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重生
「沈余,你這個香霧檸,喪門星,剋死了養父養母,為什麼不跟著他們去死?還要跑到海城來攪得我們家不得安寧?我告訴你,因為你的到來,二嬸已經帶著沈凌回娘家了,如果二叔和二嬸離了婚,你就是個罪人,還有,這是我的家,沒有你的位置,你要是識趣,就老老實實滾回鄉下去······」
沈余揉了揉脹痛的太陽穴,看著眼前這個不停輸出的女孩子,眼裡充滿了迷茫:她記得自己明明在飛往海城的飛機上,怎麼就回到三十年前了?難道是飛機失事了?為什麼她一點感覺也沒有?
「喂,你怎麼不說話?告訴你,裝死也沒有用,我是不會允許你住在這裡的,我怕髒,也怕臭,更怕你把身上的虱子傳染給我,你最好趁時間還早,趕緊去坐車回遼洲,免得到了晚上流落街頭,吃了虧怪我······」女孩子推了推她,示意她快點走。
「沈菲,你的意思是要趕我走?」沈余甩了甩頭,看著她問道:眼前這個女孩子,是她大伯的女兒,當年,她那個渣爹把她從派出所接回來後丟到了他父母家裡,就頭也不回的走了,他一走,沈菲就朝她發難了。
「我們家的臉都被丟盡了,你不走,難道還要留在這裡丟人現眼?」沈菲冷哼一聲說。
「我既不偷也不搶,是沈原的原配嫡女,有什麼可丟人的?」沈余冷笑著問,她確定自己重生了,重生到了當年回海城找渣爹的時候。
她的親爹親媽當年是海城去遼洲下鄉的知青,也不知道是為了抱團取暖還是相互利用,兩個人下鄉後不久就結婚了,次年就生下了她,其實他們兩口子都不想生子,只不過意外懷上了,不得不生下來,沈原就隨口給她取了個名字--沈余,意思是她是個多餘的人。
四年以後,她的親媽得到了一個回城的機會,毫不猶豫丟掉了他們父女,包袱款款的回了海城,而沈原,養活自己都難,更不用說養活她了,在有心人的鼓動下,把她送給了她那對結婚多年沒有生孩子的養父養母,三年以後,沈父因公致殘,可以安排一個人頂替他的工作,他們就想起了遠在遼洲的二兒子,寫信把他召了回來。
這次之所以會回海城,是因為她的養父養母意外去世了,她養父的親人不僅瓜分了他們的財產,還想把她賣給一個三十多歲的鰥夫做媳婦,她聽到這個消息後很是害怕,立刻去求助大隊長。
大隊長跟她養父是一起長大的兄弟,不忍心一個十四歲的孩子去受那樣的苦,建議她回海城找親生父母,還利用手裡的權力,給了她開了介紹信和有關的證明,沈余覺得她沒有別的路可以走,就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揣著大隊長開的介紹信和證明,以及她養母偷偷給她的藏的三百多塊錢來到了海城,找到了她的親爹。
「還原配嫡女呢,二叔早就不要你了,你一個女孩子,住進我們家算怎麼回事?難道還要我說你是我的妹妹?」沈菲刻薄的說。
「奶奶,大伯母,這也是你們的意思?」沈余問站在一邊默不作聲的沈母和沈菲的母親張蘭珍。
「小姑娘,我們的情況你也看到了,不是我們不認你,是我們這邊實在是沒地方住,你知道你爸的住處吧,他家雖然不大,但比這邊寬鬆多了,你還是趁著時間還早,搬過去吧。」張蘭珍為難的說。
她知道,按照她那小叔子的尿性,如果不早點趕走她,萬一把她的戶口落到這邊,他們就是想趕也趕不走了。
「我今天才來海城,怎麼可能知道他們住在哪裡?要不,大伯母,你送我過去?」沈余看著她淡淡的問。
「我沒空,等下還要上班呢。」張蘭珍連連搖頭,她明知道小叔子兩口子都不待見她,怎麼可能送她過去?
「那你們說怎麼辦?」沈余問道。
「怎麼辦?回遼洲唄。」沈菲冷哼一聲說,「你在這裡沒有戶口,沒有鈔票,也上不了學,
為了你的前途,我勸你趕緊回遼洲。」
「我是知青子女,又沒有滿十六周歲,按照政策,是可以落戶的,奶奶,難道你們不打算給我落戶嗎?」沈余問老太太。
她前世,因為家裡的直系親屬不同意,她沒能在海城落戶,沒有戶口就不能上學,所以,開學之前她只得灰溜溜的回了遼洲。
她雖然回了遼洲,但也不敢回村子,只能一邊在餐館打工,一邊上學,但不久後還是被李家人(沈余的養父姓李)知道了,他們數次去學校,想抓她回去嫁人,學校報警才罷休。
她靠著買車票剩下的兩百多塊錢和給同學補課,讀完了初三,考上了高中,又靠著寒暑假打工和在學校勤工儉學,讀完了高中,艱難的考上了大學,李家人認為了她已經滿了十八周歲了,可以嫁人了,又開始對她進行圍追堵截,想把她抓回去換彩禮。
為了避開李家人,順利的完成學業,她填報了粵東師範大學,遼洲在東北,粵東在南方,她憑著遙遠和距離和信息不通,避開了李家人的騷擾,靠著勤工儉學和獎學金完成了學業,分在了花城市某中學當老師。
她以為自己終於熬出來了,沒想到,她的好日子不到半年,李家人又找了過來,這次不是要她嫁人,而是找她要錢,要她拿錢孝敬祖父祖母,要她拿錢給她的堂弟娶妻,要她拿錢給她的堂妹辦嫁妝······等等,各種藉口層出不窮,總之就是不把她榨乾不罷休,不拿錢,他們就去學校撒潑打滾。
沈余揉了揉脹痛的太陽穴,看著眼前這個不停輸出的女孩子,眼裡充滿了迷茫:她記得自己明明在飛往海城的飛機上,怎麼就回到三十年前了?難道是飛機失事了?為什麼她一點感覺也沒有?
