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報社有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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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著林嬌嬌的身體越來越好,精力越來越旺盛,前世打工人的靈魂似乎也在慢慢覺醒。

  總覺得一天到晚在家裡晃悠不是個事兒,有了去上班的想法。

  只不過,這個年代的工作,可不是那麼好找的。

  之前用人參換到了一個工作機會,也讓給了自家三哥。

  如今她想上班,就只能再出去碰運氣。

  又或者……

  想到寄出去的信已經好久了,林嬌嬌便跟張愛花說,要去縣裡轉轉。

  張愛花二話不說,就答應了。

  一大早,就帶著她坐隔壁村的牛車去了縣城。

  到了縣城,張愛花問林嬌嬌。

  「乖乖,想去哪兒轉轉?」

  「先去逛早集,還是去國營飯店吃頓早餐?」

  聽到張愛花的話,林嬌嬌想了想。

  去郵局不著急,反正8:30才開門。

  早餐是有時間規定的,早市也有時間規定。

  過了時間,既逛不了早市,也吃不了早餐。

  想著來都來了,就先去早市逛一會兒,然後順道去吃早餐,最後去郵局問問情況。

  做好了決定,林嬌嬌跟張愛花說起了先去逛街的事。

  「好,既然你想去逛集,那咱們就去集上逛逛。」

  去的還是上次那個大集,這裡依然像以前那麼熱鬧。

  當然,還是沒有人高聲說話。

  人多的同時,又相對安靜。

  「閨女,你看那裡有賣瑕疵布的。」

  「走,咱們去看看。」

  那明顯是個職工模樣的人,在地上擺了一個小攤子,上面放著幾匹瑕疵布。

  這一看就是在單位上班的職工,趁著上班前過來賣點東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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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你這布怎麼賣?」

  張愛花上去問價,林嬌嬌已經開始挑起了花色。

  這個年代的布,很有時代特色。

  有純色的,也有印花的。

  印花的也就那幾個款式,大部分比較顯老氣。

  不過有一塊印花布,引起了林嬌嬌的注意。

  那是一塊米白色的布匹,上面印著小雛菊。

  這要是用來做連衣裙,一定非常好看。

  布料也足夠輕薄,適合做夏天穿。

  只不過,眼瞅就要到冬天了,買夏天的布料是不是不太合適?

  張愛花看到了閨女的目光,連忙把那塊布拿了起來。

  「我們就要這塊。」

  「同志,你算算多少錢?」

  張愛花跟對方談價,你來我往砍了半天,最後也只少了5分錢。

  張愛花美滋滋的將布料收了起來,然後帶著林嬌嬌去下一個攤子。

  這次來,沒有固定要買的東西,也沒有遇到賣野豬肉的。

  所以,只簡單買了點用到的東西,二人就去了國營飯店。

  國營飯店裡人還真不少,大多都是上班的職工。

  張愛花目光一掃,就找到了一張半空的桌子。

  因為桌子的另一半,已經坐了人。

  不過這不算什麼大問題,張愛花過去跟對方打了聲招呼,得到了允許,便讓林嬌嬌坐在了對面。

  她自己則是去點早餐。

  拼桌這種事,在飯店很常見的。

  一人要了一碗牛肉麵,又要了兩個大肉包子。

  張愛花還用小碟子,盛了點鹹菜放到桌前。

  牛肉麵很快就好了,不得不說,現在的人真是實誠,碗很大面很足。

  只不過就是,牛肉只有兩片。

  但麵湯的味道很好。

  林嬌嬌夾起一筷子面,面香味撲鼻而來。

  就著她娘盛來的小鹹菜,吃的那叫一個香。

  張愛花也在大口的吃喝。

  大口吃麵,大口喝湯,小口吃著鹹菜。

  母女二人很快就消滅了半碗面。

  「閨女,吃包子。」

  一人拿起一個包子,再次一口包子一口湯的吃了起來。

  吃完,二人都感覺胃裡滿滿的。

  「現在去哪逛?」

  吃完飯,張愛花再次詢問閨女。

  「去趟郵局吧!」

  「我去問問,有沒有我的信件。」

  張愛花不知道女兒在南方還有什麼朋友,所以也沒起疑。

  反正不可能是那家人就是了。

  因為閨女說,對方把她扔到荒山以後,就沒管過她。

  所以,並不知道她沒死的事。

  那去郵局,就肯定是有其他信件要拿。

  閨女人好,有幾個朋友也很正常。

  比如說,鄰居家的老教師,對她女兒就跟親閨女一樣。

  要不然,一分錢學費都沒交,人家憑什麼把她閨女教的這麼好?

  二人來到了郵局,林嬌嬌問起了是否有自己的信件?

  工作人員查看了一會兒,對她笑了笑說道。

  「同志你來的真及時,還真有你的信件。」

  「其中一封信是昨天到的,剛好你一起拿回去。」


  工作人員說著,拿出了一堆信件,從裡面抽出了兩封。

  林嬌嬌在單子上籤完字,接過信件看了一下上面的地址。

  其中一封,居然是來自京市。

  另外一封,則是隔壁市。

  雖說是小地方,但有回信,就說明她寫的文章有收穫了。

  林嬌嬌拿著信來到了外面,找了個安靜的地方,也就是上次大隊長蹲著的那個大柳樹底下。

  她對張愛花說了一聲,然後就打開了其中一封信件。

  剛一打開,就從裡面掉出來幾張紙。

  其中一張是摺疊好的報紙,另外一張是郵局的匯款單。

  還有一張是信紙。

  林嬌嬌先拿起匯款單看了一眼,對上面的金額十分滿意。

  12塊8。

  這個數字可不小,一篇文章就有這個錢,多寫幾篇的話,足夠她養活自己。

  然後拿起那封信,就看了起來。

  原來,是報社給她的回信。

  人家對她的文章表示了認可,還邀請她繼續為報社投稿。

  主要是寫了一下對方收稿的方向,讓林嬌嬌能夠有目的的去撰稿。

  報紙上,則是刊登著她的那篇文章。

  這也算是另外一種鼓勵。

  有了這張報紙,林嬌嬌就能證明,自己曾經寫過文章上了京市的報紙。

  將報紙展開,找到了自己的那篇文章,仔細看了看。

  除了很細微的地方被改動過,大部分都還保持著完整。

  「娘,您看!這是我寫的文章。」

  林嬌嬌把報紙遞給張愛花,讓對方看那篇文章。

  隨後把匯款單也遞了過去。

  「這張是稿費!」

  張愛花是真沒想到,她閨女居然還有這樣的本事。

  立馬接過報紙,就看了起來。

  張愛花也曾上過兩年學,所以認得上面的字兒。

  看著這樣好的文章,居然出自她女兒的手筆。

  一股驕傲之情,便油然而生。

  又看了看匯款單上面的數字,立馬讓她眼前一亮。

  「哎喲,我閨女出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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