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掰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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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游到水潭一個隱蔽的角落,李陽心念一動,疑似狗頭金的石頭瞬間出現在眼前手裡。

  石頭剛一入手,李陽身體猛地下沉,直接被帶進了水裡。

  由此可見,這塊石頭重量可是不輕。

  李陽急忙調整呼吸,緩緩向前遊動,直到小潭最裡面的岸邊,踩在水裡的一塊大石頭上,這才把石頭舉起來仔細觀察起來。

  石頭不算太大,也就和一個小孩頭顱差不多大,表面附著著一層厚厚的淤泥和泥沙。

  李陽用水搓了搓,把表面的泥土全部清洗乾淨,一抹金黃的光芒映入的他的眼帘。

  在陽光的照射下,石頭閃著耀眼的金光,上面紋理縱橫交錯,如同一條虬龍盤踞,十分傳神。

  無論這是不是一塊狗頭金,光是憑這個造型,就足以稱的上一句奇石,也十分具有收藏價值。

  但事到如今,李陽心中已然確定,這絕對是一塊狗頭金。

  雖然說黃鐵礦與狗頭金相似,但光是重量,它就絕對不是什麼鐵礦石。

  李陽心跳陡然加速,這一塊狗頭金,他掂了掂,最少也有五十斤左右。

  五十斤的狗頭金,這代表什麼?這簡直就是出門撞大運了啊。

  據他所知,以前別人撿到的狗頭金,最大不過幾斤沉,能有個十幾斤就已經是祖墳冒青煙了,而他手裡的這塊,足足有五十多斤沉。

  而且看這成色和大小,絕對是含金量極高。

  而且狗頭金是天然金子,價值不能以單純的金價來衡量,而且再加上這盤龍一般的造型,價格最少也要翻五成往上吧。

  現在是1983年,國內金價大約是13塊錢左右。

  但現在是計劃經濟時期,國家對金銀等貴重金屬實行統一管理,統籌統配原則,管理很嚴格,不允許私自買賣。

  但即便如此,仍有不少人私下交易,金子在黑市裡的價格大約在15到20元每克。

  一塊50斤的狗頭金,一斤500克,就算按照15元一克計算,那也將近三十八萬塊錢!

  再加上狗頭金附加價值,多了不說,賣50萬合理吧。

  83年的50萬,即便去京城,也夠買十套四合院了。

  但他也只是想想,畢竟現在明面上能拿出五十萬的人,可沒多少。

  除非跑到香港。

  李陽搖了搖頭,把腦袋中的胡思亂想甩了出去,收起狗頭金,身體一動,直接潛進了水底,來到剛才撿到狗頭金的亂石堆旁。

  事實證明,他還是有些貪心不足了,這些石頭,確確實實全都是破石頭,沒有給他找到第二塊狗頭金的機會。

  小白叼著一條三斤多的鲶魚,一臉疑惑的看著四處翻動的李陽,大眼睛裡滿是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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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陽吐出幾個水泡,只能無奈的浮到水面上,朝著岸邊游去。

  「哇,大哥,你好厲害,竟然一下抓了兩條魚。」

  看著李陽手裡提著早就死透的兩條鲶魚,李曉由衷發出一聲驚嘆。

  緊接著,小白從水中冒頭,拖著鲶魚就游上了岸。

  「大哥,你快看,小白竟然也抓到一條魚!」

  李曉這下更吃驚了,急忙跑過去,小白把嘴一松,鲶魚蹦噠著就要往水裡跳。

  李陽看著興奮的李曉,笑著說:

  「這小白啊,厲害著呢。」

  他把手裡的魚放在地上,走過去把該活蹦亂跳的鲶魚魚重重摔在地上。

  跟前兩次一樣,鲶魚所帶來的反哺微乎其微,如果不是用心感受,估計根本感覺不到。

  「對了,老鱉呢?」

  李陽順著李曉的手指的方向看了過去,頓時樂出聲來。

  李曉也是挺有辦法的,直接找了塊石頭壓在老鱉背上,任憑老鱉如何掙扎,卻始終不能活動半寸。

  最主要的是,三小隻圍在老鱉身邊,正好奇地打量著它,時不時還用小爪子去碰碰老鱉的殼。

  「對了,這兔子它們是怎麼抓到的?」

  看著地上被咬斷喉嚨的野兔,李陽也不禁有些好奇。

  「就那麼抓到的唄。」

  其實李曉她也不清楚,等她聽到聲音的時候走過去的時候,野兔已經被飛虎咬死了。

  李陽點點頭,趁著李曉跟小白玩的時候,直接把侵刀從空間裡拿出來,開始收拾起兔子。

  開膛破肚剝皮一條龍,順便把野兔的心臟肝臟切成幾塊,餵給了飛虎大胖和二胖。

  獵犬抓到獵物,一定要把獵物的肉或者內臟餵給它們吃,獵犬獲得了獎勵,這樣以後才會對捕獵更有興趣。

  處理完兔子,李陽順便也把三條鲶魚簡單的處理了一下,隨後站起身,朝著正樂此不疲抓喇鈷的張萬里喊道:

  「萬里,抓多少了,差不多就行,不用抓太多。」

  張萬里站起身,把剛剛抓到的喇鈷放進背簍里,隨後順著小溪走了過來。

  「哥,你看,抓了差不多得有三四斤了。」

  李陽往背簍里一瞅,又隨手扒了扒,背簍里不僅有密密麻麻的喇鈷,還有差不多半斤多手指長短的河蝦。

  「收穫不錯啊,就先抓這麼多,夠咱吃一頓了。」

  張萬里點頭,隨後就看見在地上不斷扒拉腿的老鱉。

  「我去,哥你這還逮了一個老鱉?」

  「長這麼大,有點年頭了吧?」

  李陽彎腰把老鱉翻了個身,扣住後腿提了起來掂了掂。

  「四斤多,不到五斤,最少也有得十年往上了。」

  這老鱉也算他的財神爺,要不是它,那狗頭金估計他也撈不著,所以李陽準備先把它養著,等哪天想吃了再說。

  李陽把老鱉放進背簍里,又把三條鲶魚和兔子一塊放了進去,此時他身上的水也基本幹了,穿好衣服,對著李曉和張萬里招呼一聲。

  「走,我去掰點玉米,咱們就回去。」

  沿著小溪一直走到了小河邊,兩邊就是一大片綠油油的苞米地。

  他們這秋收一般是在九月底或者十月上旬,現在是八月底,正是玉米最好吃的時候。

  掰回家用水一煮,或者直接用火燒著吃吃,那味道想想就讓人忍不住流口水。

  李陽沒有隨便去掰別人家的玉米,所以他直接鑽進了老李家的苞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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