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5章 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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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執政如治水,像鯀那般對濫洪進行堵塞是行不通的,實際上沒有解決任何問題,只是和對方角力而已,與自然天地角力多少有點瘋狂了,而宗教建立在人心的需求之上,道教都能死灰復燃,何況佛呢?

  故高殷也沒有步宇文邕後塵的打算,連楊堅都不得不恢復佛教並自比大隋月光王,乃至唐朝和武周皇帝都好比轉輪聖王,可見佛教此刻對政權是利大於弊的,要辯證地看待和驅動,一味地排佛本質上和冉閔的屠胡令差不多;

  聽上去很爽,實際後患無窮,即便高殷現在的威望足以壓制排佛帶來的壓力,可他也殺不絕天下的僧人——兩百萬呢,齊國十分之一的人口,哪有國家能這麼做而不元氣大傷的——這些傢伙會繼續潛伏下去,直到將來逮到機會,就會在他的子孫後代身上作怪。

  因此高殷的計劃是讓這些僧人參與人間瑣事,沾染上俗氣,把他們從超然的宗教代表地位給拉下來,這樣就可以給僧尼們套上一道韁繩,用帝王的仲裁權稍稍遏制教權。

  後世的歐美社會,律師的地位頗有些矛盾和複雜,由於能夠提供專業的法律服務,佼佼者能獲得豐厚的收入和顯赫的社會地位,許多總統和議員也都是律師出身,在這一行業積累了財富名望以後投身政界,可謂是一張進入上層社會的精美名片。

  然而律師群體的形象又相當負面,很多地方並不受尊重,因為這個職業的本質是為錢而服務,而不是初學律法者以為的「為理想和正義而戰」,哪怕是臭名昭著的殺人犯,若成為其辯護律師,律師也要絞盡腦汁地為其脫罪或減輕量刑從而展現自己的專業能力及獲得報酬,哪怕這違背了世間的民意——

  古美門研介、索爾古德曼等經典的影視劇律師角色就能很好地說明這一點,當客戶利益與自己一致的時候,就服務於客戶,而當客戶的利益和自己有衝突的時候,就會暗中坑害客戶。

  比如某個養老院坑害了服務的老人們,老人們的律師和養老院的律師進行調解,而案件若持續醱酵、擴大影響,能給養老院施加輿論壓力,繼而抬高最後的和解金額;在這個時候,若老人們考慮到自己的年齡,希望儘早結束獲得報酬,那麼枉顧客戶利益的律所便可能會安撫老人,讓她們耐心等待,實際上是為了拖著獲得更多的和解金,即便當事人因為衰老而死亡了,最終沒能獲得和解金額,律所也是不在乎的,反正這錢能發到繼承人手上就可以了。

  正是由於有著這項逐利的職業本能在,律師的名聲才會處於神鬼二象性,因為這個職業本就充滿了取巧鑽營和投機倒把的特性,把人與人之間的交集化作冰冷的資料去應對審判,時不時還需要營造各種輿論,將優勢引導向我方,這種冷酷的效率,正是這一職業專業素養的極致體現。

  越是專業,就越顯得非人,越是成功,就越遠離道德,要不怎麼還有一個尊稱叫訟棍呢?

  因此若高殷下令,讓僧人們用他們的「佛法智慧」仲裁俗世,僧眾就必然會直面精神信仰和現實政治的衝突,即宗教一旦職業化,原本的神聖性就必然被世俗利益所消解。

  僧人若成為百姓爭端案件的訴訟代理人,也就不再是佛國子民、方外之人,而是隨著利益進入到了齊國的法律體系中,作為事務官、為了齊國的法律而奔走著;


  這一部分的靈感來自於高殷對合水寺投奔他的兩名僧眾的調查:慧義還俗於義,成為他麾下一員戰將,而慧心則在幫助高殷給高湛挖坑後,又去了突厥本土進行下一項活動。

  他們此前在合水寺的生活軌跡,高殷已了如指掌,不難發現慧心本身是一個有著傑出辯才的講師,但受限於寺廟的制度和排資論輩的排擠,使得他不能發揮所長,仍處在合水寺的底層。

  與他年紀相仿的僧人不能說都是,但類似的底層僧眾一定不少,所以高殷預計這樣的改革會引起僧團內部的高僧大德們以「僧人不干世事」的戒律,指責改革會在一定程度上褻瀆佛法,也會被士大夫團體從儒家立場出發,拒絕這批方外之人進入國家司法體系和他們搶飯碗;

  但相對的,也會獲得一部分鬱郁不得志的年輕僧尼的支援,畢竟這也是一條新路,與其在寺廟內被當奴隸使喚,還不如出寺去,靠自己的才能另謀一條生路——

  這就不得不提度牒這東西了。

  僧人之所以能成為國中之國,主要是能夠「開源節流」,開源即獲得信徒以及王公貴族的施捨供奉,節流則是在確立在籍僧人身份後獲得一份度牒,憑此便能夠免除徭役、田賦和各類雜稅,所以才能積蓄起大量的財富。

  這也是宗教能擴張影響力的最基礎的特權,畢竟你不能指望這幫禿驢老道一邊下地幹活給國家交賦稅,一邊抹黑讀書研究典籍,農閒時來給貴人們講經,偶爾貴人們主動去找,還發現他們在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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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最初的道侶僧尼不過成百上千人,國家也不缺這點人的賦稅,養著就是了,誰能想到後面會發展出如此龐大的規模?

  而這其中的秘辛,就是寺廟享受著免稅免役等政策紅利,可以合法避稅,於是就有了信徒捐贈田產;正如後面的宋明不向舉人以上徵稅後,也一樣有無數佃戶把田產托掛到士紳們的名下,人人都想得到並保護自己的財產,朝廷是如此,百姓們也是如此。

  所以要動寺廟經濟,把一部分收歸國有,就必須要從度牒下手,直接或間接地廢掉【僧尼免役】的經濟特權,但廢掉這一條,就等於挖掉了佛教的「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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