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每月隨機奪舍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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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默深呼吸了一會兒,冷靜下來才嘆一口氣暗道。

  「等等,讓我先捋一捋。」

  他坐在柔軟的地毯上,左手捂著臉,右手撐著地面,腦子裡那些翻湧的信息慢慢沉澱下來。

  「之前的我應該死了……」

  死因這事兒基本清楚了,肯定是跑外賣的時候,過勞加高溫,心跳直接停了。

  然後他也不太清楚死後的情況,人死之後, 到底有沒有輪迴投胎這一說。只知道他自己的意識,剛好鑽進了這具剛斷氣的身體裡重生了。

  這個叫陳旭的富二代,昨晚心梗死在這張床上,他正好接盤。

  情況就是這麼個情況。

  林默情不自禁吐槽了一下。

  「所以我這算是鬼上身?借屍還魂?還是奪舍?陳旭會不會也在我身上重生了?」

  以前在番茄小說上沒少看這類題材,什麼穿越奪舍重生修仙的,每天睡前刷三個小時,看過的小說幾千本總是有的。

  那時候,他躺在出租屋那張吱嘎響的床上,一邊啃著涼透了的盒飯一邊追更,覺得這些情節離自己十萬八千里,可誰能想到,有一天竟然真會發生在他頭上了。

  「世界真的太奇妙了!」

  當腦子裡那股從靈魂深處湧出來的信息,完全被消化後,他總算是弄清楚是什麼情況了。

  在他死後,意外獲得,也可以說是覺醒,覺醒一種獨屬於他的超能力。

  這種超能力,能讓他每月隨機奪舍重生一次,也就是三十天一輪迴。而且是到期必死,死法隨機。

  如果提前自殺,重生也會結束,然後就會繼續隨機奪舍換人上號。

  周而復始,沒有盡頭。

  所以,陳旭大概是真嘎了,不可能在他原來的身上重生,因為這樣的超能力不是每個人都能有的。

  林默見狀,略帶遺憾的長嘆一口氣。

  三十天?就不能搞個十年八年的嘛?

  他現在是富二代啊,三個女朋友,大平層,蘭博基尼,這才剛開始享受呢。

  一個月夠幹什麼啊。

  不過轉念一想,他死了這事兒已經定了,能活過來已經是白撿的命,還是頂配開局。

  多少人一輩子都過不上這種生活,他能過一個月,該知足了。

  他想到這裡,心裡又舒服了不少。

  上次呼吸還是在常沙那條梧桐巷子裡,身上只有十八萬六的存款,連個收屍的人都沒有。現在至少有人叫他寶寶,床墊是真絲的,煙是一百多一包的。

  不過樂完之後,他腦子忽然清醒了一下,一個念頭冷不丁冒了出來。

  「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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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默猛地坐直了身子,後背繃得緊緊的。

  「我手機那幾百個G的學習資料還沒刪呢!」

  他送外賣那幾年,白天累成狗,晚上回到出租屋唯一的消遣就是躺床上刷手機。

  那些網站、那些種子、那些按國家地區、個人喜好分類建好的文件夾,是他三十年來唯一不需要花錢就能獲得的快樂源泉。

  手機里存了那麼多東西,要是被人翻出來,那他林默的死後清白豈不是……

  他愣了兩秒,然後忽然泄了氣,整個人又重新癱回地毯上。

  「算了,死都死了,無所謂了。」

  人都沒了,還管什麼社死不社死。那些東西頂多讓他爸媽罵一句「這孩子咋這樣」,可他人都沒了,他媽就算想罵也找不著人了。

  再說了,他現在是陳旭,是那個開蘭博基尼住江景大平層的富二代。

  外賣員林默手機里有澀澀的東西,關他陳旭什麼事?

  林默就這麼癱在地毯上,後腦勺靠著床沿,盯著天花板上的水晶吊燈發了一會兒呆,腦子裡那些翻湧的情緒慢慢沉澱下來。

  他忽然想起一件事。

  這事比什麼學習資料重要一萬倍。

  林默一骨碌爬起來,一把抓起床頭柜上的手機,陳旭的手機,最新款,指紋一碰就解了鎖。

  他手指有點抖,直接點開瀏覽器,打字的手速比搶單的時候還快。

  他現在必須確認一件事。

  這個世界,到底還是不是他原來那個世界?

