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9章 這就是你不贍養老人的理由?
第589章 這就是你不贍養老人的理由?
「行,兄弟,這事算我欠你一個人情。一會兒我打電話把租戶約來。這事我就不參與了,以免我媳婦有意見。」萬胖子道。
要說萬胖子的辦事效率還真高,上午說的事,下午租戶就來了。
坐在會議室內的租戶果然人高馬大,坐在椅子上把椅子壓得吱吱直響,黝黑的皮膚一看就知道經常接受陽光的特殊照顧。
租戶講的內容與萬胖子的講的差不多,談到律師費時租戶有些為難,最後將律師費降到了五千元,雙方簽署了委託協議。
因為老太太七十多了,在敬老院來律所不方便,聯繫後王川駕車去了一趟很順利便辦理了委託手續,這次萬胖子沒有露面。
二零一二年九月三日,門頭溝法院第十二審判庭。
王川坐在被告席上,等待著開庭。對面坐著一個染著紅色頭髮的年輕人,在年輕人身邊坐著一位五十多歲的男律師,體態肥胖,兩個大眼袋遠遠的看很像是熊貓眼。
「現在開庭,原告,陳述訴訟請求和事實及理由。」坐在上面的一位三十多歲,胖胖的女法官面無表情道。
「原告訴訟請求:第一,請求法院確認二被告之間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效;第二,要求被告一(租戶裘榮)搬離租賃房產;第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原告系被告二路良敏的孫子,此前被告二、原告的母親及原告就家庭財產的分割簽訂了協議,約定家庭拆遷利益全部歸原告所有。
本案的租賃房產是原告的財產,被告二路良敏僅僅具有居住權。二零一二年七月,被告二將其居住的房產出租給被告一。
原告認為被告二雖然有居住權,但是對房產無所有權,更無出租權,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坐在原告席上的五十多歲男律師道。
「被告答辯。」女法官道。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意見。
本案原告系被告二的孫子,在簽署調解協議時,協議上明確約定被告二路良敏有『無條件居住』的權利,『無條件居住』從詞義角度解釋,雖然是對使用方式的限制,但是在日常用語中與『無條件使用』具有相同的內涵。
雖然被告二對房屋沒有所有權,但是從以上詞語的內涵上可以看出被告二對房屋具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原告已經將所有權中的占有和使用的權利讓渡給了被告二。因此被告二為了生活,有權將房產出租給被告一。
另外,被告一在承租被告二出租的房產時,知曉房屋狀態及歸屬,被告二也向其出示過家裡的調解協議。所以被告二在出租房產時不存在隱瞞房產實情的情形。雙方簽署的租賃協議應合法有效。
以上為答辯意見,請法院依法裁判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答辯完畢!」王川道。
「原告,就你的主張進行舉證。」女法官道。
「證據一,調解協議,證明原告與被告二的關係,出租的房產屬於原告所有,被告二僅有居住權。
證據二,租賃合同,證明被告二未經原告同意將居住的房產出租給了被告一。
舉證完畢。」五十多歲男律師道。
全網首發更新 追書神器 TW 看書網,𝘀𝗵𝘂.𝘁𝘄超方便
「被告質證!」女法官道。
「證據一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認可,但是證明目的不認可,該調解協議上約定,被告二具有無條件居住權,也就是無條件使用的意思。被告二將房產出租給被告一也是使用的一種方式,合理合法。
證據二租賃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認可,但是證明目的不認可。被告二是有權出租房產的,不需要經過原告的同意。
質證完畢!」王川道。
「被告舉證!」女法官道。
舉證完畢!」王川道。
當時王川去找村委會主任出具證明時,村主任很痛快,主要是路老太太的孫子做事太過分了,村里人都看不下去。
另外還有一個主要原因,村主任也去他家找過兩次,但是年輕人火氣大居然把村主任罵出了們,讓他別狗拿耗子多管閒事。村主任氣的臉都綠了。
「原告,進行質證。」女法官道。
「村委會的證明我們不認可,原告認為應該按照字面意思解釋。」五十多歲男律師道。
「被告代理人,我問下,被告二住的好好的為什麼要把房產出租出去?」女法官問道。
「按照調解協議,原告應該對被告二承擔贍養義務,但是原告至今一分錢都沒有給過被告二,也沒有看望過被告二。
被告二今年已經七十六歲,無勞動能力,也沒有收入來源,守著個房子無吃無喝,只有遠嫁到懷柔的女兒偶爾來看下她。
為了生活迫於無奈,被告二將房產出租給了被告一,自己住進了養老院,用出租房產獲得的租金支付養老院的費用。這就出租房產的原因。」王川道。
其實之前路老太太的女兒不想看著自己母親受罪,想將她接走,但是路老太太覺得拆遷的錢和房都給了孫子,卻讓女兒養老,這事她做不出來,所就沒去女兒家。
「原告,是這麼回事嗎?」女法官問道。
「我怎麼沒照顧啊,那房子不是給她住了嘛!再說了我也要過日子啊!我哪有那麼多錢給她啊!她女兒也應該承擔一部分贍養義務,憑什麼都得我管!」紅毛年輕人嚷嚷道。
「原告,調解協議上寫的一百多萬的拆遷款是不是在你手裡?」女法官問道。
「是,是在我手裡,那都是我奶奶自願給的。怎麼啦?」紅毛年輕人大聲道。
「你剛才說沒錢,這一百多萬元都花了?」女法官追問道。
