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捕獲一隻花面狸
回到石盤谷後,常征就帶上了黑狼和猴子,背起了那杆獵槍。
沒有足夠的子彈,常征心裡還是有點擔憂。
他打算明天再去弄一點,多的可能不行,最少也得備個兩三百發,不然進山會不踏實。
現在子彈也不便宜,一發大概一兩毛錢,有的甚至能賣到五毛。
這也算是打獵里的成本,畢竟沒有子彈,常征的獵槍就只能當擺設。
而且想到馬上會有嚴打,常征覺得還是囤一些子彈比較好。
一想到這些花銷,常征就有些坐不住,上山的步子都加快了不少。
順著昨天的路進山,十幾分鐘以後,常征就來到他下繩套的地方。
「汪,汪。」
猴子對著被夾住的那隻動物叫了兩聲,看起來十分興奮。
「猴子,別吵。」
說完,常征走向那隻傢伙,從背簍里拿出了燒火用的鐵叉。
如果想把活的帶回去養,就得準備一個趁手的叉子,這樣才能按住它的腦袋,防止被咬到。
常征雖然有親密之力,但他不會全靠它。
上輩子年紀大了以後,他就養成了什麼事都要做雙保險的習慣。
今天落入捕獸夾的,是一種叫花面狸的小動物。
它的肉質相當鮮嫩,還據說有美容養顏的功效,曾在一段時間特別搶手,很多人都喜歡吃。
這種傢伙體型屬於中等,跟家貓差不多大,皮毛看上去十分漂亮。
花面狸是夜行動物,喜歡獨居,白天多在樹上的洞穴休息。
它主要吃植物的果實和根,也會捕食鳥類、嚙齒類以及昆蟲等,有時還會襲擊家雞與水禽。
因為花面狸肉細嫩味鮮,又以植物類飼料為主,加上人工飼養的花面狸毛絨厚軟,板質優良者是我國出口的大批皮張之一。
它的皮毛能製作裘衣、皮帽或手套。
它的針毛還能用來做毛刷和制筆。
此外,花面狸每胎可產1-5隻幼崽,妊娠期只有七八十天,但壽命卻可以達到十五年。
它不僅皮毛值錢,狸骨也能祛風濕、壯筋骨、補身安神,可用來治風濕關節痛。
狸油還能滋潤皮膚,對皮膚皸裂、燙火傷都有幫助。
狸肉滋補養顏,鮮嫩又可口。
再加上人工飼養花面狸投入不大,收益卻不錯,是個很有前景的養殖項目。
能抓到它,常征自然覺得高興。
用鐵叉壓住它的腦袋後,這隻花面狸還是不停地掙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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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算運氣好的,只是被夾住了,並沒受什麼皮肉傷流血。
常征按住花面狸,一腳踩住它,然後把捕獸夾打開。
把它放出來後,常征立刻用了親密之力將它抓住。
那傢伙頓時不再掙扎,隨即被常征直接裝進早就準備好的麻袋。
「可惜,是只公的,要是母的就更好了。」常征有點遺憾地嘀咕,紮緊麻袋口後,把它放進背簍。
由於沒見血,常征就把捕獸夾又埋回了原來的坑裡,上面重新鋪好了枯葉。
若運氣好,之後或許還能再逮著別的什麼。
有了這隻花面狸,常征今天也就算沒白跑一趟了。
帶著兩隻獵犬繼續往前走,不一會兒他們就到了昨天見過麂子的地方。
還有一段路需要清理掉濃密的灌木,才能通到大林子裡。
很快,常征就砍出了一條可行走的小路。
順著這條路,常征就進入了他前兩天打到麂子的那片森林。
這片林子裡的樹木都相當高大,看上去十分原始,跟外頭那圈小樹林完全是兩回事。
常征猜測周圍原本也是這樣,只是被人為砍伐後重新種樹,或者讓它自然長了起來。
大樹被砍後無法遮蔽陽光,才導致灌木橫生。
這樣的情況很常見,並非靈泉峰獨有的現象。
只不過,靈泉峰離村子不算遠,卻還能保留這麼大的一片原始森林。
難怪村子裡以前會把這裡當成獵場。
