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送我回家,18號小甜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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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孩的頭不見了。

  難道,我的人生不該是青春戀愛文開局,反而是懸疑恐怖小說?!

  那開頭寫得不對啊,應該改成「我叫林誠,當你看到這句話的時候,女孩已經死了」......

  等等,先別慌,好像哪裡不對勁。

  林誠定了定神,目光一凝,隨即感覺頭頂上綿亘蜿蜒的輪廓有點兒眼熟。

  下一秒,如同初生的太陽緩緩攀升,一張梨花帶雨的俏臉從崇山峻岭中鑽了出來,撥雲見日。

  誒,誤會了,原來自己剛才只是沒看到她的頭,並不代表她沒有頭。

  低頭不見腳,抬頭不見頭,此事在《碧藍航線》亦有記載,不必大驚小怪。

  「不是,你剛才在喊誰『爸爸』呢?」

  林誠隱隱感覺不妙,緊盯著女孩那雙婆娑的淚眼,問出了自己心中的疑惑。

  「你送我回家吧。」

  女孩並沒有回答問題,而是抹了一把眼淚後,主動要求林誠送她回家。

  聽她這理所當然的口氣,翻譯過來就好像是——「本仙女給你一個機會,送我回家,18號小甜狗。」

  關於送她回家這件事,林誠本來就隨口那麼一說,如今兩極反轉,屬實是大大出乎他的意料了。

  「你真不客氣啊。」

  「請您送我回家吧,謝謝。」

  「額...你客氣了。」

  棋逢對手,你選的嘛偶像。

  自掘墳墓的林誠再也無話可說,將自行車推了出來,收拾好釣魚工具,又擦了擦后座。

  女孩一直安安靜靜地站在旁邊,不言不語,注視著他的一舉一動。

  趁此間隙,林誠也終於有機會仔細觀察女孩的長相,心中油然而生一種說不清道不明的悸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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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鵝蛋臉,寬額頭,睫毛很長,大眼睛,但眼神有點兒迷濛,看起來好像沒有焦點。

