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是替身
「過來。」
屏幕上只有這短短的兩個字,手機主人細白的手指捏著手機,幾不可察的收緊了些。
明春嘆了口氣。
又得幹活了。
從旁邊把書抽過來蓋在手機上,試圖物理屏蔽不想看到的消息。
摸魚的興致也沒了,明春側頭,目光停留在外面榕樹長出的新芽上的陽光,長久的,不知道在想什麼。
「好了,這節課沒講完的下節課來繼續講,大家去吃飯吧。」
講台上,教授合上書發話,明春的目光這才開始聚焦。
啊……這麼快。
明春緩慢地眨了眨眼睛,在教室里的人走了一半後才開始慢吞吞地收拾東西,關係還不錯的同學路過他時順口問了一句。
「明春,還不走嗎?」
明春抬起腦袋,沖那人揚起笑容:「馬上,我去外面吃。」
一旁的同伴立馬用手肘拐他。
同學這才反應過來,表情變得怪異,說話也支支吾吾的:「我不是那個意思……」
看著同學尷尬的樣子,明春好像沒聽見那句話一樣,表情沒有任何變化,反而還彎了彎眼睛:「拜拜,明天見咯。」
同學這才如釋重負,腳下抹油一樣道了再見,就算走遠了,明春也聽到了他同伴那句。
「你有病啊,你不知道最近那輛豪車來接人的事啊,還敢多嘴。」
接的人,自然是明春。
唉,應該早點讓沈戚不要派司機的。
明春手上動作沒停,腦袋卻是疼起來了。
害的自己現在這麼麻煩。
手上的手機又開始不耐煩地震動,對面的人好像耐心即將告罄,試圖用這種方式發泄自己的不滿一樣。
「在哪裡?」
(由於緩存原因,請用戶直接瀏覽器訪問 TW 看書網解書荒,𝒔𝒉𝒖.𝒕𝒘超全 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給你一個小時,一個小時之內見不到人你知道後果是什麼。」
「為什麼不讓王叔來接?」
「明春,別讓我生氣。」
看見最後一句時,明春愣住了,靠著文字他都可以想像出那人陰沉的表情。
過了兩秒,明春撇了撇嘴,反正沈戚也看不到,明春不用再偽裝成那個甜美柔弱的小男孩,他絲毫不講究地翻了個大白眼,都要翻到天上去了。
真是難伺候的甲方。
明春細白的手指狠狠戳了戳屏幕上的文字,好像能隔著網絡戳到那個人一樣。
不過呢,天塌了活也要干,明春窩囊地發泄後也不敢再拖時間了,提起書包就開跑,一口氣跑到公交站,明春已經是上氣不接下氣,還好皇天不負有心人,他等的那輛車剛好到站。
刷了二維碼上車後,明春在心裡悄悄給自己比了個耶,雖然要開始哄甲方了,但是至少還是有幸運的事啦。
挑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下,公交車在市區搖搖晃晃地行駛,明春望著窗外飛速掠過的城市風景,想:果然還是這種交通工具適合自己,坐在沈戚的邁巴赫里手腳都不知道往哪裡放。
思緒開始隨著景色飄遠。
一直稱沈戚是甲方,其實是因為明春跟他簽了個合同。
對,就是小說里經常寫的那種替身合同,沈戚是甲方,明春的名字寫在乙方。
協議里寫:在合同有效時間內,乙方明春要合格扮演甲方沈戚的白月光,隨叫隨到,滿足甲方的要求(註:合法行為)
甲方沈戚給乙方提供交涉好的酬勞。
嗯,還不錯的酬勞。
不然明春也不樂意幹這吃力不討好的活。
別墅區不好走,公交車都轉了三趟,還得下車自己走一段。
等保安核實信息的時間,明春低頭看了一眼,時間還剩不到十五分鐘,剩下的路得用跑的了。
終於在離規定時間還差三分鐘的時候,明春敲響沈家別墅大門。
開門的依舊是保姆費姨。
明春笑眯眯地問了聲好,費姨不咸不淡地應了一聲,顯然是不怎麼待見他的樣子。
也對,誰會喜歡一個替代品?
明春不跟她計較,對於工作,他一向負責,況且計較了也沒人給他撐腰,這是他很小就懂得的道理。
環視客廳一圈,在餐桌前看到沈戚拿著報紙的身影。
裝貨。
有手機不看看報紙,有錢人都這麼裝嗎?
