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離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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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帳本交出去之後的第三天,塗七讓人傳話,讓我去一趟安樂宮。

  那天下午我去了。穿黑短褂的中年人帶我穿過走廊的時候,走廊盡頭的門虛掩著。塗七坐在方桌後面,面前沒有茶壺,沒有花生米,只有一隻空杯,杯底還殘留著一小圈乾涸的水漬。他的右手擱在桌面上,拇指上那枚黑色扳指對著窗外漏進來的光,邊緣泛著一層暗沉沉的油潤。他沒有看我,目光落在桌面上某一處虛空的位置上,像是正在從很遠的地方收回一些還沒有完全收攏的線頭。

  「吳世昌的事做完了。「

  「嗯。「

  「冊子我看了。內容對得上,他經手過的聯絡人和線路都記在上面,沒有遺漏。「他停了一下,拇指在扳指邊緣慢慢轉了一圈,像在整理一些還沒有完全落定的念頭。「你做得乾淨。比我想的還乾淨。我讓人去匯海樓看過——包廂里沒有打鬥痕跡,窗戶鎖扣被人撥開過,但撥開之後又合上了。如果不是事先知道那裡發生過什麼,不會有人察覺。「他端起來喝了一口,放下杯子的時候杯底磕在桌面上的聲音比以前更輕。「堂口內部有人問起這件事。問是誰做的。我沒說名字,只說是'新來的人'。「

  「問的人多嗎?「

  「不多。但有人在問的方式不太對——不是打聽,是在核對。他們想知道堂口裡是不是有一個自己掌控不了的人。「

  我沒有接話。塗七的目光從桌面上抬起來落在我臉上,停了大約兩三個呼吸的時間,然後他開口說:「有一個想法——如果下次堂口再有類似的事,我希望你能用一種讓外面知道是洪門做的方式。不需要留名字,但需要留記號。「他說話的時候語速比平時慢,像在讓每一個字都落在足夠清晰的位置上。「比如說,在任務完成之後留下某樣東西——一塊手帕,或者一個符號。這樣外面的人才會知道是'洪門清理了門戶'或者'洪門接了這單活'。「

  「為什麼?「

  「因為這能產生震懾。「他說。「如果我們做了事,外面卻不知道是誰做的,那跟沒做有什麼區別?殺一個人,讓人知道是洪門殺的,比殺一個人本身更重要。外面的對頭會因為有痕跡可查而收斂。自己人會因為有痕跡可追而知道誰在保護他們。「

  「如果我做了事,留下了痕跡,痕跡落到了不該落到的人手裡呢?「

  「那是另一回事。「塗七把杯底最後一滴茶水喝完,把空杯放在桌角。「如果你能做兩件事——既能辦成,又能讓人知道是洪門辦的——那你在堂口的位置就不會只是現在這樣了。「

  我坐在他對面,把這句話放在腦子裡翻過來覆過去地看了幾遍,沒有立刻回答。他在等我的回應。但我說出的話連我自己都沒有提前準備:「如果我留下痕跡,痕跡就變成了證據。如果我留下一個「洪「字,被查出來,被複製,被用在別的地方——那這個字就不是震懾,而是引線。不留下痕跡才能活得更久,也才能讓那些委託我的人活得更久。「

  他靠在椅背上,把我說的每個字都接住了,然後說:「你說得有道理。但堂口有堂口的規矩。你在堂口裡的身份,需要堂口能認可你的行為。如果堂口認可不了……那你留在堂口裡,對雙方都沒好處。「

  「那就是說——「我的話停在了半空中。

  「就是說——「塗七的拇指在扳指邊緣慢慢轉了一圈,像在把某件已經打定主意的事情最後確認一遍。「——如果你不願意按堂口認可的方式做事,你也不需要留在堂口裡。你離開之後還是可以做你的事。但你不能再用堂口的名義接活,也不能讓外面的人以為你還在替堂口辦事。「

  「我走之後——「我看著他,「你會在外面怎麼說?「

  「我會說——你離開了。理由不對外說。如果有人問起來,我會說你已經不再是堂口的人了。至於別人怎麼理解,那是別人的事。你做事乾淨,堂口裡沒有人對你有私怨。但是堂口需要的是能跟堂口一條心的人。「

  「那洪門的規矩——「

  「洪門的規矩不是只有一條路可走。「塗七把空杯從桌角拿回來放回桌面中央,像在替一間已經沒什麼好談的談話畫一個句號。「你進來的時候沒有正式過香堂,走的時候也不需要過。這面手帕你留著,但以後在外面不要用它做標記。如果有人問你跟洪門還有沒有關係,你不用回答。「