  她的個子不算太高,比林誠矮了大半個頭,且這裡面還包含了那雙AJ的水分。

  沒記錯的話,這位女孩是第一個坐上自己自行車后座的女孩。

  自家妹妹不算女孩,她只是我的妹妹。

  奇怪的是,明明這個女孩給人一種微胖的感覺,但她坐上后座時,林誠並沒有覺得有任何的吃力。

  「路不太好走,你抓著我的......」

  沒等林誠把話說完,女孩閃電般出手,徑直用右手環住了他的腰,甚至還把肉乎乎的側臉貼到他的後背。

  猝不及防之下,林誠呼吸一滯,差點兒就壓不住自行車龍頭,搖晃了幾下才堪堪穩定好方向。

  兩人都剛從河裡爬出來,渾身濕漉漉,本應涼颼颼的。

  可這一刻,林誠卻總感覺像是有人在自己後背上攤煎餅果子,翻來覆去,熱辣滾燙得很。

  「你...你家住哪裡?」

  「蓮花公園。」

  「蓮花公園?是不是門口有幾隻鴨子雕像的那個小區?」

  「那是天鵝。」

  「......」

  老子又不是癩蛤蟆,管它究竟是天鵝,還是鴨子。

  蓮花公園,就在林誠所在小區麗水花園的隔壁。

  見女孩願意說話,林誠不由得鬆了一口氣,覺得這應該是個好兆頭。

  「那你也是勁秋中學的學生嗎?」

  年紀相仿,還住在附近,林誠已經能大概猜到她的身份。

  「嗯。」

  「你是哪個班的,叫什麼名字?」

  「高三八班,陳晚榆。」

  「陳還是程,鍋碗瓢盆的碗還是婉約的婉,鯊魚的魚還是小鯉魚的魚?你這介紹不行啊,得說清楚具體是哪個字,比如我叫林誠,森林的林,誠實的誠,高三二班的。」

  「耳東陳,晚霞的晚,榆樹的榆。」

  聽完陳晚榆的自我介紹,林誠下意識地扭頭望向天邊。

  遠處山巔,樹梢上,掛著最後一抹戀戀不捨的絢麗晚霞。

  「你為什麼要...嗨嗨嗨,不問了。」

  陳晚榆手臂一緊,幾乎快把林誠的腰勒斷了,也硬生生掐斷了他的話。

  難搞啊,一直以來,林誠都只有自己開導自己的經驗,從來沒嘗試過開導別人。

  現在人家根本不願意說輕生的理由,自己又該怎麼開導她呢?

  一路無話,林誠直接載著陳晚榆回到了蓮花公園小區。

  「鞋子,我洗乾淨後,明天再還給你。」

  陳晚榆下車後,十分細心地擦了擦后座上的水漬。

  「不急。」

  林誠沒有某些奇怪的癖好,給她穿過的鞋子本來也是要重新清洗一遍後才能再用。

  而陳晚榆主動答應幫他洗鞋子,一是說明她心地不錯,有點責任心,二是說明她暫時還不會再自尋短見,至少也要等把鞋子還給他以後。

  至於還完鞋子後,她會不會真的再去跳河......

  我不到啊!

  「嗯。」

  陳晚榆扯了扯半乾濕衣服,轉身就走,只給林誠留下一個孤獨的背影。

  等她走開一段距離後,林誠打量了一下四周,然後像個大猩猩一樣,悄咪咪跟了上去。

  如果能找到她的家,再跟她的父母說明情況,讓他們開導一下自家女兒,應該問題就不大了。


  可萬萬沒想到,他才剛踏進大門,陳晚榆突然像只獅子狗一樣,從拐角陰影處跳出來gank一波。

  「你跟著我做什麼?」陳晚榆眯著眼睛,語氣不善。

  「啊這這這...是這樣,我剛才忘記提醒你了,鞋子要用白醋加牙膏兌水稀釋,再拿軟毛刷清洗,要不然容易壞,洗不乾淨。」

  林誠急中生智,將自己珍藏多年的洗鞋小妙招告訴了陳晚榆。

  好險,要是說不出合適的理由,自己被別人當成愛跟蹤的吃漢就完蛋了。

  陳晚榆聞言,眉頭一蹙,嘴巴微動,卻沒有說出話來,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

  估計她心裡想說的是,雖然我答應幫你洗鞋子,但本來只打算用清水簡單沖一下而已,結果你還要求上了?

  下頭,真下頭。

  「這雙AJ,花了999軟...萌幣,我省吃儉用,攢了一學期才買到的。」

  林誠生怕被陳晚榆揭穿,又補充了一句。

  這是實話,他當初為了買這雙鞋子,每天早餐都少吃一個包子,還不買豆漿,學校的午餐也只敢點素菜......

  「知道了,還有事嗎?」陳晚榆點了點頭,面無表情。

  我是沒事,但我怕你有事啊。

  「那...晚安。」

  林誠遲疑了幾秒,但最終只擠出來一句舔狗式的經典語錄,希望能暖她一整天。

  「六點多,不算晚安。」

  說完,陳晚榆不再理會林誠,轉身上了樓梯。

  由於鞋子太大的原因,她每一腳踩上階梯,都會發出一聲聲古怪的悶響。

  「噗嗤!噗嗤!噗嗤——」

  聽著漸行漸遠的腳步聲,林誠臉上表情一陣複雜,眼底閃過一絲憂慮。

  等等,不對勁!

  忽然間,林誠想到了一件極其可怕的事情——

  萬一,陳晚榆家裡父母不在呢?

  她會不會回去後自殺,死得無聲無息?

  到時候,叔叔們來了,發現我一個陌生人的鞋子在她家屋子裡......

  Sir:鞋子,女孩衣服上的指紋,以及她唇上的DNA都是你的,坦...算了,證據確鑿,直接槍斃吧。

  青天大老爺,草民冤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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