由於森林深處灌木不多,便於大型動物出沒,而又少受人打擾,野生動物自然不少。
才往裡走沒多久,常征就見到有幾隻花鼠在活動。
於是,他拿出了自己的彈弓。
打花鼠只能用彈弓,如果上來就用獵槍,那就太浪費子彈了。
而且子彈會把花鼠的皮打爛,完全失去價值。
畢竟花鼠肉賣不了幾個錢,還是它的皮能換點收益。
常征的準頭極佳,一隻只松鼠被他射中,然後直接從樹上掉下。
猴子和黑狼立刻跑過去,把落地的花鼠叼回來交給常征。
然後常征就放血,這樣它們的肉才不會有腥味。
一個小時過去,常征已經打了三十多隻花鼠。
要不是靠著感知能力,他也很難發現這些靈活的小傢伙。
附近的花鼠幾乎被他收拾得差不多了,樹上很難再看到它們的影子。
「汪汪。」
正在考慮下一步往哪走時,黑狼突然叫了兩聲。
常征看見它跑動起來,猴子也立刻跟了上去。
他趕緊追上去,指望它們能夠有新的發現。
不久,常征就瞧見它們在一個洞口不停地刨土。
常征走近後用感知看了看,這才知道洞裡有什麼。
「行了,是一窩野兔,不用挖。」常征忙把兩隻獵犬喝住。
然後他帶著它們繞著周圍找了一圈,終於找到了另一個洞口。
「好傢夥,你們倆在這兒盯著,我去那邊熏一下。」說著,常征又轉了回去。
兩隻獵犬緊盯著洞口,乾脆就趴在那裡不動了。
常征隨手拾了一些干樹葉點燃,然後在上面壓了些綠葉,增加濃煙。
他把煙往洞裡吹,同時用感知能力注意洞中野兔的動靜。
裡邊果然有兩隻野兔,它們都往獵犬盯著的那個出口衝去。
猴子和黑狼像是聽到了什麼,一下子站起來,死死守著洞口。
沒過多久,那兩隻兔子就蹦了出來。
猴子搶先一步撲上去,一口就咬住其中一隻。
緊跟著另一隻也往外沖,才竄出半米不到,就被黑狼給逮了個正著。
「幹得好,好狗!」常征看見它們都叼著兔子回來,一邊用土把冒煙的樹葉蓋上,一邊讚揚道。
在大森林裡用火得格外小心,一旦弄出山火,自己就會陷入危險。
兩隻兔子沒過多久就被咬死了,常征便給它們放血處理,然後收進自己的背簍。
沒有足夠的子彈,常征心裡還是有點擔憂。
他打算明天再去弄一點,多的可能不行,最少也得備個兩三百發,不然進山會不踏實。
現在子彈也不便宜,一發大概一兩毛錢,有的甚至能賣到五毛。
這也算是打獵里的成本,畢竟沒有子彈,常征的獵槍就只能當擺設。
而且想到馬上會有嚴打,常征覺得還是囤一些子彈比較好。
一想到這些花銷,常征就有些坐不住,上山的步子都加快了不少。
順著昨天的路進山,十幾分鐘以後,常征就來到他下繩套的地方。
「汪,汪。」
猴子對著被夾住的那隻動物叫了兩聲,看起來十分興奮。
「猴子,別吵。」
說完,常征走向那隻傢伙,從背簍里拿出了燒火用的鐵叉。
如果想把活的帶回去養,就得準備一個趁手的叉子,這樣才能按住它的腦袋,防止被咬到。
常征雖然有親密之力,但他不會全靠它。
上輩子年紀大了以後,他就養成了什麼事都要做雙保險的習慣。
今天落入捕獸夾的,是一種叫花面狸的小動物。
它的肉質相當鮮嫩,還據說有美容養顏的功效,曾在一段時間特別搶手,很多人都喜歡吃。
這種傢伙體型屬於中等,跟家貓差不多大,皮毛看上去十分漂亮。
花面狸是夜行動物,喜歡獨居,白天多在樹上的洞穴休息。
它主要吃植物的果實和根,也會捕食鳥類、嚙齒類以及昆蟲等,有時還會襲擊家雞與水禽。
因為花面狸肉細嫩味鮮,又以植物類飼料為主,加上人工飼養的花面狸毛絨厚軟,板質優良者是我國出口的大批皮張之一。
它的皮毛能製作裘衣、皮帽或手套。
它的針毛還能用來做毛刷和制筆。
此外,花面狸每胎可產1-5隻幼崽,妊娠期只有七八十天,但壽命卻可以達到十五年。
它不僅皮毛值錢,狸骨也能祛風濕、壯筋骨、補身安神,可用來治風濕關節痛。
狸油還能滋潤皮膚,對皮膚皸裂、燙火傷都有幫助。