想是這麼想的,面上可不顯。
明春在看到沈戚時臉上就切換成了一副泫然欲泣,柔柔弱弱的模樣。
別問他為什麼扮成這樣,因為小說里都是這麼寫的,柔弱無依的白月光,才會讓別人疼惜到念念不忘嘛。
而替身得是愛而不得的苦情戲碼。
明春為了對得起自己的報酬,打算讓僱主得到最大的體驗感。
誰敢說他明春不敬業?沈戚真該給自己頒一個最佳員工獎。
「吃。」
沈戚蹙眉抬眼,沉沉的目光掃過正在看著食物發呆的明春,在掠過明春鼻尖上的小痣時,停頓了一下,不知想到什麼,本來平靜的表情染上一抹深意。
又惹到他了?
明春暗暗想,順著他的目光停留,不自在的摸了一下鼻子。
雖然他不清楚沈戚那個白月光具體是什麼樣的,但是大概可以猜的到,他應該和自己有個一樣的痣,因為沈戚最喜歡盯著他的那顆痣看。
明春轉了轉眼珠後,乖乖應了一聲:「好的先生。」
然後拿起餐具低眉順眼的開始吃飯。
他的這個金主……
可以這麼叫吧?
反正給錢就算金主吧。
他的這個金主有個怪癖,跟他簽合同,給他錢讓他扮演白月光來解相思,其實說出來可能不信,沈戚叫他來從來都是盯著他吃飯,喝茶,彈琴——沈戚要求的,明春從小沒什麼錢,更不用說學什麼鋼琴了,小時候差點學費都交不上,但是沈戚專門給他請了一個老師,就學一首去找我,彈到天荒地老。
哦哦,話說遠了,沈戚就只會看著他幹這些事,從來沒有碰過他一根手指,當然,要是包含賣身這一項的話,明春大概率也不會答應了。
明春想過他是不是變態,或者不行,後來他想通了,都不是,是為了那個出國的白月光守身呢。
不過倒是便宜了他明小春,輕輕鬆鬆賺到大錢。
明春都想給他去世的老娘燒點紙,告訴她自己真的出息了,能遇上這麼一個冤大頭,賺到大錢,自己也不用輟學了,明夏的病也有的治。
說實話,明春剛開始是真心實意的感謝過沈戚,畢竟這樣一份工作可遇不可求——要是沈戚沒有犯那些賤的前提下。
這不,剛沒安穩兩下呢,找事的來了。
按照老闆的要求頂著灼灼目光下吃的巨飽的明春還被灌了兩壺茶,期間表情動作不能有ooc,明春坐在昂貴的鋼琴前努力咽下飽嗝,激昂地彈著他唯一會的那首曲子。
當然也是裝的。
沈戚突然開口了。
「晚上陪我去棠灣。」
屏幕上只有這短短的兩個字,手機主人細白的手指捏著手機,幾不可察的收緊了些。
明春嘆了口氣。
又得幹活了。
從旁邊把書抽過來蓋在手機上,試圖物理屏蔽不想看到的消息。
摸魚的興致也沒了,明春側頭,目光停留在外面榕樹長出的新芽上的陽光,長久的,不知道在想什麼。
「好了,這節課沒講完的下節課來繼續講,大家去吃飯吧。」
講台上,教授合上書發話,明春的目光這才開始聚焦。
啊……這麼快。
明春緩慢地眨了眨眼睛,在教室里的人走了一半後才開始慢吞吞地收拾東西,關係還不錯的同學路過他時順口問了一句。
「明春,還不走嗎?」
明春抬起腦袋,沖那人揚起笑容:「馬上,我去外面吃。」
一旁的同伴立馬用手肘拐他。
同學這才反應過來,表情變得怪異,說話也支支吾吾的:「我不是那個意思……」
看著同學尷尬的樣子,明春好像沒聽見那句話一樣,表情沒有任何變化,反而還彎了彎眼睛:「拜拜,明天見咯。」
同學這才如釋重負,腳下抹油一樣道了再見,就算走遠了,明春也聽到了他同伴那句。
「你有病啊,你不知道最近那輛豪車來接人的事啊,還敢多嘴。」
接的人,自然是明春。
唉,應該早點讓沈戚不要派司機的。
明春手上動作沒停,腦袋卻是疼起來了。
害的自己現在這麼麻煩。
手上的手機又開始不耐煩地震動,對面的人好像耐心即將告罄,試圖用這種方式發泄自己的不滿一樣。
「在哪裡?」
(由於緩存原因,請用戶直接瀏覽器訪問 TW 看書網解書荒,𝒔𝒉𝒖.𝒕𝒘超全 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給你一個小時,一個小時之內見不到人你知道後果是什麼。」
「為什麼不讓王叔來接?」
「明春,別讓我生氣。」
看見最後一句時,明春愣住了,靠著文字他都可以想像出那人陰沉的表情。
過了兩秒,明春撇了撇嘴,反正沈戚也看不到,明春不用再偽裝成那個甜美柔弱的小男孩,他絲毫不講究地翻了個大白眼,都要翻到天上去了。