  萬一是平行世界,那一切都得重新考慮。

  他先看了一眼屏幕頂端的日期。

  2015年7月19日,上午十點出頭。

  林默看了一眼手機屏幕上的日期,確認了一下。

  昨天是7月18號,他在那條梧桐巷子裡閉的眼,現在醒過來是7月19號,中間隔了將近二十個小時。

  時間線對得上,這至少說明他很有可能是穿越到的是同一個時空,不是什麼平行世界或者過去未來。

  但他還是想確認一下。

  林默打開瀏覽器,在搜索框裡輸入了幾個關鍵詞。

  常沙、外賣員、猝死。

  確認。

  搜索結果彈出來幾十條,他翻了兩頁,大多是些高溫防暑、夏季外賣員工作強度的科普文章,偶爾有幾條過去的舊新聞,跟他沾不上邊。

  他又換了個搜法,把地點縮小到那條巷子的名字,依然沒有結果。

  什麼都沒有,沒有新聞報導,沒有目擊者發帖,沒有任何人發現那個靠在電動車后座上的外賣員。

  他盯著空蕩蕩的搜索頁面看了一會兒,心裡說不上什麼滋味。

  按理說警方核實身份需要時間,沒這麼快上網。

  可他忽然很想打個電話回去,打給老家,問他爸媽這兩天有沒有看到什麼奇怪的新聞。

  可這個念頭剛一冒出來,就被他自己按了回去。

  說什麼?說他死了?還是說他現在變成了一個富二代,正在常沙的江景大平層里摟著姑娘睡覺?

  這種話電話里根本說不清楚,他爸媽只會以為他是精神出了問題的瘋子。

  再說了,這種事情,他自己都還沒完全消化完,怎麼跟別人解釋。更何況,奪舍重生是他最大的秘密,是絕對絕對不能告訴別人的。

  雖然說了也不會有人信,萬一有人信了,那也很麻煩。

  林默把手機擱在床頭柜上,身子往後一靠,手掌搓了搓臉。

  「算了,等過兩天再搜搜看。新聞總會出來的,到時候一看就知道是不是我,實在不行就回老家一趟。」

  然後他把注意力收了回來。

  眼前這些才是他現在該操心的,這具身體叫陳旭,二十五歲,富二代,躺在真絲床單上,旁邊還縮著一個叫小鹿的姑娘。

  這才是他林默現在的人生。

  剛才翻微信的時候他掃了一圈陳旭的聊天記錄,心裡大概有了數。

  陳旭朋友圈子不小,十幾個群,但這個時間點,不應該把精力浪費在應付那些飯局應酬交際上面。

  他只有一個月的時間,每一分每一秒都得用在刀刃上。

  昨天晚上陳旭是心梗死的,這具身體說是「心血管狀態欠佳」,三十天之後隨時可能再犯。

  留給他的時間不多,他得先搞清楚陳旭名下到底有多少資產,這些東西在三十天之內他能調動多少,以及,最重要的一件事,他得想想怎麼利用這一個月,給自己以後的每一次重生鋪路。

  雖然規則說死了之後,他什麼都帶不走,但要是把東西藏在什麼地方呢?

  他可以把錢轉移到一個誰都找不到的地方,下一次重生的時候再取回來。

  這個可能性不小,非常值得試一試。

  這個時候,床上傳來迷迷糊糊的聲音:「寶寶……你坐地上幹嘛呀……」

  林默扭頭。

  小鹿半睜著眼,睫毛撲閃撲閃的,被子滑到腰際,露出大片雪白的肩頸和鎖骨上深深淺淺的痕跡。

  她嘟著嘴,嗓音軟得像泡了蜜。

  「過來再睡會兒嘛……」

  林默看了她兩秒,然後從地毯上站起來,重新鑽進了被子裡。

  小鹿往他懷裡拱了拱,找了個舒服的姿勢又閉上了眼。

  可蠢蠢欲動的林默,卻沒有想著要放過她。

  小鹿感受著林默那作亂的手,忍不住喊道。

  「哎呀,真的不行了!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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