「沒,沒都花。但是您得為我想想啊,我今年二十五了,每個月就賺三千多,我不得娶媳婦生孩子啊!這些錢哪夠啊!」紅毛年輕人道。
「這就是你不贍養老人的理由?」女法官詫異道。
(本章完)
「行,兄弟,這事算我欠你一個人情。一會兒我打電話把租戶約來。這事我就不參與了,以免我媳婦有意見。」萬胖子道。
要說萬胖子的辦事效率還真高,上午說的事,下午租戶就來了。
坐在會議室內的租戶果然人高馬大,坐在椅子上把椅子壓得吱吱直響,黝黑的皮膚一看就知道經常接受陽光的特殊照顧。
租戶講的內容與萬胖子的講的差不多,談到律師費時租戶有些為難,最後將律師費降到了五千元,雙方簽署了委託協議。
因為老太太七十多了,在敬老院來律所不方便,聯繫後王川駕車去了一趟很順利便辦理了委託手續,這次萬胖子沒有露面。
二零一二年九月三日,門頭溝法院第十二審判庭。
王川坐在被告席上,等待著開庭。對面坐著一個染著紅色頭髮的年輕人,在年輕人身邊坐著一位五十多歲的男律師,體態肥胖,兩個大眼袋遠遠的看很像是熊貓眼。
「現在開庭,原告,陳述訴訟請求和事實及理由。」坐在上面的一位三十多歲,胖胖的女法官面無表情道。
「原告訴訟請求:第一,請求法院確認二被告之間簽訂的租賃合同無效;第二,要求被告一(租戶裘榮)搬離租賃房產;第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及理由:
原告系被告二路良敏的孫子,此前被告二、原告的母親及原告就家庭財產的分割簽訂了協議,約定家庭拆遷利益全部歸原告所有。
本案的租賃房產是原告的財產,被告二路良敏僅僅具有居住權。二零一二年七月,被告二將其居住的房產出租給被告一。
原告認為被告二雖然有居住權,但是對房產無所有權,更無出租權,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訴訟請求。」坐在原告席上的五十多歲男律師道。
「被告答辯。」女法官道。
「被告不同意原告的意見。
本案原告系被告二的孫子,在簽署調解協議時,協議上明確約定被告二路良敏有『無條件居住』的權利,『無條件居住』從詞義角度解釋,雖然是對使用方式的限制,但是在日常用語中與『無條件使用』具有相同的內涵。
雖然被告二對房屋沒有所有權,但是從以上詞語的內涵上可以看出被告二對房屋具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原告已經將所有權中的占有和使用的權利讓渡給了被告二。因此被告二為了生活,有權將房產出租給被告一。
另外,被告一在承租被告二出租的房產時,知曉房屋狀態及歸屬,被告二也向其出示過家裡的調解協議。所以被告二在出租房產時不存在隱瞞房產實情的情形。雙方簽署的租賃協議應合法有效。
以上為答辯意見,請法院依法裁判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答辯完畢!」王川道。
「原告,就你的主張進行舉證。」女法官道。
「證據一,調解協議,證明原告與被告二的關係,出租的房產屬於原告所有,被告二僅有居住權。
證據二,租賃合同,證明被告二未經原告同意將居住的房產出租給了被告一。
舉證完畢。」五十多歲男律師道。
全網首發更新 追書神器 TW 看書網,𝘀𝗵𝘂.𝘁𝘄超方便
「被告質證!」女法官道。
「證據一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認可,但是證明目的不認可,該調解協議上約定,被告二具有無條件居住權,也就是無條件使用的意思。被告二將房產出租給被告一也是使用的一種方式,合理合法。
證據二租賃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認可,但是證明目的不認可。被告二是有權出租房產的,不需要經過原告的同意。
質證完畢!」王川道。
「被告舉證!」女法官道。
舉證完畢!」王川道。
當時王川去找村委會主任出具證明時,村主任很痛快,主要是路老太太的孫子做事太過分了,村里人都看不下去。
另外還有一個主要原因,村主任也去他家找過兩次,但是年輕人火氣大居然把村主任罵出了們,讓他別狗拿耗子多管閒事。村主任氣的臉都綠了。
「原告,進行質證。」女法官道。
「村委會的證明我們不認可,原告認為應該按照字面意思解釋。」五十多歲男律師道。
「被告代理人,我問下,被告二住的好好的為什麼要把房產出租出去?」女法官問道。
「按照調解協議,原告應該對被告二承擔贍養義務,但是原告至今一分錢都沒有給過被告二,也沒有看望過被告二。
被告二今年已經七十六歲,無勞動能力,也沒有收入來源,守著個房子無吃無喝,只有遠嫁到懷柔的女兒偶爾來看下她。
為了生活迫於無奈,被告二將房產出租給了被告一,自己住進了養老院,用出租房產獲得的租金支付養老院的費用。這就出租房產的原因。」王川道。
其實之前路老太太的女兒不想看著自己母親受罪,想將她接走,但是路老太太覺得拆遷的錢和房都給了孫子,卻讓女兒養老,這事她做不出來,所就沒去女兒家。
「原告,是這麼回事嗎?」女法官問道。
「我怎麼沒照顧啊,那房子不是給她住了嘛!再說了我也要過日子啊!我哪有那麼多錢給她啊!她女兒也應該承擔一部分贍養義務,憑什麼都得我管!」紅毛年輕人嚷嚷道。
「原告,調解協議上寫的一百多萬的拆遷款是不是在你手裡?」女法官問道。
「是,是在我手裡,那都是我奶奶自願給的。怎麼啦?」紅毛年輕人大聲道。
「你剛才說沒錢,這一百多萬元都花了?」女法官追問道。
「沒,沒都花。但是您得為我想想啊,我今年二十五了,每個月就賺三千多,我不得娶媳婦生孩子啊!這些錢哪夠啊!」紅毛年輕人道。
「這就是你不贍養老人的理由?」女法官詫異道。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