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要了渣爸四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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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葉蓁蓁中午的時候,才和林薇通了電話,和她說了其中的利害關係,讓她放棄刑事訴訟。

  「媽,拘留他們十五天,讓他們長長教訓就行了,真要是走了刑事,你女兒我的前程可就窄了。」

  「我可以管渣爸要一筆錢,但是要錢的事,媽你別參與,你要是參與了,容易被他們抓住把柄,反告你訛詐。」林薇又不是什麼都不懂的人,她也是碩士畢業的高知識女性,這次培訓結束,她的職位,怕是比葉蓬還要高了。

  這還是在葉蓬沒人扯後腿的前提下。

  「不管渣爸在電話里怎麼和你提錢的事,你都不要搭茬,以防止他錄音。」

  「行,我知道了,我等你的消息。」林薇心想,她還能不如一個孩子。

  放下林薇的電話,她給葉蓬回了一條微信,說已經給林薇打電話了,她答應考慮考慮。

  這事兒不能急,而且要錢的話,她也不能在電話里說。

  不管對她有沒有影響,這事兒她都要防備一二,有備無患。

  一天的學習順利結束。現在她和賀聞野早飯在希爾頓吃,午飯在賀氏吃,晚飯在武術學校附近找家小店解決,也算是比較有規律了。

  兩人的散打上課時間,終於調到了一起,這邊五點放學,武術學校六點到八點上課,他們放學後正好解決了晚餐,去上散打課,下了課也不用洗澡,直接打車回希爾頓,還能游泳一個多小時。

  日子過得相當的緊鑼密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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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中午,葉蓁蓁去了葉蓬的單位。

  「我媽說,五十萬,她不提起刑事訴訟了。」五十萬是她的要價,她的底線是一人十萬,四人四十萬,相當於葉博士的兩年工資,他應該是不傷筋動骨。

  不過這兩年想要高消費的話,就有點難嘍。上輩子,蔣清芳生完孩子住進了八萬八的月子中心,差不多都是衣來伸手飯來張口了,可是她自己享受生活的同時,也不忘折磨她。

  每天不是讓她去月子中心送這個,就是讓她去買那個,沒有一天能讓她好好去上學的,時不時的又說不放心孩子,非要讓她整夜的守在兒童室的外面,那時,天氣已經入冬了,她在兒童室外面的躺椅上睡一晚,全身都涼透了,後來落下一個痛經的病根兒。

  每個月大姨媽到訪的時候,都痛得死去活來。

  那時,渣爸也在,葉家人也在,都因為蔣清芳生了個兒子,把她捧上天了,沒有人肯為她說一句話。

  所以,這一世,她怎麼折騰,怎麼坑葉蓬,蔣清芳還有葉家人,她都沒有任何一點心理壓力。

  「這,太多了。」葉蓬的臉色極其難看。

  葉蓁蓁攤攤手:「我也只是個傳話的。」

  葉蓬給林薇打電話,林薇根本不接,還把他的電話號碼拉入了黑名單。

  而葉蓁蓁已經叫著陪他來的賀聞野,過了馬路要離開了。

  「蓁蓁,你等我商量商量。」他朝走遠的兩人喊話,葉蓁蓁頭都沒回,只敷衍的擺擺手。

  急去唄,還不該急急嗎?

  兩日後的中午,葉蓬提著四十萬現金,到了和美家園,還是賀聞野陪著葉蓁蓁在。至於為什麼是中午,因為晚上兩人要學散打,要游泳,實在是沒時間,只能犧牲一下中午的午睡時間來處理這件事。

  區區四十萬,學習和運動的計劃都不能亂。

  葉蓁蓁收了錢,然後把渣爸趕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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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爸,你回去等消息吧。」

  葉蓁蓁給林薇打了電話,說渣爸給了她四十捆生活費,林薇說知道了。林薇沒要這筆錢,葉蓁蓁覺得這一世渣媽似乎和前世不一樣了。

  賀聞野和葉蓁蓁提著錢回了希爾頓,在那個套間裡,有個小保險箱,這筆錢,先放在保險箱裡了。

  第二天,葉蓬收到了林薇撤銷刑事訴訟的消息,但是,四人仍要拘留十五天。

  這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

  過了幾天,葉蓁蓁把這四十萬拿去了賀氏的財務,財務收了現金,從賀川的私人帳戶轉了一筆錢到葉蓁蓁的私人帳戶。


  當然,這個監護人是林素媛,她的姥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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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奇在清醒之後報了案,案發現場沒有監控,也沒有目擊者,吳奇也沒看清楚他的臉,按吳奇的說法就是弄錯了偷手機的人。

  沒有一點有用的線索,想找到這個人,幾乎是不可能的。

  當執法人員問他為什麼在那麼晚出現在那個地方的時候,吳奇先是支支吾吾,躲閃不肯回答,最後看躲不過去,他含含糊糊的說去玩了。

  回答明顯十分心虛。

  執法人員這時更傾向於他真的偷了人家的手機,弄清楚他的行動軌跡之後,發現他每晚都蹲在一個小區的門口,並且尾隨那個女孩進入小區。

  進入單元門,進入電梯。當然,他被打的那一晚的監控,已經不存在了。

  執法人員再一次問詢他。

  「你為什麼要蹲守在和美家園小區門口,尾隨一個女孩?」

  吳奇差一點就被嚇死,他十分後悔自己報案了,最後,只好承認對葉蓁蓁有好感,想和她談戀愛。

  等執法人員了解到人家葉蓁蓁品學兼優,期末考試還是全年級第一後,果斷放棄了要問詢她的決定。

  女孩子天天都在學習,補課,運動,生活十分有規律,這段時間怕是發現了被人尾隨,不敢回家,乾脆去住酒店了。

  吳奇受到警告,如果發現他再出現在和美家園附近,尾隨女孩兒,會對他採取措施,他已年滿十六歲,可以承擔刑事責任了。

  周明的一個戰友,全程參與了調查工作,結案之後,立刻和周明做了全面的匯報。這也不是啥大案子,甚至是都沒有立案,沒有啥不能說的,不違反規定。

  吳奇只在醫院住了一星期,他爸媽說沒有錢住院,帶他回家休養,他這條腿,如果認真醫治,可以恢復得完好如初,如果拖拖拉拉的不好好治療,那也有可能會落一個瘸腿的後遺症。

  這都是命,腳上泡自己走的,怪不了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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