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章 庭審
不知情的路人紛紛駐足圍觀。
「聽說那個江晚檸特別囂張,明明是她自己先挑釁的人小姑娘,激的她一時衝動動了手。」
「誰說不是呢!現在還咬死了要人小姑娘坐牢,這不是要毀了她嗎?」
「這種心腸惡毒的明星就該封殺!」
人群越聚越多,有人甚至搬來了摺疊椅準備打持久戰。
法院保安不得不拉起警戒線。
八點整,法警開始放行。
媒體一窩蜂湧向安檢口,誰也沒注意到有個穿米色風衣的姑娘,捧著文件袋從容地走在了最前面。
「原告律師到了嗎?」書記員在簽到台前詢問。
「到了。」江晚檸遞過證件,聲音清脆得讓附近幾個記者猛地回頭,卻愣是沒認出這個素顏扎馬尾的姑娘就是今天的主角。
而這不過她使了點小手段,用靈力掩藏了身上的氣息,讓人注意不到她。
直到九點開庭鈴響,守在門口的王家父母才慌了神。
「怎麼回事?那個賤人不敢來了?」王父扯著律師的袖子。
被告律師臉色鐵青:「她...她早就進去了!現在原告席上坐著呢!」
王母的哭嚎戛然而止,精心準備的眼淚還掛在臉上。
他們策劃了一早上的苦情戲,觀眾居然在戲台後面看完了全場?
「咚!」
法槌敲響,庭審正式開始。
審判長環視法庭:「關於王雨萱故意傷害江晚檸一案,現在進行法庭調解程序。」
被告席上,王雨萱的律師劉志明立即起身:「審判長,我方當事人深刻認識到錯誤,願意支付50萬元賠償金,並當庭賠禮道歉,懇請原告諒解。」
王雨萱適時地站起來,眼淚說來就來:「江姐姐,我真的知道錯了……那天我也不知道怎麼了,就跟鬼迷了心竅一樣……嗚嗚嗚,求求你放過我號好嗎?我,我給你跪下,給你磕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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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哭得梨花帶雨,看上去要多可憐有多可憐,引來庭內外不少人的同情。
王父王母也趕緊站起來鞠躬:「我們教女無方,願意再加20萬賠償...」
審判長看向原告席:「江女士,你的意見是?」
江晚檸獨自坐在原告席,素麵朝天,扎著簡單的馬尾。
她緩緩起身,聲音清晰而堅定:「我拒絕和解。做錯事就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不是錢能解決的問題。」
法庭一片譁然。
旁聽席上的記者們瘋狂按快門,誰也沒想到這個以「花瓶」著稱的女明星會如此強硬。
被告律師劉志明立即反擊:「審判長,我方質疑原告'重傷'的說法。如果真如醫院診斷所說有植物人風險,江女士怎麼可能在短短几個月內恢復如初?這明顯是誇大傷情!」
江晚檸不慌不忙地遞上一疊材料:「這是京市第一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手術記錄和ICU監護記錄。顱骨骨折、硬膜下血腫、腦挫裂傷,每一項都符合重傷標準。」
她頓了頓,「我現在恢復得好,是因為我每天堅持五小時的康復訓練,而不是因為當初傷得不夠不重。」
劉志明抓住漏洞:「江女士,醫學上植物人甦醒的概率極低,你這樣的恢復速度,不得不讓人懷疑當初診斷的真實性……」
「所以劉律師是在質疑三甲醫院的專業判斷?」江晚檸反問,「還是說,在您看來,所有醫學奇蹟都是騙局?」
旁聽席傳來幾聲輕笑。