真是難伺候的甲方。
明春細白的手指狠狠戳了戳屏幕上的文字,好像能隔著網絡戳到那個人一樣。
不過呢,天塌了活也要干,明春窩囊地發泄後也不敢再拖時間了,提起書包就開跑,一口氣跑到公交站,明春已經是上氣不接下氣,還好皇天不負有心人,他等的那輛車剛好到站。
刷了二維碼上車後,明春在心裡悄悄給自己比了個耶,雖然要開始哄甲方了,但是至少還是有幸運的事啦。
挑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下,公交車在市區搖搖晃晃地行駛,明春望著窗外飛速掠過的城市風景,想:果然還是這種交通工具適合自己,坐在沈戚的邁巴赫里手腳都不知道往哪裡放。
思緒開始隨著景色飄遠。
一直稱沈戚是甲方,其實是因為明春跟他簽了個合同。
對,就是小說里經常寫的那種替身合同,沈戚是甲方,明春的名字寫在乙方。
協議里寫:在合同有效時間內,乙方明春要合格扮演甲方沈戚的白月光,隨叫隨到,滿足甲方的要求(註:合法行為)
甲方沈戚給乙方提供交涉好的酬勞。
嗯,還不錯的酬勞。
不然明春也不樂意幹這吃力不討好的活。
別墅區不好走,公交車都轉了三趟,還得下車自己走一段。
等保安核實信息的時間,明春低頭看了一眼,時間還剩不到十五分鐘,剩下的路得用跑的了。
終於在離規定時間還差三分鐘的時候,明春敲響沈家別墅大門。
開門的依舊是保姆費姨。
明春笑眯眯地問了聲好,費姨不咸不淡地應了一聲,顯然是不怎麼待見他的樣子。
也對,誰會喜歡一個替代品?
明春不跟她計較,對於工作,他一向負責,況且計較了也沒人給他撐腰,這是他很小就懂得的道理。
環視客廳一圈,在餐桌前看到沈戚拿著報紙的身影。
裝貨。
有手機不看看報紙,有錢人都這麼裝嗎?
想是這麼想的,面上可不顯。
明春在看到沈戚時臉上就切換成了一副泫然欲泣,柔柔弱弱的模樣。
別問他為什麼扮成這樣,因為小說里都是這麼寫的,柔弱無依的白月光,才會讓別人疼惜到念念不忘嘛。
而替身得是愛而不得的苦情戲碼。
明春為了對得起自己的報酬,打算讓僱主得到最大的體驗感。
誰敢說他明春不敬業?沈戚真該給自己頒一個最佳員工獎。
「吃。」
沈戚蹙眉抬眼,沉沉的目光掃過正在看著食物發呆的明春,在掠過明春鼻尖上的小痣時,停頓了一下,不知想到什麼,本來平靜的表情染上一抹深意。
又惹到他了?
明春暗暗想,順著他的目光停留,不自在的摸了一下鼻子。
雖然他不清楚沈戚那個白月光具體是什麼樣的,但是大概可以猜的到,他應該和自己有個一樣的痣,因為沈戚最喜歡盯著他的那顆痣看。
明春轉了轉眼珠後,乖乖應了一聲:「好的先生。」
然後拿起餐具低眉順眼的開始吃飯。
他的這個金主……
可以這麼叫吧?
反正給錢就算金主吧。
他的這個金主有個怪癖,跟他簽合同,給他錢讓他扮演白月光來解相思,其實說出來可能不信,沈戚叫他來從來都是盯著他吃飯,喝茶,彈琴——沈戚要求的,明春從小沒什麼錢,更不用說學什麼鋼琴了,小時候差點學費都交不上,但是沈戚專門給他請了一個老師,就學一首去找我,彈到天荒地老。
哦哦,話說遠了,沈戚就只會看著他幹這些事,從來沒有碰過他一根手指,當然,要是包含賣身這一項的話,明春大概率也不會答應了。
明春想過他是不是變態,或者不行,後來他想通了,都不是,是為了那個出國的白月光守身呢。
不過倒是便宜了他明小春,輕輕鬆鬆賺到大錢。
明春都想給他去世的老娘燒點紙,告訴她自己真的出息了,能遇上這麼一個冤大頭,賺到大錢,自己也不用輟學了,明夏的病也有的治。
說實話,明春剛開始是真心實意的感謝過沈戚,畢竟這樣一份工作可遇不可求——要是沈戚沒有犯那些賤的前提下。
這不,剛沒安穩兩下呢,找事的來了。
按照老闆的要求頂著灼灼目光下吃的巨飽的明春還被灌了兩壺茶,期間表情動作不能有ooc,明春坐在昂貴的鋼琴前努力咽下飽嗝,激昂地彈著他唯一會的那首曲子。
當然也是裝的。
沈戚突然開口了。
「晚上陪我去棠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