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沒見過挖老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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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樂流息敏銳地察覺到,似乎在她不知道的情況下,出了個變數。

  陸衡看了一眼屏幕,太陽穴突突地疼,最後自暴自棄般把手機推給樂流息:「你自己看吧。」

  樂流息接過,眼睛一瞟,就知道變數是哪個了。

  第三名:《捨得》

  林聽風/徐沐

  下載量:21.6萬

  蘇茗的歌已經掉到了第四。

  這還是新歌榜出現以來,第一次,有其他公司的歌手和作曲家突破三巨頭的封鎖,進入前三。

  默默聽完了這首《捨得》,樂流息露出喜愛和欣賞的表情,把手機還給陸衡:「這首歌質量非常好,這個林聽風也是新人作曲家?」

  「對,這是她發布的第一首歌。」

  「這位作曲家年紀很大嗎?」

  陸衡明白樂流息為何這麼問,作為三巨頭之一,他們都理所當然地把年輕優秀的作曲家當成自家的。

  哪個才華橫溢、自命不凡的年輕作曲家不想進入最好的音樂公司?

  除非是那些半路出家搞作曲,年紀大了,十年磨一劍才有一首好歌,這就是他的頂峰和唯一代表作。

  大公司可能會買歌給自家有名氣的歌手唱,不讓好歌從手中溜走,卻不一定會錄用作曲家。

  「並不,我剛得到的消息,這個林聽風才二十一歲,目前還在天華藝術大學讀書。」

  樂流息笑容溫柔:「原來是我的直系學妹啊,天華的學生確實優秀,就是社會經驗還是不足,有這麼好的歌在手裡,完全可以來我們鴻南。」

  盛世娛樂,聽都沒聽過,前期連個好的宣傳都沒有,不知道是哪個小公司,真是浪費了這麼好的歌。

  如果不是靠歌曲質量殺到前排,指不定就被埋沒了。

  樂流息是個惜才的,她並不為自己的歌可能會被林聽風的歌反超就忌恨,她更在乎好歌能不能讓大眾聽到。

  越有才華的人,越不懼挑戰,也不會為一時的失敗而懷疑自己。

  想成為白金作曲家,必須有至少五首千萬下載量的作品,樂流息看過更高的風景,還不至於為難一個剛上山的新人。

  樂流息看著還坐得十分安穩的陸衡,不滿道:「你怎麼還不行動?一首歌直升青銅,這麼年輕又有靈氣的作曲家,你不挖等著被青雲和銀羽搶去嗎?」

  陸衡眼神幽怨:「你以為我不想挖嗎?挖得動才行啊!」

  樂流息不解:「這個盛世娛樂有什麼特殊背景嗎?還有我們鴻南挖不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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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世娛樂是一個二流影視公司,沒什麼背景,有個快散架的音樂部。」

  「影視公司?」樂流息蹙眉,「影視公司不是正好方便挖人,一個作曲家留在影視公司能有什麼前途。」

  陸衡:「這麼說吧,盛世娛樂董事長姓林,現任音樂部部長叫林聽雪,你品,你細品。」

  樂流息:「……」

  合著人家是自己給自己打工。

  那確實不好挖,只見過挖別家公司員工的,沒見過挖別家老闆的。

  「那真可惜,還想著挖過來可以面對面好好交流交流音樂。」樂流息遺憾地搖搖頭。

  喝完最後一口茶,樂流息道:「行了,你也別愁了,這首歌登頂是早晚的事,不就是個新歌榜第一,我還沒這么小氣。」

  她那首歌本來就是隨手寫的,花了一天時間不到,跟別人精心打磨了許久的作品肯定比不了。

  陸衡:「我了解你這人,倒是不擔心你的心態,我是怕你粉絲心裡不舒服鬧起來。」

  作曲家的這些粉絲雖然都很看中真才實學,飯圈化不嚴重,對質量真的很優秀的歌也會心服口服,但自己喜歡的作曲家被一個新人壓下去,多少心裡也會有些不爽。

  「這怕什麼。」

  樂流息不以為意,掏出手機點開新歌榜,給《捨得》貢獻了一個下載量,然後截圖發到星閃閃帳號,配文:好聽(微笑)