  我低頭看了一眼桌面。那面灰藍色的手帕擱在桌角,邊角壓得平整。我伸手把它拿起來折好放進了內袋裡。然後我站起來走到門口,在門框邊停了一下。

  「那以後如果我接到的活跟堂口有關係——「

  「如果你接到的活跟堂口有關係,你可以先不做。如果你非要接,做完了也不用告訴我。「

  「那如果有人在堂口之外的地方提起我的名字,說我以前是堂口的人——「

  「我不會否認。但我也不會主動提起。「

  他在我身後沒有轉頭,我感覺到他的目光越過自己的肩頭,落在我後背某處偏下的位置。然後他說:「你走的這條路,比留在堂口裡更難走。因為沒有人在你身後幫你看方向,也沒有人在你犯錯之前提醒你。你需要自己用更細的網格篩選消息源。「

  我推開門走了出去。走廊里穿黑短褂的中年人站在牆邊看見我出來的時候看了我一眼,沒有攔,也沒有問。

  我走出來了。安樂宮的霓虹燈在頭頂亮著,紅光落在肩頭。我沿著朱葆三路往回走,經過巨鹿路和福煦路交叉口的時候路燈正亮著。老秦的餛飩攤還在營業,鍋里的水汽在燈下聚成一小團白霧。我沒有停下來。走到福煦路三百八十九號樓下的樓道口時我沒有立刻上樓,在門口站了一會兒。右手伸進內袋,指尖碰到那面灰藍色手帕的邊緣,布料厚實,邊角的針腳還在。我沒有把它抽出來。我推開門走進去。上樓,推門,進屋。小六沒有睡。他坐在床沿上,手裡拿著一塊抹布在擦桌角那一圈已經擦了好幾遍的地方。聽見我進來,他把抹布放下來,抬頭看著我。

  「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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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什麼。「我說。「跟堂口那邊談完了。「

  「談完了是什麼結果?「

  「我退出堂口了。以後自己做。「

  他沉默了一下,然後慢慢點了點頭。「那你以後做活,是跟以前一樣,還是有什麼不同?「

  「一樣。接活,做活,收錢。只是沒有堂口在後面兜底了。「

  「那誰來兜底?「

  「我自己。「我說。「還有你。「

  他低下頭,把抹布疊好搭在水盆邊沿,然後抬起頭來看我。「那要不要換個地方?你之前說過想開一間酒館。「

  「在想了。「

  「開在哪?「

  「還沒定。「

  他想了想。「開在福煦路附近。不要太遠。這樣晚上收工之後還能回來睡覺。「

  我看了他一眼。「你覺得開在哪裡合適?「

  他站起來走到窗口,往福煦路方向看了一會兒。從北窗能看到福煦路向南延伸的那一段街面,街燈和行道樹交界處有一塊空白——一間空了很久的小鋪面,門板關著,招牌已經被風雨吹得只剩幾個模糊的字形。他站在窗口看了一會兒,然後轉頭回來看我。「那裡。你覺得怎麼樣?「

  我走到他旁邊順著他的目光看出去。福煦路中段往南拐角處有一間關了很久的鋪面,門臉不寬,大約一丈左右,門板緊閉著。從窗口能看到它和另一排建築的屋頂相接的區域。

  「那間鋪子空了很久了。明天我去問問房東。「

  第二天傍晚我去了那間鋪子。門板已經看不出原來的顏色了,木紋被雨水泡得發黑,邊緣有細碎的裂紋。我在門口站了一會兒,從門縫往裡看了一瞬。光線很暗,但能看清屋內的面積——不寬,進深大約兩丈,地面是水泥的,天花板低矮。然後我轉身在附近打聽了一圈。房東姓孫,住在弄堂盡頭第二戶。她六十多歲,頭髮花白,眼睛還算清楚。她聽了我想租那間鋪子的來意之後,側頭打量了我幾秒。「做什麼營生?「

  「小酒館。不賣大菜,只賣些黃酒燒酒,配些花生豆乾之類的小吃。晚上不打太晚。十點之前關門。「

  「酒館?「她的眉頭微微皺了一下,像在對「酒「字做一層額外的篩選。

  「小酒館。「我重複了一遍。「沒多少人會來,主要是附近住的人偶爾坐坐。「

  「帶我去看看。「

  我跟著她走到那間鋪子門口,她掏出一把舊鑰匙開了門鎖,推開門板。屋內空蕩蕩的,水泥地面上積著一層薄灰,牆角有幾隻空麻袋,還有一隻倒扣的破木箱。她站在屋中央轉了一圈,抬頭看了看天花板,又低頭看了看地面的坡度。「這間屋子有幾年沒租出去了。你如果要租,得自己打掃。月租八塊錢,押一付一。自己出錢修門板。煤氣和燈油自己負責。「

