總能在某個位置上留下一個大家明知道是彩筆,可就是首發穩如泰山的選手。

  至於涵藝,則是另一種路數。

  他沒那麼多頂級資源,也沒有能力真正影響豪門的核心建隊。

  但他鼻子靈,臉皮厚!

  哪支隊伍臨時缺人,哪個位置突然出現合同問題,哪名選手試訓效果不理想,他總能第一時間湊上去。

  然後,把自己手裡那些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選手塞過去!

  比如Wei、阿薩姆、漏鳥、逃兵Cube、IWandy、1xn、Mark、Jiejie、小籠堡......

  涵藝抓住俱樂部急著補洞的心裡。

  立刻提供一個打過LPL、能馬上註冊、還自帶一點知名度的「熟練工」。

  管理層一看,能用!

  教練一看,至少打過比賽!

  粉絲一看,名字好像也見過!

  於是合同簽下。

  等到賽季開始,大家才發現,這個漏洞不僅沒有被補上,反而變成了一個更大的窟窿!

  當然,出現這種情況的原因,LPL管理層也功不可沒。

  按照林若光記憶,在24年前後聯盟推出了隊伍選手與教練的合同總額必須達到六百萬元以上,才有資格參與相應的聯盟分紅的規則。

  這就導致一些本就不想爭冠,只想抽卡新人吃低保賭運氣的俱樂部,比如OMG這些,也必須想辦法把錢花出去。

  問題來了。

  新人憑什麼拿高薪?

  一個連LPL都沒打過的年輕選手,俱樂部敢直接給他開出幾百萬合同嗎?

  當然不敢!

  可錢又必須花。

  怎麼辦?

  買老將!

  買那些已經被賽場證明過實力不夠,卻因為打過比賽、擁有名氣、背後還有經紀團隊運作,所以合同價格不算低但又不太高的選手!

  如此一來,經紀公司賺到了佣金,老選手拿到了合同,俱樂部湊夠了分紅門檻。

  三方皆大歡喜!

  倒霉的就是那些真正有天賦,卻連試訓機會都拿不到的新人,以及花錢買票、熬夜看比賽的觀眾!

  這也正是為什麼S11以後,LPL總能組出一些讓人看一眼就覺得反胃的陣容。

  明明某個位置有更年輕、更便宜、操作更好的選擇。

  可最後坐上首發席的,偏偏還是那幾個熟悉的ID。

  賽區內部菜雞互啄也就算了。

  到了國際賽場,這些被關係、合同和經紀利益拼湊出來的陣容,又憑什麼與LCK真正圍繞奪冠目標打造的戰隊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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