劉志明臉色一沉,立即轉換策略:「根據《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原告現在完好無損地站在這裡……」
「《刑法》第95條明確規定,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屬於重傷。」江晚檸當即用法條還了回去,「當初醫生診斷我有成為植物人的風險,這已經符合'喪失其他重要器官功能'的重傷標準。」
法庭再次譁然。
誰也沒想到這個「花瓶」明星對法律條文如此熟悉。
審判長都忍不住多看了她兩眼。
劉志明不甘示弱:「但《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第5.1.2條指出……」
「第5.1.2條指的是持續性植物狀態,」江晚檸打斷他,「而第5.1.1條明確將『危及生命』的損傷列為重傷。我的病歷清楚顯示,當時已經出現腦疝前兆,隨時可能死亡。」
這場法律條文的對決持續了整個上午。
江晚檸對每一個法條的反擊都精準有力,專業能力全面碾壓對面的專業律師。
旁聽的記者們目瞪口呆,有人甚至忘記拍照。
下午繼續開庭時,劉志明換了策略:「江女士,你堅持不和解,是不是想藉機炒作?畢竟你現在復出需要熱度……」
「反對!」江晚檸直接舉手,「被告律師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污衊原告動機,違反《律師執業行為規範》第38條。」
審判長點頭:「反對有效。被告律師請注意言辭。」
最終陳述時,江晚檸站在原告席上,聲音有些哽咽:「很多人問我為什麼不肯和解...因為那天被砸中的江晚檸,差一點死了。」她指了指自己的頭,「現在站在這裡的,是一個僥倖活下來的人。如果輕判這樣的暴力行為,只會讓更多瘋狂粉絲覺得,無故傷害他人不過是一點錢就能解決的事情。」
法庭鴉雀無聲。
王雨萱的臉色變得慘白。
休庭半小時後,審判長莊嚴宣判:「被告人王雨萱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賠償原告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28萬元。」
王母當場癱倒在地,發出刺耳的哭嚎。
王雨萱被法警帶走時,嚇得已經不能自己走路:「爸,媽,救我,我不要坐牢,我不要坐牢……」
……
法院外的台階上,夕陽將江晚檸的影子拉得很長。
她剛邁出大門,數十個話筒就像長矛般捅了過來。
「江晚檸,王雨萱才19歲,你為什麼不給她一個機會呢?這麼葬送掉一個孩子的未來,你就不會覺得內疚嗎?」
「聽說那個江晚檸特別囂張,明明是她自己先挑釁的人小姑娘,激的她一時衝動動了手。」
「誰說不是呢!現在還咬死了要人小姑娘坐牢,這不是要毀了她嗎?」
「這種心腸惡毒的明星就該封殺!」
人群越聚越多,有人甚至搬來了摺疊椅準備打持久戰。
法院保安不得不拉起警戒線。
八點整,法警開始放行。
媒體一窩蜂湧向安檢口,誰也沒注意到有個穿米色風衣的姑娘,捧著文件袋從容地走在了最前面。
「原告律師到了嗎?」書記員在簽到台前詢問。
「到了。」江晚檸遞過證件,聲音清脆得讓附近幾個記者猛地回頭,卻愣是沒認出這個素顏扎馬尾的姑娘就是今天的主角。
而這不過她使了點小手段,用靈力掩藏了身上的氣息,讓人注意不到她。
直到九點開庭鈴響,守在門口的王家父母才慌了神。
「怎麼回事?那個賤人不敢來了?」王父扯著律師的袖子。
被告律師臉色鐵青:「她...她早就進去了!現在原告席上坐著呢!」
王母的哭嚎戛然而止,精心準備的眼淚還掛在臉上。
他們策劃了一早上的苦情戲,觀眾居然在戲台後面看完了全場?