  「我先租半年。「

  「行。「

  我付了錢。她給了我一把鑰匙,然後轉身走了。我站在空蕩蕩的屋中央,陽光從門板縫隙漏進來在地面上投下幾道細長的亮線。小六在打烊之後過來了。他蹲在地上用手抹了一下地面,掌心沾上一層薄灰。「地面不平,但能掃乾淨。牆角那幾隻麻袋可以扔掉。天花板有霉斑,等天氣好一點再刷一遍白灰。窗台邊角那一塊缺了半截,我可以找一塊木板補上。「

  「行。你看著弄。等這間屋子收拾好了,我們一起開張。「

  「好。「

  接下來的三天我都在收拾那間屋子。小六用掃帚把地面的灰掃了三遍,又用濕拖把拖了兩遍。門板我用砂紙把表面的霉斑磨掉了,重新塗了一層桐油。天花板太高,我找孫太太借了一架木梯子,用刮刀把霉斑鏟乾淨了,等干透之後刷了一層白灰。窗台的缺角處小六找來一塊尺寸正好合適的木板,用鐵釘釘上去,再用砂紙磨平了邊角。我買了兩張舊方桌和四把長凳——木料是實心的,用砂紙打磨過之後刷了一層清漆,靠窗的位置放一張,靠里的位置放一張。櫃檯是我自己用木板釘的,台面磨平了,放上兩隻粗瓷酒罈。屋檐下掛了一塊新做的招牌——「北巷「。

  開張那天晚上我沒有特意招呼任何人。路燈亮起來的時候我點亮了櫃檯後面的煤油燈,燈光透過窗紙在弄堂地面上鋪開一小塊暖黃色的光斑。大約過了半小時,有人推門進來了。是個穿灰布短衫的中年人,住在附近,他看了招牌,在窗口那張桌子旁邊坐下來,要了一杯黃酒和一碟花生米。他坐了一會兒,喝完酒,放下銅板走了。又過了一會兒進來了兩個人,穿著舊工裝,像是剛下工,點了一壺燒酒和兩碟豆乾。他們說話的聲音不高,偶爾夾雜幾聲笑,像一群被傍晚的涼風從工地上吹下來的人。

  小六坐在櫃檯側面的矮凳上,看著那兩張桌子上的人吃完了離開。然後他站起來把桌面擦了,把空杯收進櫃檯後面的水盆里。酒館裡重新安靜下來,煤油燈的光在牆面上鋪開一圈溫黃的圓。

  那是第一天。接下來的一周,酒館陸續有人在傍晚進來坐坐。大部分是附近的住戶和路過的短工,喝杯黃酒,聊幾句天,吃完了就走。沒有人問起招牌上的「北巷「是什麼意思。他們進來,坐下,喝完,放下銅板,離開。酒館漸漸有了自己的呼吸節奏。傍晚六點左右開始有人推門,到九點半左右最後一批客人離開。這期間煤油燈一直亮著,櫃檯上的酒罈始終保持半滿,杯碟的數量也逐漸在小六的整理下維持在剛好夠用的尺寸。

  十一月初的一個傍晚,打烊之後我把櫃檯上的銅板收進抽屜里數了一遍,記在紙上。今天來了九個人,總共收了九角六分,扣除酒水成本和三隻杯子的損耗,淨收入大約五角出頭。一天五角,一個月十五塊左右,比百樂門領班的工錢少得多,也不如接活的進項,但它是一塊能落腳的實木,不需要向任何人報備,不需要擔心哪一天會有人從門縫裡塞進來一張追查令。

  小六坐在櫃檯旁邊的矮凳上,手裡拿一塊干布在擦杯子。他已經能完整地記住每一桌客人的點單,也能在客人起身離開之後迅速把桌面收乾淨。他做這些事的時候話很少,像一個正在用緩慢速度學習怎麼在室內環境裡擺放工具的人,每一件東西都有它固定的位置,而他在那裡,坐在櫃檯側面的矮凳上。

  北巷酒館掛上招牌之後,消息開始像水紋一樣向外擴散開去。我感覺到那間鋪子像一個正在緩慢張開的口袋,正在把氣流重新聚攏。在洪門那邊的路已經走到了頭之後,這間小酒館是一個新的起點。從北巷酒館的窗口望出去,能看到福煦路上梧桐葉子的輪廓——不是完整的,是被窗框和街燈切割過的片段。那些片段被夜風推著輕輕晃,像一件正在進行的事情留下的餘響。

  (第二十三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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