  很快,這條文字就被點讚上了音樂區熱門,底下評論十分熱情。

  「樂老師也喜歡這首歌嗎!我也喜歡!」

  「樂老師的新歌聽了,下載了,《捨得》聽了,下載了。看到樂老師也下載,我心安了。(躺平)」

  「我就知道樂老師不會為排名糾結,這個月新歌質量都好高啊,而且還有很多新面孔,第四名的《繁星與你》也好聽。」

  「就喜歡這和和氣氣的場面,好歌摩多摩多。」

  陸衡圍觀了全程,果然有很多樂流息的粉絲也喜歡《捨得》這首歌,只是礙於身份不好表達,正主現在主動站出來,粉絲立刻歡天喜地附和起來。

  樂流息抬著下巴:「解決了。」

  陸衡豎起大拇指:「牛。」

  ……

  在外界都向林聽風這位新人作曲家投來關注的時候,盛世娛樂內部對林聽風的討論也不少。

  作為自家人,他們更明白這意味著什麼。

  「還以為公司音樂部就是個擺設,沒想到竟然爭氣了一回。」

  「新歌榜含金量很高嗎?」

  盛世娛樂主攻影視,總有不了解音樂圈的。

  「七月的新歌榜不算高,但能從三巨頭嘴裡撕下一塊肉,占據一席之地,這可是前所未有的。」

  「林副部長還真是有本事,被流放到音樂部還能翻身。」

  林聽雪在被流放到音樂部之前,是影視部的副部長,之後副部長位置一直空著,大家都知道她遲早會回來,所以並沒有改稱呼。

  「不是林副部長有本事,是林副部長的妹妹有本事。」

  「之前倒是聽小林總提到過家裡還有個妹妹,不是說是個瞎……盲人嗎?怎麼還會寫歌?」

  因為林志勝把白月光娶回家,連帶私生子林煊都擺脫了私生的名號,成了正兒八經的林家大少爺。

  林志勝看中這個兒子,以前經常帶林煊來公司,林煊沒考上大學也給安排了職位,還不低。

  只是一直沒有做出成績,這職位一直沒升上去,所以林煊不愛別人叫他職位,非要別人喊他獨一無二的小林總。

  底下的人礙於這是董事長唯一的兒子,以後還真可能是林總,就這麼叫了。

  直到林聽雪大學畢業後回來爭家產,普通員工才驚訝地知道林志勝還有兩個女兒,林家那點破事也在私下傳遍了整個公司。

  畢竟過去二十多年,哪怕高層還有林聽雪母親的舊友,底下人來來去去換了一批,知道當年事的卻已經不多了。

  林煊看不慣林聽雪,知道林聽雪特別在意妹妹,就喜歡拿林聽風的事刺林聽雪,導致公司的人都知道林聽風眼睛不好。

  這是員工們美化過後委婉的說法,林煊每次都是直接叫林聽風「那個瞎子」。

  「眼睛看不見又不是耳朵聽不見,會寫歌怎麼了,我還覺得這歌挺好聽的,比我們在那些音樂公司約的歌好聽。」

  「是啊是啊,要我看我們公司也不用完全放棄音樂部,畢竟電視劇電影也需要大量配樂,正好自家人肯定便宜點,不用花那麼多錢,現在一首歌價格貴得要死,那些音樂公司心真黑。」

  「你以為音樂圈就很好混嗎?咱公司能維持影視部就不錯了,想再撐起一個音樂部,難!最關鍵的是,去哪找那麼多優秀的作曲家和歌手,人家又憑什麼不去三巨頭,來我們這裡混。」

  「……行吧,還好林聽風老師是自家人,不怕被挖走,以後說不定還有機會跟林老師約幾首歌。」

  「哎,你說林副部長是不是故意的。」

  「故意什麼?」

  「故意給小林總做局啊。」

  剛從宣傳部出來路過的林聽雪:?

  她什麼時候給那個野種做局了?

  不是她被做局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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