「咚!」
法槌敲響,庭審正式開始。
審判長環視法庭:「關於王雨萱故意傷害江晚檸一案,現在進行法庭調解程序。」
被告席上,王雨萱的律師劉志明立即起身:「審判長,我方當事人深刻認識到錯誤,願意支付50萬元賠償金,並當庭賠禮道歉,懇請原告諒解。」
王雨萱適時地站起來,眼淚說來就來:「江姐姐,我真的知道錯了……那天我也不知道怎麼了,就跟鬼迷了心竅一樣……嗚嗚嗚,求求你放過我號好嗎?我,我給你跪下,給你磕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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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哭得梨花帶雨,看上去要多可憐有多可憐,引來庭內外不少人的同情。
王父王母也趕緊站起來鞠躬:「我們教女無方,願意再加20萬賠償...」
審判長看向原告席:「江女士,你的意見是?」
江晚檸獨自坐在原告席,素麵朝天,扎著簡單的馬尾。
她緩緩起身,聲音清晰而堅定:「我拒絕和解。做錯事就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這不是錢能解決的問題。」
法庭一片譁然。
旁聽席上的記者們瘋狂按快門,誰也沒想到這個以「花瓶」著稱的女明星會如此強硬。
被告律師劉志明立即反擊:「審判長,我方質疑原告'重傷'的說法。如果真如醫院診斷所說有植物人風險,江女士怎麼可能在短短几個月內恢復如初?這明顯是誇大傷情!」
江晚檸不慌不忙地遞上一疊材料:「這是京市第一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手術記錄和ICU監護記錄。顱骨骨折、硬膜下血腫、腦挫裂傷,每一項都符合重傷標準。」
她頓了頓,「我現在恢復得好,是因為我每天堅持五小時的康復訓練,而不是因為當初傷得不夠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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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劉律師是在質疑三甲醫院的專業判斷?」江晚檸反問,「還是說,在您看來,所有醫學奇蹟都是騙局?」
旁聽席傳來幾聲輕笑。
劉志明臉色一沉,立即轉換策略:「根據《刑法》第234條,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原告現在完好無損地站在這裡……」
「《刑法》第95條明確規定,使人肢體殘廢或者毀人容貌的,屬於重傷。」江晚檸當即用法條還了回去,「當初醫生診斷我有成為植物人的風險,這已經符合'喪失其他重要器官功能'的重傷標準。」
法庭再次譁然。
誰也沒想到這個「花瓶」明星對法律條文如此熟悉。
審判長都忍不住多看了她兩眼。
劉志明不甘示弱:「但《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第5.1.2條指出……」
「第5.1.2條指的是持續性植物狀態,」江晚檸打斷他,「而第5.1.1條明確將『危及生命』的損傷列為重傷。我的病歷清楚顯示,當時已經出現腦疝前兆,隨時可能死亡。」
這場法律條文的對決持續了整個上午。
江晚檸對每一個法條的反擊都精準有力,專業能力全面碾壓對面的專業律師。
旁聽的記者們目瞪口呆,有人甚至忘記拍照。
下午繼續開庭時,劉志明換了策略:「江女士,你堅持不和解,是不是想藉機炒作?畢竟你現在復出需要熱度……」
「反對!」江晚檸直接舉手,「被告律師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污衊原告動機,違反《律師執業行為規範》第38條。」
審判長點頭:「反對有效。被告律師請注意言辭。」
最終陳述時,江晚檸站在原告席上,聲音有些哽咽:「很多人問我為什麼不肯和解...因為那天被砸中的江晚檸,差一點死了。」她指了指自己的頭,「現在站在這裡的,是一個僥倖活下來的人。如果輕判這樣的暴力行為,只會讓更多瘋狂粉絲覺得,無故傷害他人不過是一點錢就能解決的事情。」
法庭鴉雀無聲。
王雨萱的臉色變得慘白。
休庭半小時後,審判長莊嚴宣判:「被告人王雨萱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罪名成立,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賠償原告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28萬元。」
王母當場癱倒在地,發出刺耳的哭嚎。
王雨萱被法警帶走時,嚇得已經不能自己走路:「爸,媽,救我,我不要坐牢,我不要坐牢……」
……
法院外的台階上,夕陽將江晚檸的影子拉得很長。
她剛邁出大門,數十個話筒就像長矛般捅了過來。
「江晚檸,王雨萱才19歲,你為什麼不給她一個機會呢?這麼葬送掉一個孩子的未來,你就不會覺得內疚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