「喂,你怎麼不說話?告訴你,裝死也沒有用,我是不會允許你住在這裡的,我怕髒,也怕臭,更怕你把身上的虱子傳染給我,你最好趁時間還早,趕緊去坐車回遼洲,免得到了晚上流落街頭,吃了虧怪我······」女孩子推了推她,示意她快點走。
「沈菲,你的意思是要趕我走?」沈余甩了甩頭,看著她問道:眼前這個女孩子,是她大伯的女兒,當年,她那個渣爹把她從派出所接回來後丟到了他父母家裡,就頭也不回的走了,他一走,沈菲就朝她發難了。
「我們家的臉都被丟盡了,你不走,難道還要留在這裡丟人現眼?」沈菲冷哼一聲說。
「我既不偷也不搶,是沈原的原配嫡女,有什麼可丟人的?」沈余冷笑著問,她確定自己重生了,重生到了當年回海城找渣爹的時候。
她的親爹親媽當年是海城去遼洲下鄉的知青,也不知道是為了抱團取暖還是相互利用,兩個人下鄉後不久就結婚了,次年就生下了她,其實他們兩口子都不想生子,只不過意外懷上了,不得不生下來,沈原就隨口給她取了個名字--沈余,意思是她是個多餘的人。
四年以後,她的親媽得到了一個回城的機會,毫不猶豫丟掉了他們父女,包袱款款的回了海城,而沈原,養活自己都難,更不用說養活她了,在有心人的鼓動下,把她送給了她那對結婚多年沒有生孩子的養父養母,三年以後,沈父因公致殘,可以安排一個人頂替他的工作,他們就想起了遠在遼洲的二兒子,寫信把他召了回來。
這次之所以會回海城,是因為她的養父養母意外去世了,她養父的親人不僅瓜分了他們的財產,還想把她賣給一個三十多歲的鰥夫做媳婦,她聽到這個消息後很是害怕,立刻去求助大隊長。
大隊長跟她養父是一起長大的兄弟,不忍心一個十四歲的孩子去受那樣的苦,建議她回海城找親生父母,還利用手裡的權力,給了她開了介紹信和有關的證明,沈余覺得她沒有別的路可以走,就懷著忐忑不安的心情,揣著大隊長開的介紹信和證明,以及她養母偷偷給她的藏的三百多塊錢來到了海城,找到了她的親爹。
「還原配嫡女呢,二叔早就不要你了,你一個女孩子,住進我們家算怎麼回事?難道還要我說你是我的妹妹?」沈菲刻薄的說。
「奶奶,大伯母,這也是你們的意思?」沈余問站在一邊默不作聲的沈母和沈菲的母親張蘭珍。
「小姑娘,我們的情況你也看到了,不是我們不認你,是我們這邊實在是沒地方住,你知道你爸的住處吧,他家雖然不大,但比這邊寬鬆多了,你還是趁著時間還早,搬過去吧。」張蘭珍為難的說。
她知道,按照她那小叔子的尿性,如果不早點趕走她,萬一把她的戶口落到這邊,他們就是想趕也趕不走了。
「我今天才來海城,怎麼可能知道他們住在哪裡?要不,大伯母,你送我過去?」沈余看著她淡淡的問。
「我沒空,等下還要上班呢。」張蘭珍連連搖頭,她明知道小叔子兩口子都不待見她,怎麼可能送她過去?
「那你們說怎麼辦?」沈余問道。
「怎麼辦?回遼洲唄。」沈菲冷哼一聲說,「你在這裡沒有戶口,沒有鈔票,也上不了學,
為了你的前途,我勸你趕緊回遼洲。」
「我是知青子女,又沒有滿十六周歲,按照政策,是可以落戶的,奶奶,難道你們不打算給我落戶嗎?」沈余問老太太。
她前世,因為家裡的直系親屬不同意,她沒能在海城落戶,沒有戶口就不能上學,所以,開學之前她只得灰溜溜的回了遼洲。
她雖然回了遼洲,但也不敢回村子,只能一邊在餐館打工,一邊上學,但不久後還是被李家人(沈余的養父姓李)知道了,他們數次去學校,想抓她回去嫁人,學校報警才罷休。
她靠著買車票剩下的兩百多塊錢和給同學補課,讀完了初三,考上了高中,又靠著寒暑假打工和在學校勤工儉學,讀完了高中,艱難的考上了大學,李家人認為了她已經滿了十八周歲了,可以嫁人了,又開始對她進行圍追堵截,想把她抓回去換彩禮。
為了避開李家人,順利的完成學業,她填報了粵東師範大學,遼洲在東北,粵東在南方,她憑著遙遠和距離和信息不通,避開了李家人的騷擾,靠著勤工儉學和獎學金完成了學業,分在了花城市某中學當老師。
她以為自己終於熬出來了,沒想到,她的好日子不到半年,李家人又找了過來,這次不是要她嫁人,而是找她要錢,要她拿錢孝敬祖父祖母,要她拿錢給她的堂弟娶妻,要她拿錢給她的堂妹辦嫁妝······等等,各種藉口層出不窮,總之就是不把她榨乾不罷休,不拿錢,他們就去學校撒潑打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