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6章 詐騙罪

投票推薦 加入書籤 小說報錯

  第706章 詐騙罪

  「後來我大學畢業進了高校成了老師,算是子承父業吧。我妹拿到了公費留學的資格,去美國留學後來回來進了央企,現在是高管。

  我大姨夫去年退休了,我大姨因為在單位人緣不好,加上單位效益比較差,很早就下崗了。家裡日子也還過得去。

  我表妹因為從小嬌生慣養,高中成績不好,後來考了一個藝術院校,學的舞蹈。畢業後她去了一家培訓機構,當了舞蹈老師。後來因為她舞蹈教得好,被石景山的一家小學校看中,聘她為舞蹈老師。

  她不是那種有編制的老師,只是外聘舞蹈老師。但是她卻比較愛面子,每當被人問起,她就會說自己是學校的正式老師。

  久而久之,她身邊不少朋友都知道她在小學校當老師,正好趕上她有幾個朋友因為孩子上小學的事頭痛,就請她幫忙疏通關係。

  她見有錢可賺,就大包大攬的把事情攬了下來,收了每家三萬至四萬元不等。但是實際上她哪有那個本事啊,不過是見財起意,騙人家。

  不久以後,委託她辦入學的幾位家長見人家孩子都收到了入學通知,而自己孩子什麼都沒有,便去找她。

  她做的更絕,居然找路邊做假證偽造了幾份錄取通知書。

  在開學的前一周,幾個家長找到了學校,核對入學信息,結果全都是假的,學校的入學名單早就出來了,根本就沒有他們幾家的孩子。

  後來幾個家長氣得不行,最終把她堵在了學校里然後報了警。現在檢察院以詐騙罪將她起訴到了法院。

  我大姨一家開始怕別人笑話,捂著這事,妄想跟幾個受害人私了。但是我表妹耽誤了人家孩子上學,誰能跟她私了,都恨不得她被槍斃才解氣。

  後來見我表妹的案子被移送到了法院,馬上就要開庭了,他們老兩口急的跟熱鍋上的螞蟻似得,但是他們又不知道該怎麼辦,知道我在公司里做高管,認識的人多,他們就跑來求我媽。

  我媽心一軟就答應他們了,讓我幫他們想想辦法。

  不是我這人小家子氣,但是當年他們真的傷我太深,我眼睜睜的看著我媽給大姨下跪,結果我大姨卻一句人話都不會說。

  說真的,當時我真不想幫他們,但是想想當年我大姨夫塞給我媽那一百塊錢,最後我答應幫他們請位律師,所以就到你們這兒來求幫了!」韓舟道。

  「韓哥,咱們邊吃邊聊。」王川見服務生端來了飯菜,急忙道。

  「這次有勞你們啦!我接觸的律師不少,但是想來想去我感覺還是萬律師靠譜,所以就過來了!」韓舟拿起筷子說道。

  「按照您的說法,您表妹確實構成詐騙罪。她詐騙了多少錢,您知道嗎?」萬胖子問道。

  「我聽我大姨夫說,好像有七十多萬,家裡幫她還了一部分,還有五十多萬。我這表妹跟人家來來回回的要了好幾筆錢,一會兒是托關係,一會兒又說學校的贊助費,結果這錢都讓她揮霍了。」韓舟一臉的恨鐵不成鋼。

  「真要是這樣的話,這詐騙的金額已經構成特別巨大了。判刑肯定是免不了了!」萬胖子正色道。

  「萬律師,像我表妹這種情況,會被判多少年?」韓舟一怔,問道。

  「根據《刑法》的規定,詐騙公司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寫到這裡我希望讀者記一下我們域名 TW 看書網解無聊,🅢🅗🅤.🅣🅦超方便 】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您表妹的這種情況屬於數額特別巨大。基本上十年起步,如果有什麼特別嚴重的情節,最高可以判到無期。」萬胖子想了下道。

  「這麼嚴重!」韓舟驚愕的手中筷子差點落地,他想到了表妹會被判刑,但是沒想到法律規定的刑期會這麼重,他緊跟著道:「如果把錢都還了呢?」

  「如果把犯罪所得全部都退賠的話,法官在量刑時會酌情考慮,具體刑期是多少,要看法官了。」萬胖子道。

  「也就是說,即便我表妹把錢都退給受害人還是要坐牢,是這樣嗎?」韓舟追問道。

  「嗯,您可以這麼理解。只不過是刑期長短的問題。您大姨家要退還全部款項嗎?」萬胖子問道。

  「難!太難了!他家就剩一套六十來平的小房了,要是賣了倒是可以把錢都退給受害人,但是如果這樣的話,他們老兩口可就沒地方住了。

  即便我大姨肯賣,我大姨夫也不會賣。用他的話說,不能為了一個不成器的女兒,把家毀了,他不想他女兒出獄後沒地方住。

  我琢磨著,如果幫她把錢退了,她能出來也行,但是今天您這麼一說,我覺得既然已經這樣了,還是讓她在裡面接受勞改的好,這是她應該承擔的後果!」韓舟道。

  「萬律師,您能否代理我表妹這個案子?」韓舟接著說道。

  「沒問題,不過委託手續要她父母簽字才行。您不能代他們簽委託手續。」萬胖子道。

  「嗯,我明白。您看著律師費……」韓舟看向王川和萬胖子二人。

  「既然是您親戚,律師費就收您五千吧。這案子沒有太多的爭議,比較簡單。」萬胖子道。

  「好,我回去跟他們說,明天讓他們來所里辦手續,律師費我來付。」韓舟道。

  之前韓舟的大姨夫諮詢了幾位律師,最低收費都要二萬元,即便是去會見一次犯罪嫌疑人都要三千,萬胖子的報價這麼低顯然是看他的面子,韓舟對此心知肚明。

  吃過飯後,韓舟打車走了,王川和萬胖子回到了律所。

  (本章完)


章節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