狸肉滋補養顏,鮮嫩又可口。
再加上人工飼養花面狸投入不大,收益卻不錯,是個很有前景的養殖項目。
能抓到它,常征自然覺得高興。
用鐵叉壓住它的腦袋後,這隻花面狸還是不停地掙扎。
(由於緩存原因,請用戶直接瀏覽器訪問 TW 看書網解悶好,𝗌𝗁𝗎.𝗍𝗐超順暢 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它算運氣好的,只是被夾住了,並沒受什麼皮肉傷流血。
常征按住花面狸,一腳踩住它,然後把捕獸夾打開。
把它放出來後,常征立刻用了親密之力將它抓住。
那傢伙頓時不再掙扎,隨即被常征直接裝進早就準備好的麻袋。
「可惜,是只公的,要是母的就更好了。」常征有點遺憾地嘀咕,紮緊麻袋口後,把它放進背簍。
由於沒見血,常征就把捕獸夾又埋回了原來的坑裡,上面重新鋪好了枯葉。
若運氣好,之後或許還能再逮著別的什麼。
有了這隻花面狸,常征今天也就算沒白跑一趟了。
帶著兩隻獵犬繼續往前走,不一會兒他們就到了昨天見過麂子的地方。
還有一段路需要清理掉濃密的灌木,才能通到大林子裡。
很快,常征就砍出了一條可行走的小路。
順著這條路,常征就進入了他前兩天打到麂子的那片森林。
這片林子裡的樹木都相當高大,看上去十分原始,跟外頭那圈小樹林完全是兩回事。
常征猜測周圍原本也是這樣,只是被人為砍伐後重新種樹,或者讓它自然長了起來。
大樹被砍後無法遮蔽陽光,才導致灌木橫生。
這樣的情況很常見,並非靈泉峰獨有的現象。
只不過,靈泉峰離村子不算遠,卻還能保留這麼大的一片原始森林。
難怪村子裡以前會把這裡當成獵場。
由於森林深處灌木不多,便於大型動物出沒,而又少受人打擾,野生動物自然不少。
才往裡走沒多久,常征就見到有幾隻花鼠在活動。
於是,他拿出了自己的彈弓。
打花鼠只能用彈弓,如果上來就用獵槍,那就太浪費子彈了。
而且子彈會把花鼠的皮打爛,完全失去價值。
畢竟花鼠肉賣不了幾個錢,還是它的皮能換點收益。
常征的準頭極佳,一隻只松鼠被他射中,然後直接從樹上掉下。
猴子和黑狼立刻跑過去,把落地的花鼠叼回來交給常征。
然後常征就放血,這樣它們的肉才不會有腥味。
一個小時過去,常征已經打了三十多隻花鼠。
要不是靠著感知能力,他也很難發現這些靈活的小傢伙。
附近的花鼠幾乎被他收拾得差不多了,樹上很難再看到它們的影子。
「汪汪。」
正在考慮下一步往哪走時,黑狼突然叫了兩聲。
常征看見它跑動起來,猴子也立刻跟了上去。
他趕緊追上去,指望它們能夠有新的發現。
不久,常征就瞧見它們在一個洞口不停地刨土。
常征走近後用感知看了看,這才知道洞裡有什麼。
「行了,是一窩野兔,不用挖。」常征忙把兩隻獵犬喝住。
然後他帶著它們繞著周圍找了一圈,終於找到了另一個洞口。
「好傢夥,你們倆在這兒盯著,我去那邊熏一下。」說著,常征又轉了回去。
兩隻獵犬緊盯著洞口,乾脆就趴在那裡不動了。
常征隨手拾了一些干樹葉點燃,然後在上面壓了些綠葉,增加濃煙。
他把煙往洞裡吹,同時用感知能力注意洞中野兔的動靜。
裡邊果然有兩隻野兔,它們都往獵犬盯著的那個出口衝去。
猴子和黑狼像是聽到了什麼,一下子站起來,死死守著洞口。
沒過多久,那兩隻兔子就蹦了出來。
猴子搶先一步撲上去,一口就咬住其中一隻。
緊跟著另一隻也往外沖,才竄出半米不到,就被黑狼給逮了個正著。
「幹得好,好狗!」常征看見它們都叼著兔子回來,一邊用土把冒煙的樹葉蓋上,一邊讚揚道。
在大森林裡用火得格外小心,一旦弄出山火,自己就會陷入危險。
兩隻兔子沒過多久就被咬死了,常征便給它們放血處理,然後收進自己的背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