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8章 我有冤情,請見陳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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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浪潮席捲天下的時候,就沒有人能夠倖免於難,所有人都會被這一浪潮席捲其中。

  陳修瑾坐在衙門當中眉宇中帶著些許輕輕的、淡淡的笑容。

  「有些時候,自己有能力並不算好,需要自己的隊友也有能力不是嗎?」

  他托著臉頰看向遠處的官渡,那裡有著官渡學宮,這個原本屬於陳氏,後來被士族悄無聲息間就給侵蝕了的地方。

  「陳氏的東西是那麼好拿的嗎?」

  「拿了不屬於自己的東西.....就時刻準備著等死吧。」

  陳修瑾輕笑一聲,而後看向許有壬府邸的方向:「你的人想要將事情鬧大,讓全天下的人都來給他們擦屁股,你也想讓事情鬧大,從而讓官家、讓我投鼠忌器。」

  「可是你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

  「只有無能之人、只有想要掩飾的人,才會害怕事情鬧大。」

  「而我們.....只需要等著、坐著看著事情鬧大。」

  「等到事情鬧大了,等到波及的人太多了,你們這些「年豬」自然而然就要去到砧板上等著了。」

  ... ....

  衙門外

  一書生跪在衙門大門外,臉上帶著孤注一擲的神色。

  他的朋友在敲擊鳴冤鼓。

  「我有冤情,請見陳公!」

  「我有冤情,請見陳公!」

  「我有冤情,請見陳公!」

  三聲急厲的呼喊,一聲比之一聲更大,聲傳周邊,令不少學子都想湊個熱鬧。

  衙門中

  陳修瑾微微一笑。

  「你瞧,第一個願意把事情鬧大的人,不就來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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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台上

  陳修瑾看向下方之人,開口問道:「台下和人,有何冤情?」

  安民之神色拘謹,有些害怕,但依舊戰戰兢兢的開口道:「陳公!學生要狀告太學祭酒周安昌,竊據學生河防十策,為自己所用!」

  「這是小人的《河防十策》原稿。」

  他的聲音起初有些澀,但很快就流利起來:「崇寧五年寫成,當年九月呈交國子監祭酒周安昌評閱。」

  「周祭酒當時誇了我幾句,說我的文章有經世致用之志,讓我把原稿留下,說要仔細研讀。我留了。三個月後,此策就署著周安昌的名字上書了。」

  他說到這裡的時候,聲音微微發顫,不是憤怒,而是一種被壓抑太久之後終於能說出來的苦澀。

  安民之抽出一本刊印精良的刻本,放在原稿旁邊:「這是刊行本。除了序言是他寫的,正文每一字、每一句都是我的原稿。連我寫錯後塗改的痕跡都沒改。」

  陳修瑾沒有說話,拿起原稿,又拿起刊行本,一頁一頁地對照。

  房間裡一時間安靜下來,只剩下翻紙的聲音,沙沙的,像是秋風吹過林梢,又像是暴風雨即將來臨前的片刻寧靜。

  良久之後,他抬起頭。

  一雙平靜的眼眸中沒有任何多餘的情緒波動,但他的下一句話卻讓那個年輕人差點當場掉下淚來。

  「原稿筆跡、墨色、紙張年份均屬實,與原稿和刻本內容高度一致。本案事實清楚,現在登記在冊。」

  他頓了一下:「你叫什麼名字?」

  「學生姓安——」

  年輕人深吸一口氣:「安民之。」

  「崇寧元年入太學,崇寧五年寫成《河防十策》。」

  「學生從崇寧五年開始四處狀告,可沒有人相信學生,一直狀告無門.....」

  「今天有人信了。」

  陳修瑾蘸了墨,在登記冊上端端正正地記下這幾個字:「你回去等消息。十日之內,教育署會派人去你家取證。如果核實無誤,原稿歸還於你,刊行署名權也會更正。」

  安民之站起來,深深一揖,轉身走出房門的時,腳步明顯比進來時輕快了許多。

  走到門口,他忍不住回頭看了一眼。

  看著端坐在台上的陳修瑾,安民之下意識的有些想要落淚。

  他在心中暗自發下誓言。

  若自己的冤情得以疏解,他這輩子.....便是陳氏的門生了,凡陳氏之令,無有不從。

  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接下來的十天裡,類似的場景在教育署御史台衙門的南廊房裡反覆上演。

  有人帶來了原稿和署名被竊的刊行本,證據確鑿,當堂登記;有人沒有物證,但提供了人證,當年親眼看過他原稿的同窗。還有人更慘,原稿被山長收走,連底稿都沒留下,只能憑記憶複述當年的文章內容。只得一一記錄,又將記錄稿與當年刊行的文章逐一比對。

  夜晚的府衙十分亮堂,燈火通明,沒有人在休息。

  不少人在經歷了短暫的迷茫後,就開始辛勤工作——有人下來了,自然要有人上去。

  那麼.....

  當一場席捲了天下的風暴成型的時候,他們這些操控風暴的人,最後會不會頂替那些人的位置呢?

  上面的位置就那麼多,少了一個人,自然就像是一連串的蘿蔔一樣,能多出來不少的位置。

  大家都能進步。

  十天後,第一批清查結果在教育署的官報上刊發了。

  整整兩頁紙,密密麻麻地印滿了名字。

  所有人都是當年被竊取了成果的學生,有人已經老邁,在家鄉靠教幾個蒙童度日;有人已經棄學從商,在南洋的商船上當了帳房;有人甚至已經亡故,是他們的子孫捧著發黃的原稿前來登記。

  安民之的名字排在第七。

  官報上寫著:「崇寧五年,太學生安民之呈《河防十策》於國子監祭酒周安昌。周安昌留其稿,三個月後,以己名刊行。今核對原稿、刻本、同窗證詞三份,事實清楚。原稿歸還周安昌,署名權更正。周安昌交大理寺議罪。」

  這期官報加印了三次,每一次都在一個時辰內被搶購一空。

  太學的學生自發組織起來,在齋舍之間宣讀每一個案件。

  每當念到一個被歸還成果的名字,周圍就爆發出一陣熱烈的喧鬧聲。

  無數的哭泣、爭吵、無數個看不見黎明的夜晚,所有積攢的情緒都在這一刻爆發了出來。

  所有人的心中都重新對陳氏有了一個概念,所有人都覺著自己一生都要做陳氏的門生,堂堂正正。

  而這....就是陳修瑾想要的。

  門生故吏,遍布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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