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搞點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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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明道心中一驚,連忙側身,將愚人金遮起來。

  雖然這東西不值錢,可也能換糧食。但要是賣的人多了,收貨的肯定要壓價。同時,也容易引起騷亂。

  警察一來,更是不會允許隨便私采。到時候,他們一家又會吃不上飯了。

  可他遮擋的動作,越發的讓王狗剩起疑,死活要看清楚,兜子裡裝的是什麼?

  拉扯之間,本來就不牢固的網兜漏了。

  「金……」

  王狗剩想要大喊,陳明道立刻捂住他的嘴。

  「別亂喊,這不是黃金!」

  他急得瞪大了一雙眼,語氣十分嚴肅,那架勢,仿佛王狗剩再多說一句話,他就把王狗剩的頭擰下來。

  這一瞬間,王狗剩自以為明白了些什麼。

  「對對對,不是黃金,不是黃金!」

  他連連點頭,可目光沾在愚人金上,眼睛都直了。

  幾乎是很短的時間,在他腦子裡,他已經度過了輝煌而奢靡的一生。

  賣了黃金,娶仨媳婦,一個捶背,一個捏腳,一個躺他懷裡撒嬌,餵他吃葡萄。

  賣了黃金,他買下村子,讓村里所有人都給他當佃戶,就連村長,也得對他點頭哈腰。

  蓋一座黃金的屋子,養一群嬌嬌俏俏的婢女,他要過得,比地主老爺還好。

  五十五一雙的皮鞋,他買一百雙,左腳穿四十碼,右腳穿四十一碼。

  豬肘子,他想吃就吃,吃一個扔一個。

  早上五糧液漱口,晚上茅台泡澡……

  想著想著,一個不留神,口水從嘴角淌了出來。

  「你幹嘛,還不快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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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明道厭惡的呵斥聲,打斷了王狗剩的幻想。

  「咳咳!」

  他擦了擦嘴角,明知故問:

  「叔,您這是拿著這些,上哪兒去啊?」

  陳明道把他瞧了又瞧,既然給他看見了,怕是捂不住了。

  沒有辦法,只能暫時穩住他。

  「再跟你說一遍,這些不是黃金!我去城裡賣了,換點糧食去!」

  「哦哦哦!」

  王狗剩咧嘴笑著:

  「換糧食嘛,何必跑城裡那麼辛苦?我這有,賣給你!」

  他說著,就去接陳明道肩上的網兜:

  「剛好,一袋換一袋,你不吃虧,我也不吃虧,對吧,叔?」


  那眼神仿佛在說,你不換也得換,要是不換,哼哼!

  「你真的要換?」

  陳明道狐疑著,還是多說了一句:

  「算了吧!我這礦不值錢,換了你的米,以後你要是覺得虧了,來找我麻煩的,我還是自己去城裡賣吧!」

  他大掌將王狗剩往外推,手裡的網兜拽得死死的。

  「不會不會,您放心!」

  王狗剩咬著牙,用力去搶,信誓旦旦的保證著:

  「我人品好得很,嘴也嚴得很,保證不鬧!」

  他死活要搶,明里暗裡還在言語威脅,陳明道只能鬆了手。

  網兜一到了自己懷裡,王狗剩不等陳明道再說什麼,撒丫子就跑。

  「誒?誒?」

  陳明道叫不住他,也只能算了,扛上米袋子:

  「走,回家做飯去!咱們今天,吃頓乾飯!」

  他的手掌,推在大鳳的背心:

  「辛苦我們家大鳳了!你先煮著飯,我再去山裡看看,多少搞點肉回來。」

  大鳳歪頭,看著父親的側顏,怎麼感覺父親平日裡的麻木不見了!

  他現在扛著米,高大,還很……帥氣!

  兩人回到家裡,陳明道把米往家裡一放,孩子們都圍過來了,問東問西的。

  「這是什麼?」

  「可以吃嗎?」

  「爹,餓餓!」

  ……

  陳明道抹了一把額上的汗,豪氣放言:

  「這米,放開了吃!我能搞到一袋,就能再搞到第二袋!」

  這不是放大話,這是陳明道目前必須達成的目標。

  一步一步來,先讓孩子們吃飽飯,再把他們好好撫養長大,供他們上學,成材。

  無論將來孩子們有沒有孝心,他自己做到問心無愧。

  說完,他揉了揉孩子們毛茸茸的腦袋,然後轉身就走。

  「我想辦法搞點肉!」

  丟下這句話,他轉眼消失在門後。

  梁冰冰看著空洞的門框,有些詫異的問女兒:

  「大鳳,你覺不覺得,你爸有些變了?」

  剛問完,她已經心下瞭然。

  終究是因為生了兒子吧!

  他果然心裡只有傳宗接代,讓她留下,也只是為了把兒子奶大。

  他的心裡,從來都沒有愛過她!

  也許,知道那場落水是被算計,他還會恨她吧?

  毀了他那麼美好的姻緣!

  想到這裡,梁冰冰又把臉轉了過去,望著破舊漏風的窗,滿眼悲涼。

  ……

  山上。

  陳明道看著光禿禿的山,快氣笑了,連只老鼠也找不到!

  不過深山裡,似乎還有點綠色,現在過去,怕是趕不上吃中午飯了。

  這時,一隻烏鴉從頭頂飛過,陽光穿過它的羽翼,有七彩的光暈閃動。

  五彩斑斕的黑,這破鳥還挺美。

  陳明道突然想起來,這鳥吃肉,它飛去的地方,一定有獵物!

  別了柴刀在腰上,他拔腿跟上烏鴉飛去的方向。

  耳邊是呼呼的風聲,肚子裡是咕嚕嚕的叫聲,他全然不顧,休息的片刻,從地上拔起草根,拍拍土,送嘴裡嚼著。

  沒等吃下,便繼續跟著烏鴉跑。

  「轟!」

  山窩窩裡,有鳥群急飛。

  陳明道雙眼放光,應該就是那裡沒錯了。

  野豬?鹿?

  這裡是華中地帶,老虎已經滅絕,大型的獵食者只剩狼和熊。

  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最大機率應該是狼。

  只要不是狼群,陳明道有信心狼口奪食。

  當然,在這個年代,狼能成群的可能性也很低。

  發現狼群,跟發財沒區別。

  他快步跑著,眼看著鳥群就在頭頂,才放慢了腳步,俯下身去。

  極目遠望,透過重重樹杈,他終於看清,居然是一隻金錢豹,狩獵了羚牛幼崽!

  這是一頭兩百多斤重的大寶寶!

  羚牛叫牛,其實是羊,智商低,脾氣暴。

  關鍵是,它既然是羊,那一定很肥美。

  陳明道上輩子是沒吃過的,因為他有條件吃這玩意兒的時候,這玩意已經被吃保護了。

  心跳在加快,手心冒出了汗。

  如果是狼,陳明道的把握會大很多,但是金錢豹,這玩意兒不好惹。

  想起家中嗷嗷待哺的「九鳳一龍」,陳明道握緊了柴刀,深呼吸一口:

  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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